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武汉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赌博犯罪也朝着网络化、虚拟化的方向演变。区别于传统赌博犯罪,网络赌博犯罪作为现代网络犯罪的新形式,伴随网上支付的兴起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其犯罪率不断攀升,严重威胁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2021年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后文简称《报告》)指出,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理的网络赌博案件多达4.9万件,与2020年相比同比增加15.34%。可见,网络赌博犯罪仍呈现高发态势。学界中,众多学者在研究网络赌博犯罪相关课题时各抒己见,援引相关理论并提出了宝贵意见,但较少使用文献计量研究方法开展研究。为填补研究阙如,本研究聚焦于网络赌博犯罪研究的演进脉络,采用CiteSpace软件进行文献计量分析,以自己的绵薄之力,望助推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
本研究采用文献计量分析方法,使用CiteSpace-V6.3.R1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CiteSpace是由中美跨国研发团队联合研制的文献计量分析软件,该可视化分析工具基于Java平台构建,由德雷塞尔大学陈超美研究组与大连理工大学WISE实验室共同完成技术研发。其核心功能在于运用文献计量学算法对领域文献进行深度挖掘,通过演进路径建模与前沿探测技术,实现两大研究目标:一是揭示学科知识演进的内在逻辑与驱动要素,二是识别领域研究热点的动态演进趋势。这种知识图谱构建方法,不仅能解析学科发展的历史时间轨迹,更能探寻学科演化过程的知识结构和客观规律。
作为CiteSpace软件的原创开发者,陈超美曾强调该可视化工具的作用“在于让使用者通过对知识图谱的绘制、生成和解读,看到知识图谱将会如何改变看世界的方式”。使用该工具,能够帮助本研究科学分析“网络赌博犯罪”的主题热点、研究现状和演进脉络。本次研究中CiteSpace的参数设置如表1所示,后续分析不再赘述。
表 1 CiteSpace的参数设置
| 设置 | 数据来源 | 分析时段(年) | 节点选择阈值 | 裁剪算法 | 聚类算法 |
| 参数 | CNKI | 2004—2025 | g-index,k=15 | Pruning sliced networks | LLR |
本次研究以知网(CNKI)为数据来源,从知网中筛选文献,利用CiteSpace-V6.3.R1软件进行可视化分析。在文献检索时,采用高级检索方式,检索“主题”条件为“ 网络赌博+ 网络赌博犯罪 + 网络赌博罪 + 跨境网络赌博 + 新型网络赌博 + 网络赌博现象”的国内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截至2025年3月29日,共检索到593篇相关文献。将时间跨度设置为2004年至2025年3月29日(对样本文献查阅后发现,“网络赌博犯罪”研究最早的学术性文献发表于2004年),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检索的准确性,设置精确检索“摘要”中包含“赌博”或“网络赌博”的文献。经过人工筛选,剔除无关及重复的文献,最终得到有效的国内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378篇。将所选取的378篇文献导出为Refworks格式,以便使用CiteSpace工具进行可视化分析处理。
本文采用文献计量方法,以“网络赌博犯罪”为关键词,对近年的学术期刊及学位论文进行筛选,共获取378篇相关文献。借助CiteSpace-V6.3.R1工具对发文量进行年度统计与可视化分析(如图1所示),旨在揭示该领域研究的热度与发展趋势的演化规律,为其呈现的演进特征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图 1 “2004至2025年”“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文献发文量
