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体育学院,武汉
《“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对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提升作用,特别指出要创新国家队管理体制,坚持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积极探索与地方、高校及俱乐部等社会力量联办共建国家队的新模式[1]。2025年8月20日,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提出由国家体育总局或项目管理单位(包括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发起,根据奥运备战任务和项目发展布局,与合作机构以双方或多方合同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2]。《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在新发展阶段,新型举国体制在竞技体育管理与运行机制中形成的新模式与新途径,对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约翰·金登的多源流理论为基础,从问题、政治、政策三大源流出发,阐述《办法》的形成逻辑并提出优化路径,以期为后续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与参考。
多源流理论(Multiple Streams Framework,MSF)由约翰·金登于1984年首创,旨在深入探索并揭示政策议程设置的复杂内在机理。该理论将政策过程分为一套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的综合体系,核心涵盖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三大核心板块。这三个源流在特定的政策窗口交汇融合,共同驱动政策的形成、发展与演变[3]。问题源流关注社会中诸多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阐释其被政府决策部门感知的原因,以及最终进入政府政策议程的过程,各种系统性的数据指标、现有项目运行情况的反馈、危机事件的发生等,都有可能成为社会问题被识别的重要推动力量。政策源流阐述政策共同体中的专家提出的政策建议和政策方案,包括其产生、讨论、重新设计及受到重视的过程;共同体成员包含行政官僚、行业专家、学者、规划评估和预算人员等,各种备选方案和政策建议持续互动、相互碰撞,只有少数符合一定标准的才可能留存。政治源流指影响政策问题上升为政策议程的政治活动或事件,包括国民情绪的变化、利益相关集体的行动、行政或立法机构的换届及执政党执政理念导向等。三种源流沿着不同的路径流动,并在某一特定时间点汇合,这一特定时间点成为“政策之窗”;政策之窗开启,表明政策问题被识别、政策建议被采纳,政策议程随之发生了变化[4]。
约翰·金登提出的多源流理论,为公共政策进入政策议程的过程提供了多维度、全方位、动静结合的分析框架,对政策议程设置的相关研究有较强的解释力[5],因而应用多源流理论解释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合作共建管理办法的出台逻辑,具有较强的适切性。首先,多源流理论认为“问题导向”是政策出台的重要动力,即政策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办法》的出台正是应对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问题,在新时代着力创新优化完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之举。其次,多源流理论强调政策的形成过程是各种政策建议和设想方案的集合,该《办法》的制定经过充分调研与论证,汇聚了专家学者、相关部门等提出众多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后最终成型的。最后,多源流理论将国家意志、人民期盼视为影响政策制定的政治因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表现出强大的政治支撑力。因此,借助多源流理论的分析视角,可以全面深刻理解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的形成逻辑,寻找《办法》出台的内在动因,从而为面向未来不断完善政策提供新的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持。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正处于从“金牌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已难以适配新时代奥运备战、人才培养与项目长远发展的多元需求。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合作组建国家队的实践模式梳理、单一主体合作案例分析,或从新型举国体制视角探讨其政策价值,但缺乏从政策议程设置理论出发,系统解析《办法》出台的内在动因与形成机理。多源流理论作为公共政策议程设置领域的经典分析框架,能够有效揭示问题识别、方案供给与政治推动三者的互动关系,为解读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生成逻辑,提供全新的研究视角。
举国体制作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体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竞技体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制度保障[6]。建立新型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强化资源整合、人才培养与科技支撑,可以促使我国运动员在各种国际赛事中屡创佳绩,有效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全球竞争力,推动竞技体育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为体育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力量[7]。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群众体育需求的增长,以及国际竞技体育格局的变化,传统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成为制约竞技体育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
首先,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以“国家主导、集中管理”为核心特征,资源配置主要依赖国家财政投入与行政指令分配,存在配置失衡、利用低效、浪费严重等突出问题。从资源投入来看,国家财政资金大多向优势项目、重点运动员倾斜,部分冷门项目、基础项目资金供给不足,导致项目发展不均衡;同时,资金使用缺乏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部分资金流向行政开支、重复建设环节,真正投入训练备战、科研攻关、人才培养中的比例偏低。从资源整合来看,传统模式下,国家、地方、高校、俱乐部的资源长期处于分散的状态,缺乏有效的协同整合机制:国家层面掌握优质的教练资源、科研资源与赛事资源,但缺乏充足的后备人才储备;地方体育部门拥有丰富的基层人才资源与场地设施条件,但科研能力与专业训练水平有限;高校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与场地资源,但与国家队的人才输送、训练衔接不够紧密;职业俱乐部拥有成熟的市场化运营模式与高水平的职业运动员资源,但难以参与国家队建设与管理,资源优势无法充分发挥。这种资源分散、协同不足的现状,导致我国竞技体育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难以满足新时代奥运备战与项目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成为推动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出台的重要现实诱因。
