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武汉
自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黄陂区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政策部署,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宣传、动员群众,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当前,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持续开展与深入推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当地黑恶犯罪的遏制与打击成效比较明显,使当地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态都逐渐好转。今后应当主要从构建重点行业领域的常态化监督防控机制、完善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构建黑恶犯罪治理与网格化管理的互通对接机制、构建本地区社会力量的高效参与机制与构建黑恶犯罪治理的智能化运行机制五个方面,推进黄陂区黑恶犯罪的长效常治。
为全面总结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黄陂区黑恶犯罪常态化治理机制,本文有对黄陂区2018年至今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归类总结。通过总结,可以发现黄陂区近年来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的显著特征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取得对某农村地区的控制。黄陂区作为武汉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新城镇,其中农村人口数量占据了黄陂区近一半的人口总数。2018年王某、雷某涉嫌恶势力犯罪案即为典型的横行作恶、讲狠斗勇,为祸乡里的“村霸”势力作恶案件。仅有高中文化水平的雷某和王某,经常聚众以暴力、威胁手段寻衅滋事、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2015至2017两年间经常因纠纷或工程矛盾就用管制器具对矛盾相关人大打出手,损害他人财物,给当事人身心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严重地扰乱了当地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在黄陂区范围内也有所活动。2018年11月6日,黄陂区人民法院即依法审理了一项以王某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组织以足浴店和按摩店作为其合法伪装,在酒店发放“小卡片”,组织妇女从事卖淫服务并从中获得提成。更有甚者,为进一步垄断市场,获取更大利润,该组织以聚众斗殴等暴力或威胁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组织特征明显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类型黑恶势力犯罪的最显著特征就是控制某一行业,以获取暴利[1]。此类黑恶犯罪案件不但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秩序,同时也不利于黄陂区良好向上社会风气的营造。
此黑恶势力犯罪主要表现为高利贷产业,其中违法的高额利息贷款和暴力的催收手段是其最具辨识度的特征。2020年6月,黄陂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肖某波及其所领导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高利放贷非法获利的案件。武汉市黄陂区公安收到以肖某波为首的黑恶势力非法拘禁他人以及敲诈勒索等犯罪线索后组成侦查专班,辗转武汉各地核实线索,循线牵出以肖某波为首的涉黑集团如何制造“阴阳合同”、设定高额“砍头利息、利滚利”借偿规则非法投放高利贷,这群犯罪分子长期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组成“暴力讨债队伍”,以各种严重滋扰借款人正常生活的方式有组织的催收高利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在此类黑恶势力犯罪经常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社会治安。
黄陂区经过近三年专项行动的开展,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发动等各个方面都探索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经验做法,在线索核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整治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使黄陂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行业领域更加规范,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总结黄陂区已采取的对策措施,可以总结出如下经验。
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同时也离不开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具体统筹。黄陂区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不但成立了专门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对涉黑恶线索进行排查、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同时对专项行动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综合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黑恶犯罪的有效治理。
黄陂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成立了高规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和数名区级领导任副组长,45个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同时实行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工作方法,进一步突出对专项斗争的领导。主要将全区在侦、在查的重点线索和重点案件交由政法机关班子成员包保推进,包案领导不仅督导案件侦办、审查起诉、审理裁判,还督导线索移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黄陂区设立了综合督办、执法监督、侦查打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执纪问责六个专项工作组,探索出了领导小组总运作总机制下的“1+6”机制运行模式(a),探索制定线索核查、双向移送、联席会商、检查督导、“打财断血”联动等18项工作制度。与此同时,黄陂区还将扫黑除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绩效考评范畴,扎实开展区街两级“提高政治站位大谈心”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陂区在宣传工作开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在保留传统的传单、海报、横幅、电子屏幕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在全省内首创了巡回宣讲团,走进不同行业、社区、学校等开展巡回宣讲,而且以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走进基层、走进农村,真正帮助和引导更多的人正确认识黑恶犯罪,成功打通了扫黑除恶的“最后一公里”,汇聚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黄陂区为进一步加大在人民群众中的宣传力度,在全省率先开展巡回宣讲,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近二十家单位遴选民警、法官、重点行业业务骨干组建巡回宣讲团,深入街乡、走村入户传递扫黑除恶正能量。