从图1可以看出,自2004年以来,我国网络赌博犯罪研究的学界关注度呈现持续攀升的演进态势。依据文献计量分析的阶段划分标准,该领域2004—2025年的学术研究演进轨迹可解构为四个特征显著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探索期(2004—2005年),第二阶段是震荡发展期(2006—2016年),第三阶段是快速增长期(2017—2021年),第四阶段是稳定发展期(2022年至今),现将四个时期文献发文量及主要特征整理,如表2所示。
表 2 2004至2025年“网络赌博犯罪”四个时期文献发文量及主要特征
| 年份区间(年) | 发文量(篇) | 研究阶段 | 主要特征 |
| 2004—2005 | 17 | 起步探索期 | 初步关注网络赌博现象,研究集中在典型案例分析与基础理论框架搭建 |
| 2006—2016 | 88 | 震荡发展期 | 研究领域逐步扩展,涵盖侦查对策、电子证据、刑法适用等方向,但增速较缓慢 |
| 2017—2021 | 88 | 快速增长期 | 受新型网络赌博犯罪形式驱动,研究聚焦跨境犯罪、黑色产业链及新兴技术应用,发文量激增 |
| 2022至今 | 66 | 稳定发展期 | 研究趋于成熟,重点转向技术赋能下的犯罪形态演变(如Web3.0特征)及防控体系建设 |
首先,在起步探索期(2004—2005年),这一时期是理论的奠基阶段。根据发文时间降序排列,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于2004年起步,学者陈利华和杨中旭着眼于2003年我国北京海关查获瑞士的618张赌博光盘的案例,揭开了我国学界研究网络赌博犯罪的篇章,以其国际视域揭示网络赌博开始全面渗透我国的趋势。而后在2005年,学界有更多的学者开始投入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研究,该年有16篇学术成果产出,所涉及的研究领域主要有侦查初探、治安防控、立法初探等内容。其中侦查初探研究以王瑞山和朱华栋为代表,治安防控研究以张平为代表,立法初探研究以战立伟和姜涛为代表。这一年文献数量增长迅速,从1篇增长到16篇。
其次,在震荡发展期(2006—2016年),这一时期是领域拓展与深化阶段,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文献数量呈上下震荡波动,但没有显著的增长或减少趋势。《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立并提高法定刑,带动早期学术关注与基础理论研究。这一时期继续探讨网络赌博犯罪的特点、侦查和治安的防范对策等问题,同时拓宽了研究的范围和深度。在公安学领域,陈小平将网络赌博的犯罪主体聚焦于青少年,基于青少年参赌的成因和造成的危害探寻预防策略;张亮在其文章《网络赌博犯罪的电子证据研究》中,首次研究了网络赌博犯罪的电子证据的特点和网络取证时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中如何适用电子证据规则;在刑法学领域,罗开卷在《关于网络赌博的刑法学思考》一文中,讨论了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的认定问题,从刑法方面对其进行规制;李刚开启了专门研究网络赌博下游洗钱犯罪的相关研究。这一时期网络赌博犯罪的文献年均发文量约为9篇,上下浮动趋于稳定。
再次,在快速增长期(2017—2021年),这一时期在技术驱动下,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呈井喷式增长。随着国内支付宝、QQ、微信、翼支付等线上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各类赌博App的兴起,跨境网络赌博现象开始在多个领域衍生。《报告》指出,2017—2021年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一审审结总量持续走高,网络赌博案件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期间,网络赌博犯罪活动的形式主要涉及股票、期货交易及体育竞猜、网络游戏下注和有奖销售购物等领域,学界由此掀起研究网络赌博的浪潮,研究的理论深度不断拓展,学术圈呈现高产态势。在此期间,针对刑法规制相关问题的研究上,谭林、王啸林和理怡佳等学者侧重于探讨网络“开设赌场”的罪名认定和数额认定;徐宏和赵越拓宽视域,以网络赌博黑色产业链为研究对象,探究不同层级的发展趋势与规制路径。这一时期,网络赌博犯罪的年均文献发文量约为18篇,2021年发文量达到峰值38篇,为2020年发文量的2.7倍。