其次,传统国家队人才培养采用“体校—省队—国家队”的线性闭环模式,这种模式在早期为我国培养了大量优秀运动员。然而在新时代背景下,其固有短板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国家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一是人才选拔渠道狭窄,传统模式主要依赖体校单一培养体系,忽视了高校、俱乐部、社会培训机构等多元化培养主体,大量具备竞技潜力的青少年人才被排除在选拔体系外,导致后备人才储备不足。二是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体校培养体系更侧重对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培养,忽视了文化教育、职业规划与综合素质提升,导致运动员退役后就业转型困难,影响青少年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剧人才断层问题。三是人才培养的专业化水平不足,基层教练的专业能力、科研团队的技术支撑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难以满足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需求;同时,国家队与基层培养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人才输送与双向反馈机制,导致人才培养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此外,当前国际竞技体育竞争的日益激烈,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科研保障水平、个性化训练方案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人才培养体系难以适配这一发展趋势,亟需通过合作模式,整合各类资源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最后,焦点事件是当前触发政策议程设置的重要形式,能突破传统政府主导的政策议程设置模式,在短期内形成显著舆论压力,打破政策平衡并加速议程启动,逐步成为影响政策议程设置的关键要素[8]。近年来,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发生的多起焦点事件,进一步凸显了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的弊端,加速了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酝酿与落地。一方面,部分国际重大赛事中,我国部分项目因人才储备不足、训练水平不高、科研保障不到位,出现成绩下滑、竞争力减弱的现象,引发社会各界对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的反思。例如,2025年新加坡游泳世锦赛,中国跳水队斩获9金3银4铜,虽稳居单项奖牌榜首位,但四个项目丢金,尤其是奥运项目男子3米板和10米台接连失利,暴露出新周期备战的潜在短板[9],引发公众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广泛讨论,推动主管部门推进国家队建设模式的改革。另一方面,部分合作办队试点的成功案例,成为催化政策出台的重要力量。例如,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与四川省体育局合作共建的中国自由式小轮车队,探索“国省共建”奥运备战新模式,队伍在巴黎奥运会上实现了奥运金牌历史性突破,为我国自行车项目发展树立了新标杆[10];2017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国(浙江)国家游泳队[11],这支共建队伍培养的汪顺、叶诗文等浙江籍运动员,在东京奥运会、巴黎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中屡创佳绩,为中国游泳队贡献了重要力量。这些成功案例充分证明了合作办队模式的可行性与实效性,为政策出台提供了实践支撑,也进一步鉴定了政府部门推进合作组建国家队的决心。
政策源流是政策议程设置的核心支撑,主要由政策共同体提出的政策建议、备选方案、试点实践经验等内容构成,核心功能是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可行的政策路径。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国内长期试点积累、专家智库论证、国际经验借鉴的结果,期间形成了多元化的备选方案池,为政策最终颁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支撑,构成了政策源流的核心内容。
首先,我国合作组建国家队的实践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历经多年的试点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相关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合作主体日益多元,形成了“国家+地方”“国家+高校”“国家+俱乐部”及“国家+多方联合”等多种合作模式,涵盖了夏季项目、冬季项目、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等多个领域。2019年,中国体操协会和上海体育学院签署了共建中国体操学院的协议,借助高校的科研与人才优势,开展运动员个性化训练与科研保障[12];2026年,中国橄榄球协会与重庆市达成合作,共建国家英式橄榄球青年队,该项目正式落地后,依托体教融合培养理念、运动训练专业建设经验、优质师资队伍及完善的训练设施,精准对接国家青年梯队建设需求,为橄榄球项目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提升国家队竞技水平,助力国家奥运备战工作,也是深化体教融合、完善青少年体育梯队建设的重要实践[13]。在试点过程中,各合作主体不断探索权责划分、资源整合、人才培养、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总结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明确各方在训练、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完善人才输送与选拔机制,实现基层培养与国家队训练的无缝衔接;建立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保障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这些试点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持续充实政策备选方案池,为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
其次,专家智库作为政策共同体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酝酿与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为政策备选方案的优化提供了理论支撑。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多次组织体育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基层体育管理者等开展专题研讨,围绕合作组建国家队的模式设计、权责划分、保障机制、风险防控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论证。专家学者从竞技体育管理、人才培养、公共政策、市场经济等多个视角,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刘小静等认为,协同治理需由政府主导,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改革体制机制的方式,推动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的协同发展,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的协同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新格