与此同时,黄陂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工作动态以及涉黑涉恶相关典型案例,辅以扫黑除恶知识讲座,一方面通过向人民群众普及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让群众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巨大危害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对先进分子和先进事迹加以表彰和正面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决心。黄陂区还以社区为单位,将全区划分为不同宣传工作组和巡查监管片区,采取领导包片、监管员包小区的方式,将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到个人,进行点对点的宣发工作,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成为一种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工作。此外,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制作扫黑除恶宣发工作所需的标语横幅和LED显示屏等,在居民小区进行悬挂与展览,争取全方位无死角的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并使社区群众熟知黑恶势力犯罪治理工作群众举报等具体工作的参与方式,动员群众大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同时,黄陂区也坚持深入开展法治公开课、警示教育课活动,适时组织庭审现场观摩活动,积极推动以案释法、释法明理工作。黄陂区独具特色的巡回宣讲模式极大激发了当地干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同时也有效提高了涉黑恶犯罪举报线索查实率。
黄陂区深刻认识到,扫除黑恶势力从来都不是只属于公检法机关的任务,需要各个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相互协作以达到较好的治理效果[2]。因此,黄陂区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各部门的协作交流并积极探索建立了联席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扫黑除恶的纵深推进。
为及时解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化解疑难案件中存在的分歧,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黄陂区建立了“打财断血”的联席会商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扫黑办执法监督组召集,也可由各办案单位根据需要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监督组提出,在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监督组负责。联席会议由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同参加讨论研究。确定参与联席会商的各主体部门后,进一步细化了会议召开流程及议题内容,要求提前收集并确定会议议题;邀请相关人员参会,并确定会议日期、议程;通知需要提请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或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办案单位备齐会议材料,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程;通知与会人员就相关会议议题做好讨论准备,进行会前酝酿等。进一步将联席会议议题明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疑难问题、侦办单位之间产生的较大分歧、重点案件的推进与协调、对涉黑涉恶某一专项问题的集中研判及其他需要联席会商研究解决的事项。
黄陂区为了加强扫黑除恶打击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长效进行,有步骤有条理的稳定开展,成立了5个督导组,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任督导组组长,组员由各组组长从各专项工作组或成员单位中抽调,对各街乡(场)、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黄陂区将督导内容主要确定为政策贯彻落实与宣传、线索核查摸排移送、反腐与“拍蝇”结合、漏洞监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发挥情况等方面并施以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其中,日常督导主要是对整体的扫黑除恶活动的常规检查,一般按照每季度开展1次的频率开展。日常督导以听取扫黑除恶工作参与的各单位专题汇报、调阅台账资料、座谈等方式为主,主要检查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进情况。专项督导是对日常督导的一种补充,是对于日常督导所涉及不够的方面或者无法有效督导的层面进行专项特意的检查。由区扫黑办统一制定督导方案,以检查举报线索核查情况、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宣传发动情况、走访举报人等方式为主,主要检查各单位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最重要的是坚持常态化检查督导,建立了扫黑除恶责任追究机制,以定期访、随机访、实地查看、资料查阅为主要方式,以区扫黑办领导带队、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为主要形式,以整体推进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督导分工,做到督导全覆盖、过程实、有效果。对于工作不落实、组织不严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启动提醒、约谈、通报、问责机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陂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严格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三书一函”跟踪问效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和源头监管工作力度,强化专项整治,黄陂区有力遏制了各行业领域滋生的乱象问题,助力创造公平有序、良性竞争的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陂区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的要求,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案件的审判工作,主要涉及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成效明显。(b)例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黄陂区先后开展了“渣土倾倒、乱采河砂、乱采山石、超限超载”四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和“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监管、源头预防,堵塞行业漏洞,打击违法行为。