最后,在稳定发展期(2022年至今),这一时期的关键词是技术赋能与犯罪形态升级,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的理论已较为成熟。该时期的网络赌博犯罪极具特点,其结合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的犯罪形式,呈现Web3.0特征。这一时期,许多学者如刘秋平,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网络赌博犯罪及其防控中的应用,力求找到更有效的技术手段,以应对“线上+线下”“技术+资本”的多维犯罪网络。这一时期,年均文献发文量均在15篇以上,整体呈现稳定多产的态势。
在快速增长期和稳定发展期,网络赌博的犯罪形式逐渐多样化、犯罪手段逐渐先进化等演进特点,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牛敏、刘洋宁、姚胜法和陈之惠等学者于2019年至2022年期间,侧重于研究利用QQ、微信等线上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赌博的行为;杨雅琪和伍侨侨等学者于2021年开启了跨境网络赌博的管辖和司法困境相关研究;魏奕洁和钟星竹初步探讨了游戏赌博相关问题,后续刘秋平在2024年继续跟进并拓展;熊泽华和武博扬等学者于2020年侧重于研究网络赌球的行为。2021年至今,黄园、吴丹和龚志平等学者探讨了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赌博犯罪的新趋势和新手段;同时,蔡昆和陈凯提出建设实时甄别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基于数据特征提取方法,对网络赌博犯罪采取分类识别和预测拟合的应对策略。
本次研究借助CiteSpace-V6.3.R1可视化分析工具对发文机构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得到发文机构共现图谱(如图2所示)。通过梳理该领域研究的机构分布特征及其动态演变规律,为深入分析该领域研究力量的构成、学界关注度与识别研究合作网络提供可视化的依据。
图 2 发文机构共现图谱
在节点与机构的相关性上,每一个节点与机构一一对应,机构的发文数量与节点体积大小呈正相关关系。从图2可以看出,在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中,节点体积越大,表明该机构的发文频次越高,对该领域的研究关注度也就越高。从图中可知,网络赌博犯罪研究领域的核心机构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高校。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研究的主要力量,在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上共发表33篇,为相关领域发文数量之最,其中硕士学位论文10篇。其他发文机构中,华东政法大学共发表10篇学术成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发表6篇学术成果。从共现图谱中可知,共有节点126个,节点间连线28条,网络密度为0.0036,可见网络赌博犯罪领域相关研究机构组成的研究力量网络呈松散状,机构之间研究的合作强度较低。从图中呈现的现有机构合作来看,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为核心的合作群形成了科研共同体,但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的科研共同体并不稳定,其余机构则分布较为分散。因此,亟待研究机构之间建立更多更稳定的合作网络。
借助CiteSpace-V6.3.R1工具对发文作者进行可视化分析,基于文献计量数据挖掘出该领域高产学者,解构作者合作网络的结构特征,构建该领域内研究合作网络情况,以更好地了解该领域学者的贡献程度。本文利用CiteSpace软件可得到发文作者合作网络图(如图3所示),通过分析节点和线条的大小及个数,能够揭示领域内学术生产力的空间分布格局,更有助于从知识流动视角解构科研合作模式,为识别学术权威群体、优化科研协作路径提供可视化决策依据。
图 3 发文作者共现图谱图