局[14]。张瑞林等建议,在处理好重点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竞技体育新型举国体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基层体育治理,打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全链条[15]。张磊等通过深入分析强国目标管理与体育治理机制的适配性及其创新价值,提出政党统合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动态化的绩效评估机制、“文体旅商养”多目标管理的一体化机制、目标管理驱动的数智化转型,应该作为体育治理机制从粗放式向精细化效能提升式转型的改革路径[16],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合作办队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类专家建议与研究成果不断整合、优化,形成了层次多元的政策备选方案,推动政策源流不断丰富与完善。
最后,国际上部分体育强国在国家队建设领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合作办队模式,其先进实践经验为我国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借鉴,丰富了政策备选方案池。不同国家根据自身的体育发展模式与国情,形成了三类合作办队模式:一是“高校主导型”,以美国为代表,国家队的人才培养主要依赖高校体育体系,高校运动队承担运动员选拔、训练与参赛任务,国家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引导与专项经费支持,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后备人才储备充足、科研与训练结合紧密;二是“俱乐部主导型”,以欧洲部分国家为代表,职业俱乐部是国家队人才的主要输送渠道,国家体育部门与职业俱乐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俱乐部负责运动员的日常训练与培养,国家队根据赛事需求选拔运动员,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市场化程度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与职业素养高;三是“多方协同型”,以日本、韩国为代表,国家体育部门、地方体育部门、高校、俱乐部等多方主体协同参与国家队建设,明确各方权责,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这种模式资源利用效率高,可以适应多元化的赛事需求。我国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结合自身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对这些国际经验进行了本土化改造,避免照搬照抄,重点借鉴其多元主体合作、资源整合、人才输送等先进经验,这些国际经验的借鉴优化,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合作组建国家队的政策备选方案体系。
政治源流是政策议程设置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顶层设计、政策窗口、公共情绪等要素,核心功能是为政策出台提供政治支撑与舆论环境。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出台,是体育强国战略引领、政策窗口开启、公共情绪支持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构成了强大的政治推动力,推动问题源流与政策源流的交汇,促成政策的最终出台。
首先,体育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出台提供了明确的顶层设计引领,成为政治源流的核心驱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将体育强国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先后出台了《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创新国家队管理体制,推动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探索多元主体联办共建国家队的新模式。这些顶层设计文件明确了合作组建国家队的发展方向、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国家体育总局作为竞技体育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合作组建国家队列为推进竞技体育改革、提升奥运备战水平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展政策调研、方案制定与试点推进工作范畴,为政策出台提供了组织保障。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体育部门也积极响应顶层部署,主动推进合作办队试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出台的政治推动力。
其次,政策窗口是三大源流实现交汇的关键节点,其开启状态直接决定政策能否纳入议程并最终出台。2025年以来,多重利好因素叠加,为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出台开启了有利的政策窗口。从时间节点来看,2025年既是“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洛杉矶奥运会备战工作的启动之年,亟需创新国家队建设模式,提升奥运备战水平,为政策出台提供了重要的时间契机。从政治环境来看,我国竞技体育改革不断深化,新型举国体制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对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为该项政策的出台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从政策衔接来看,《“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顶层设计文件的实施,为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出台奠定了政策基础,形成了政策衔接的良性循环。2025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办法》,正是抓住了这一政策窗口,实现了问题源流、政策源流与政治源流的有机交汇,推动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正式出台。