黄陂区共组织开展了“渣土倾倒、乱采河砂、乱采山石、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强揽工程、黄赌毒,利用宗教家族势力横行乡里”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暨“黑车”等专项行动,将“行业清源”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联合公安、发预案、检察院及各重点领域部门先后集中开展了多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清理整治行动,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通过构建重点行业领域的常态化监督防控机制、完善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构建黑恶犯罪治理与网格化管理的互通对接机制、构建本地区社会力量的高效参与机制、构建黑恶犯罪治理的智能化运行机制五个方面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恢复社会秩序的良性循环。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纵深推进过程中,黄陂区以“六清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从严从实开展了十大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单位分片包干督导。今后黄陂区在黑恶犯罪常态化治理阶段,仍然要在吸收原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不放松,并开展定期专项整治,切实建立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常态化监督防控,从源头上切断黑恶犯罪的发生。
对重点行业领域经营状况进行常态化监管。要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并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在行业内部进行整顿,肃清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想从黑恶势力借力发展的企业,坚决从快、从严进行全面打击,从而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维护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进一步推动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集中清理、防范、打击、处置一体化联动机制,形成行政监管、预警监测、刑事打击的闭环工作体系。
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定期专项整治。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的必然选择。首先是配置司法人员对相关行业和产业开展预防监管。各部门应当按照责任清单,对各自所主管的行业、领域加强日常监管,铲除黑恶势力产生、生存的土壤,阻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生的机理,防止因日常监管、整治不力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温床”。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斗争实际,严格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有针对性开展大摸排、大执法行动,加大日常执法和源头监管工作力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做到“打早、打小”,切实将黑恶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加大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以反腐败斗争为抓手,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最后,黄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聚焦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征地拆迁、建设工程金融借贷、道路运输、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督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扫黑除恶多方协作由于涉及到不同区域、众多部门,为了保障不同区域、众多部门形成合力,必须建构科学、合理的多方协作机制。黄陂区在过去的黑恶犯罪治理过程中,已经构建了各部门的联席会商机制,但今后仍需要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等各有关单位建立密切交流的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落实协同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将治理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协作配合、会商处置等工作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与“破伞打网”同推进、共落实。此外,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紧密联系,发挥出实际的带头与牵引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理顺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3]因此,各个区域的公检法机关,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单位都应该克服保守、狭隘的地方观念,形成扫黑除恶一体化协作的共识,更加有效地治理黑恶势力。公检法机关要实现“打早、打小”的要求,就需要与上述各机关协作配合,其协作的有效方式就是公检法机关与上述各机关召开定期和不定期的横向联席会议。[4]
网格化管理的重点在社区基层,其对象是广大社区居民,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是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内涵。[5]网格化管理模式是社会治安管理中一项重大的创新举措,分区域划分管理职责不仅能够全方位覆盖全部区域,不留死角,还能够充分发挥区域内的治安防控力量。鉴于网格化管理模式的特色,在进行社会黑恶势力长效治理的过程中,将网格化管理模式中纳入反黑反恶的部分,才能做到真正从根本上发现黑恶势力,从发展的起点打击黑恶势力。在现有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中,日常监管力度强,治安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为黑恶势力的长效治理建立了最基本的设施基础。而在与黑恶犯罪常态化治理的对接方面,还应当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将黑恶势力犯罪防控指标与网格化管理指标对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助力监控,实现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生存空间的切割、阻断。通过走访入户,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于已经出现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及时报告相关司法机关,对于有黑恶势力发展趋势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打击,保护区域内人民财产的安全。并且利用“互联网+”平台或社区居民微信群,畅通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困难和诉求,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防止因为各种困难和矛盾引发的犯罪。