同理,在节点与作者的相关性上,每一个节点与作者一一对应,作者的发文数量与节点体积呈正相关关系。从图3可以看出,在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中,节点体积越大,发文频次越高。从图中可知贡献度较高的学者有:任彦君、吴浜源、武颖、何苗、卢逸薇等,其中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任彦君、江苏警官学院的吴浜源和甘肃政法大学的卢逸薇等学者,是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力量。节点连线反映作者间的合作关系,连线越粗则表示合作频次越多。从合作作者共现图谱中可知,共有节点148个,节点间连线31条,网络密度为0.0028,可见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作者间的合作网络呈松散状,相关研究的合作强度较低。而图中的连线线条较细,代表相关研究的合作次数较少。因此,该领域亟需相关学者加大研究力度、加深机构合作,以尽快填补网络赌博犯罪研究的空缺。
如图4所示,共有节点243个,节点间连线490条,网络密度为0.0167,可见网络赌博犯罪相关研究的关键词联系网络呈紧密状。在节点与关键词的相关性上,每一个节点代表一个关键词,关键词出现的数量与节点的大小呈正相关关系。从节点大小上看,“共同犯罪”“开设赌场”“赌博罪”“赌博”节点体积最大,其次“聚众赌博”“侦查对策”“司法认定”“微信红包”节点体积较大,说明学者在研究网络赌博犯罪相关问题,几乎绕不开以上内容的探讨。
关键词是对文献核心内容的简短而精准的概括,研究关键词是探究该领域热点演进趋势的重要途径。本文对“2004至2025年”“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文献的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和聚类分析,得到关键词频次和中心度,二者皆是研究热点评判的重要指标。反复出现的关键词往往代表着当前的研究热点,中心度的大小则反映该关键词的重要程度,频次和中心度两项指标能够以最直接的方式,呈现文献所探讨的研究关键信息,从而掌握该领域的研究范畴。
本研究以关键词为节点,利用CiteSpace软件筛选出词频≥4的高频词,构建了21年以来我国网络赌博犯罪领域的关键词共现图谱。
图4 “2004至2025年”“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文献的关键词共现图
然后,在关键词共现图谱的基础上,保持参数设置不变,借助对数似然率算法(LLR)进行关键词聚类图谱绘制。设置k最大值为8,选取最大的9个聚类模块形成聚类图谱,即可以分为9个聚类类别,分别为:#0网络赌博、#1赌博、#2对策、#3赌博罪、#4侦查对策、#5电子证据、#6治理、#7反洗钱和#8认定模块,如图5所示。
图 5 “2004至2025年”“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文献的关键词聚类图
由图5可知,Q值为0.5669>0.3,表示聚类效果显著;S值0.9144>0.7,表示聚类结果可信。因此聚类图谱中各关键词模块结合紧密,结构显著,得出的结果有效且具有足够的可信度。
通过关键词图谱聚类分析,可以通过节点频数判断关键词重要性,但不足之处是无法揭示该节点的位置重要性。为更好地对聚类图谱中的信息进行量化分析,将CiteSpace软件生成的参数值导入至Excel中,由于关键词较多,按照关键词的频数降序排列,选取并生成前50个重点关键词的频次和中心度表格,如表3所示。其中,主要参数有两个:关键词的频数(count)和中心度(centrality),中心度参数值越高,表明该关键词在共现网络图谱中所占节点的位置重要性越高。
表 3 关键词频次与中心度
| 排序 | 频次 | 中心度 | 年份 | 关键词 | 排序 | 频次 | 中心度 | 年份 | 关键词 |
| 1 | 158 | 1.25 | 2004 | 网络赌博 | 26 | 4 | 0 | 2022 | 跨境 |
| 2 | 29 | 0.05 | 2007 | 开设赌场 | 27 | 4 | 0 | 2016 | 网络游戏 |
| 3 | 29 | 0.14 | 2006 | 赌博罪 | 28 | 4 | 0.04 | 2008 | 防范对策 |
| 4 | 21 | 0.06 | 2005 | 侦查对策 | 29 | 4 | 0 | 2006 | 刑法 |
| 5 | 20 | 0.03 | 2005 | 对策 | 30 | 4 | 0.01 | 2005 | 原因 |
| 6 | 16 | 0.07 | 2010 | 共同犯罪 | 31 | 4 | 0.01 | 2005 | 侦查难点 |