最后,公共情绪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和一定的社会情境下,公众对于公共问题在某一方面的强烈感受有着公开的症候与迹象,涉及公共事务、公众的集体心理状况,包括集体兴奋、狂热和集体沮丧等不愉快的心理状态,是社会行动结构中的动力变量。在一定时期和具体情境中,对社会发展方向和公众行为选择形成较强的引导作用[17]。公共情绪作为政治源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反映社会公众对某一问题的态度与需求,为政策出台提供舆论支撑。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公众的体育意识不断提升,对竞技体育的关注度、期望值不断提高,形成了支持竞技体育改革、期盼国家队提升竞技水平的良好公共情绪。一方面,公众对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中存在的资源浪费、人才断层、效率低下等问题关注度不断提高,纷纷呼吁改革国家队管理体制,探索多元化的建设模式,为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出台提供了舆论动力。另一方面,公众对体育强国建设的认同感不断增强,支持国家通过创新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国家队的竞技水平,为我国在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彰显国家实力提供支撑。这种积极的公共情绪,不仅推动了主管部门重视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制定与出台,也为政策的后续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多源流理论视域下,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形成,是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相互作用、有机耦合的结果。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动,共同推动政策议程的设置与政策的出台。问题源流是政策形成的前提与动力,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的现实困境,为政策出台提供了现实需求;政策源流是政策形成的核心支撑,前期试点积累、专家智库论证、国际经验借鉴,为政策出台提供了可行的备选方案;政治源流是政策形成的保障与推力,顶层设计引领、政策窗口开启、公共情绪支持,为政策出台提供了政治支撑与舆论环境。2025年,三大源流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交汇,政策窗口正式开启,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得以正式出台,成为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基于多源流理论的分析框架,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形成是三大源流耦合联动的结果,其优化完善也应围绕强化问题源流管理、优化政策源流供给、激活政治源流动力三个核心维度展开,同时注重推动三大源流的深度耦合,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权责明晰、高效运转的高水平国家队建设新体系,为政策的落地见效提供保障,助力体育强国建设与奥运备战工作高质量推进。
问题源流是政策优化的核心导向,强化问题源流管理,关键在于精准识别、动态监测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的现实困境,聚焦关键问题精准施策,为政策优化提供靶向支撑,确保政策始终贴合竞技体育发展的实际需求。
首先,结合合作组建国家队的实践需求,构建科学、系统的问题检监测指标体系,实现对传统模式困境的动态监测与精准识别。指标体系涵盖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管理运行、赛事绩效四个核心维度,具体包括:资源配置维度,设置资金利用率、场地设施使用率、教练资源配置均衡度、科研资源投入占比等指标;人才培养维度,设置后备人才储备量、人才输送率、运动员综合素质达标率、退役运动员就业率等指标;管理运行维度,设置多元主体协同效率、权责划分清晰度、政策执行力度、利益分配合理性等指标;赛事绩效维度,设置国际赛事奖牌数量、项目竞争力排名、运动员竞技水平提升幅度等指标。建立指标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数据采集、分析与评估,及时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境,为政策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建立问题预警机制,对指标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问题扩大化,确保合作办队模式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其次,针对问题源流中凸显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多元主体协同不足等关键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在资源配置方面,打破行政界限,建立多元主体资源整合机制,明确国家、地方、高校、俱乐部等主体的资源投入责任与权益,推动资金、教练、科研、场地等资源的跨主体、跨区域流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资源投入结构,加大对冷门项目、基础项目的资源支持,推动项目均衡发展;建立资源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资源投入挂钩,倒逼资源高效使用。在人才培养方面,完善多元化人才选拔体系,拓宽选拔渠道,将高校、俱乐部、社会培训机构等纳入人才选拔范围,建立“基层选拔—省级培养—国家队集训”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人才培养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基层教练队伍建设与科研团队建设,引入国际先进的训练理念与技术,开展个性化训练与加强科研保障;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职业规划体系,提升运动员综合素质,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难题,激发青少年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
政策源流是政策优化的核心支撑,优化政策源流供给,关键在于丰富政策备选方案、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落地,确保政策精准对接问题源流的需求,为合作组建国家队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首先,在现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试点范围、丰富试点类型,推动试点工作提质增效。扩大试点覆盖范围,将合作办队模式推广到更多运动项目、更多地区,涵盖夏季项目、冬季项目、集体项目、个人项目,兼顾优势项目与冷门项目;丰富试点类型,探索“国家+地方+高校”“国家+俱乐部+科研机构”等多元化合作模式,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设计差异化的试点方案,如集体项目侧重俱乐部与国家队的人才协同培养,个人项目侧重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科研支撑。加强试点指导与管理,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优化试点方案;建立试点经验推广机制,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纳入政策体系,推动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不断丰富合作办队的实践形态。
其次,依托政策共同体,持续构建多元化的政策备选方案池,为政策优化提供支撑。加强专家智库建设,吸纳体育管理、公共政策、市场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常态化的决策咨询机制,围绕合作办队的模式创新、权责划分、保障机制、风险防控等关键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提出多元化政策建议;鼓励基层单位、合作机构结合自身实践,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形成个性化的政策备选方案;加强政策备选方案的论证与筛选,建立科学的方案评估体系,从可行性、有效性、适应性等方面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筛选出符合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实际、能够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的最优方案,纳入政策体系。同时,建立政策备选方案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竞技体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及时补充、优化备选方案,确保政策的针对性与适配性。