就黑恶犯罪而言,黑恶势力的成员构成往往来自于基层社会,其所造成的危害也主要在基层社会。因此,要实现对黑恶犯罪的长效常治,必然无法与社会力量这一庞大的群体相割裂。黄陂区虽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也十分注重宣传工作以动员和凝聚群众力量,但黄陂区作为武汉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发展最快的新城区,要真正实现2261平方公里19个街道(乡、场)、669个村(社区)范围社会力量的高效参与,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机制性措施的构建。
首先,确保基层组织建设的常态化推进。党的引领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各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在未来黄陂区黑恶犯罪治理的常态化阶段,仍然要首先将持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将组织队伍的管理落实到个人,既保证每一个进入到党组织队伍中的个体是“红”底色,同时也保证每一个党组织成员“不变色”。仍然严格审查、监督“两委”的换届选举,对参评人员的背景、经历做详尽调查,同时保障选举过程公正、透明、规范,避免黑恶势力组织成员混入到党组织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规范党员的政治生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规范开展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制度,引导基层党组织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增强抵抗不良诱因的抵御能力。
其次,确保宣传引导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今后在黑恶犯罪常态化的治理阶段,宣传工作方面应当在保持原有特色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宣传频率和周期。同时也可以对宣传方式进行创新性尝试。比如可以创建“1n”型宣传模式,即在某一行业或地区开展线下宣传的同时,连线至其他情况相似的地区进行同步直播,不但能够提高现场实时宣传地的宣传质量,也能够同步影响其他地区。此外,专项行动圆满收官后,各司法机关的工作重心会根据新的安排部署有所调整,因此在黑恶犯罪的治理的常态化阶段各司法机关在人员安排、精力投放方面难免会出现紧张状况。为了避免或有效预防这一问题的出现,可以与当地高校的法学专业志愿者协会、学生党支部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双赢”的效果。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大数据和云分析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但相关技术目前在社会治理尤其是违法犯罪防控上的运用仍处于起步阶段。正因如此,我们更要探索和完善新时代信息技术在黑恶犯罪常态化治理中的运用。黑恶势力犯罪的常态化治理要求充分运用新时代信息技术成果,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法律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有机结合。[6]
首先,创建全区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系统。当前黄陂区整体性的数据信息共享系统尚未形成,需要在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已经掌握和收集的信息基础上进行整合汇总,打破包括各行业领域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本区各部门信息数据的共建共享,以此助力于黑恶犯罪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大数据技术需要以系统中大量的数据信息为基础展开分析并最终得出有效信息,而前期的信息采集是大数据信息系统得以成功创建的第一步。因此,要根据现实需要和具体情况对各部门所收集信息的内容予以明确。根据各部门的特点,确定需其收集信息的类别并制定统一的标准,以防在后期整合时出现难以对应或分析运用时信息缺失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信息的重复采集。对已经按照一定标准收集完备的数据信息,需要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整合、汇总、优化。这不仅需要各部门吸纳专门的技术型人才,对本部门自己已经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整理,也需要一个权威部门对全区各部门收集整理的信息进一步汇总、整合、优化。
其次,推动大数据技术与黑恶犯罪治理的融合。在实际的结合运用过程中,需要打破政法部门信息壁垒,健全和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共享机制。公安机关处在扫黑除恶的第一线,应健全常态情报信息周研判,重要情报信息日研判制度,力求分析、预测涉黑涉恶信息情况,排查面临的新情况、新动向,调整工作着力点,明确应对措施,以信息精准化指导扫黑除恶工作。[7]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掌握黑恶类别、涉案地点、行为手段、涉及的罪名、是否有黑恶“保护伞”、案件进展、线索移交、起诉审判情况等重点要素,对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从地区领域、案件类别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研判,准确及时掌握黑恶违法犯罪形势,为打击提供依据,以更全的证据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办案质量,提升打击实效。此外,也可以依托网格化管理,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重点行业领域的预防监测、重点人员的追踪观察、涉案财产的追查以及的运用在重点人员防控与保护中。大数据信息系统之所以能够对黑恶犯罪的预防与打击起到重要的帮助作用,正是得益于其丰富的数据积累与应用,但“在广泛收集使用数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必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原则,有限制地收集使用”[8]。
尽管通过专项斗争的持续推进,当前黄陂区社会治安整体呈现出和谐、稳定、良好的局面,但仍然不能完全停止或忽视对黑恶势力的预防与控制。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的成效,实现对黑恶势力的长治常效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及之后的工作重点。因此,在今后在黑恶犯罪治理的长治常效机制构建过程中,应当从构建重点行业领域的常态化监督防控机制、完善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构建黑恶犯罪治理与网格化管理的互通对接机制、本地区社会力量的高效参与机制以及黑恶犯罪治理的智能化运行机制等“五大机制”,以进一步保证黄陂区治安状况长期向好、人民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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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机制运行模式即领导小组总运作总机制下,同时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办理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协作会商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考评机制。
(b) 参见黄陂区人民法院《黄陂法院关于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