| 7 | 16 | 0.06 | 2005 | 赌博 | 32 | 4 | 0 | 2005 | 大学生 |
| 8 | 13 | 0.04 | 2007 | 网络犯罪 | 33 | 3 | 0 | 2016 | 微信赌博 |
| 9 | 11 | 0 | 2008 | 司法认定 | 34 | 3 | 0.01 | 2012 | 对策建议 |
| 10 | 11 | 0.03 | 2006 | 电子证据 | 35 | 3 | 0 | 2010 | 取证 |
| 11 | 11 | 0.07 | 2005 | 特点 | 36 | 3 | 0 | 2009 | 难点 |
| 12 | 10 | 0.03 | 2005 | 危害 | 37 | 3 | 0.01 | 2006 | 治理对策 |
| 13 | 10 | 0.01 | 2005 | 侦查 | 38 | 3 | 0.01 | 2005 | 赌博犯罪 |
| 14 | 9 | 0.01 | 2016 | 微信红包 | 39 | 3 | 0 | 2005 | 认定 |
| 15 | 9 | 0 | 2005 | 犯罪 | 40 | 3 | 0 | 2004 | 防控对策 |
| 16 | 8 | 0 | 2007 | 聚众赌博 | 41 | 2 | 0.06 | 2024 | 电子数据 |
| 17 | 8 | 0 | 2005 | 网络 | 42 | 2 | 0.03 | 2024 | 网络安全 |
| 18 | 7 | 0.01 | 2018 | 刑法规制 | 43 | 2 | 0 | 2024 | 扎根理论 |
| 19 | 7 | 0.02 | 2009 | 反洗钱 | 44 | 2 | 0 | 2024 | 跨境赌博 |
| 20 | 6 | 0.01 | 2005 | 共犯 | 45 | 2 | 0 | 2022 | 侦查困境 |
| 21 | 5 | 0 | 2020 | 大数据 | 46 | 2 | 0 | 2022 | 赌资数额 |
| 22 | 5 | 0.02 | 2010 | 洗钱 | 47 | 2 | 0 | 2021 | 跨境犯罪 |
| 23 | 5 | 0 | 2009 | 立法完善 | 48 | 2 | 0 | 2021 | 完善建议 |
| 24 | 5 | 0.02 | 2006 | 治理 | 49 | 2 | 0 | 2020 | 网络赌场 |
| 25 | 5 | 0.01 | 2005 | 互联网 | 50 | 2 | 0.01 | 2019 | 量刑标准 |
通过对图2的关键词共现聚类图和表3的关键词频次中心性表进行综合分析可得,研究内容可聚类为9个主要类别,这也是研究的热点所在。可将以上模块及其中关键词的相关研究问题分为四个层面。
一是赌博犯罪形式网络化研究,关键词模块包括#0网络赌博、#1赌博模块。彭午兵指出,在“现实—网络”双层社会中,绝大多数传统犯罪行为均可在网络空间中得到镜像反映,实现犯罪场域的转移与犯罪方式的升级,包括网络赌博犯罪在内的新型非接触式犯罪迎来了井喷式发展。该模块聚焦“互联网”“大数据”“微信红包”等数字化载体,揭示犯罪手段从实体场所向网络虚拟空间的迁移。
二是刑法认定与适用相关研究,关键词模块包括#3赌博罪、#8认定模块。陈兴良提出:“在网络空间实施的传统犯罪虽然行为性质与现实空间的犯罪相同,但当这种犯罪以网络方式实施的情况下,会给传统的刑法教义学带来一定挑战。”因此,针对犯罪情势的变化,传统司法应对缺乏专门性规范。例如,“两高一部”2012年发布的《意见》,虽然明确了网络赌博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在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但正如周尧杰指出,在共犯条款的适用、主从犯的认定及“代理接收投注类”案件中赌资的认定等方面,仍存在大量法律阙如,本研究认为学界应更加关注如何将传统刑法框架覆盖至网络空间。
三是犯罪侦防对策与综合治理机制研究,包括#2对策、#4侦查对策、#6治理、#7反洗钱四个模块。这些模块的聚类的共现关键词主要有打击、侦查对策、防范对策等。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赌博犯罪手段朝着网络化、虚拟化方向发展,其极强的隐蔽性给侦查、治安等相关部门执法办案带来了巨大困难。为解决此类困境,许多学者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办法:任彦君和葛孝永从实务中完善警务合作机制出发,提出建立封堵涉赌信息推广的机制,构建涉赌账户识别及电子取证的大数据模型。在治安防控体系上,谢玲和余国梁秉持综合治理思想,指出建构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技术反制体系,制定与最新犯罪模式及其演变规律相适配的治理策略。