再次,在借鉴国际体育强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与竞技体育发展实际,推动国际经验本土化改造,避免照搬照抄。深入研究美国、欧洲、日本等体育强国的合作办队模式,提炼其在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管理运行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与项目特点,进行本土化优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针对教练、科研人员、运动员的交流培训,学习先进的训练理念与管理经验,推动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深度融合,丰富合作办队的政策备选方案库。
最后,建立科学、完善的政策反馈机制,确保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及时解决,推动政策持续优化。明确反馈主体,将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部门、合作机构、运动员、教练、科研人员等纳入反馈体系,明确各主体的反馈责任与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反馈渠道,包括定期调研、座谈会、线上反馈平台、问卷调查等,确保反馈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建立反馈信息处理机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研判,明确处理责任与时限,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建立反馈结果应用机制,将反馈结果作为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定期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政策始终贴合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改善政策的实施效果。
政治源流是政策优化的重要保障。激活政治源流动力,关键在于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培育政策企业家群体、引导公共舆论支持,推动政治源流与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深度耦合,为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优化完善提供强大的政治支撑与舆论环境。
首先,结合体育强国建设的新形势、新需求,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完善合作组建国家队的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顶层政策文件,明确合作组建国家队的中长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合作办队的经费保障、权责划分、人才选拔、绩效评估、风险防控等配套政策,形成“主政策+配套政策”的完整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强政策衔接,推动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与体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市场化运营等相关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强化顶层设计执行力,建立政策实施责任制,明确各主管部门、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顶层设计要求落地见效。
其次,政策企业家是推动三大源流交汇、政策优化完善的关键力量,培育壮大政策企业家群体,为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的优化提供人才支撑。扩大政策企业家群体范围,吸纳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部门的管理者、体育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职业俱乐部经营者等作为政策企业家,形成多元化的政策企业家队伍;加强对政策企业家的能力培养,开展政策理论、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政策企业家的政策解读能力、方案设计能力与协同协调能力;建立政策企业家激励机制,对在政策创新、试点推进、经验总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政策企业家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推动政策优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搭建政策企业家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促进主体间的经验分享与合作,推动政策备选方案的优化与完善。
最后,加强公共舆论引导,营造支持合作组建国家队政策优化完善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宣传渠道,宣传合作办队的重要意义、试点成功案例与政策实施成效,让公众充分认识到合作办队模式对提升国家队竞技水平、推动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专家解读等方式,向公众解读合作组建国家队的政策内容、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消除认知误区,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与支持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针对公众关注的人才培养、资源使用、利益分配等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增强公众对政策的信任度;引导公众参与政策优化,通过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将公众的合理诉求纳入政策优化范围,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良好舆论格局。
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是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形成既是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三股力量耦合的结果,也是体育强国战略下开放办体育理念的具体实践。传统国家队建设模式的现实困境,构成了政策形成的问题动力;长期的政策试点、专家论证与国际经验借鉴,构建了政策形成的方案支撑;体育强国战略引领、政策窗口开启与公共情绪支持,提供了政策形成的政治保障。三者有机交汇,推动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正式出台,为我国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全新动力。未来,随着合作办队模式的不断成熟,我国国家队建设将进一步打破体制界限,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竞技水平,为体育强国建设注入新动力,为在洛杉矶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取得优异成绩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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