就国际视域而言,任浩民认为应通过加强警务交流与合作,建立中外国际警务交流培训机构,健全警务合作体制机制及依托现有体制成立线上侦查数据共享平台等方面,提高国际警务合作效能。此外,在大数据侦查的相关研究中,吴丹和龚志平从利用大数据技术驱动出发,开拓性研究了数据智能驱动的侦查范式转型框架,其核心创新点体现在基于机器学习算法构建涉赌资金链的智能追踪模型,运用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分析优化涉赌资金流监测体系及建立跨域协同作战体系的技术支撑架构。这些研究均对赌博犯罪的网络化发展及如何应对不断演进的情势具有借鉴意义。
四是客观证据事实采集及审查研究,包括#5电子证据、#8认定模块。基于网络赌博犯罪逐渐形式多样化、手段先进化和地域跨国化的特点,该犯罪各个链条的取证方式、证据审查及跨境电子取证尚未有明确规定。数据挖掘和数据碰撞的大数据侦查方式是获取电子证据的主要方式,但这种方式仍存在诸多缺陷:一是网络赌博中涉赌结算的资金虚拟化,侦查机关所获“电子证据”的认定界限仍较模糊;二是跨境电子取证难以适应我国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的现实需要,跨国警务合作程序过于冗杂,各国之间情报共享存在困难,这些方面仍需学界紧密联系实务进一步探讨。
经过前文计量分析,将本次研究所得关键词进行时序化重组,可得到关键词时间线图谱(如图6所示)。通过对关键词时间线图谱的分析,能够梳理出21年以来我国“网络赌博犯罪”研究的演进脉络。对研究前沿热点展开深入分析与精准识别,其意义在于以直观形式清晰呈现该领域研究在发展过程中的动态演变情况,而且还在于为科学地预测该领域未来发展趋势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更多学者指明了后续研究需要纵深耕耘的方向。
图 6 关键词时间线图谱
结合图6中的信息,采用“二分法”进行纵向与横向的双重比对,开展特征归纳和维度比对分析。纵向实质特征归纳以每5年为一个时间切片,可得2005—2010年、2011—2015年、2016—2020年、2021—2025年四个时间切片,2004年独立纳入2005—2010年切片中进行纵向考察。横向核心维度比对则通过三个主要核心维度展开,即研究节点、研究线路和研究密度,进行单模块、单线条上的比对。
从近21年的演进历程来看,犯罪形式经过不断迭代升级,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2011—2015年、2016—2020年两个时间切片在演进逻辑的实质特征上十分相似,因此将其归纳为一个时间阶段进行分析解读。结合图6中的信息对四个时间切片进行分析后可见,网络赌博犯罪形式的演进脉络大致分为三个过程,即研究热点的演进脉络遵循“初步探索—逐步发展—稳步创新”的演进逻辑。
在初步探索阶段(2004—2010年前后),该时期的研究可归纳出三个演进特征:结合基础性概念、注重犯罪形式描述、填补法律空白。在结合基础性概念方面,有刑法、司法、互联网、侦查、治理等关键词;在注重犯罪形式描述方面,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洗钱、电子货币等关键词;在填补法律空白方面,有法律问题、司法解释、司法认定、构成要件等关键词。以上说明研究聚焦于跨境网络赌博的定义界定和解释说理,反映早期犯罪形式实现传统赌博线上化转型。
在逐步发展阶段(2011—2020年前后),该时期的研究可归纳出三个演进特征:技术关联性增强、治理复杂性显现、犯罪产业链条化。在技术关联性增强方面,出现了虚拟货币、大数据、情报导侦等关键词,与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关联性增强;在治理复杂性显现方面,治理模式、防控建议、侦防对策、治安治理等关键词的相关研究大幅增多,传统依靠公安机关单一环节进行治理防控的模式已无法应对网络参赌者迅速增长的态势;在犯罪产业链条化方面,聚焦讨论组织结构、犯罪网络、代理行为、产业化等关键词,期间庄家开始“开拓”国内的赌博市场,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活动主要通过赌博网站的建立者、经营者在国内寻找代理人,为其提供账号和权限,从而实现跨境赌博的蓬勃发展。而赌资的流转,则通过虚拟货币在现实中交付的方式“兑现”,体现网络赌博犯罪组织的进一步升级。以上说明该阶段研究聚焦于犯罪形式技术化与组织化,研究方向转向侦查技术革新、大数据分析和跨司法管辖区协作,同时体现应对复杂治理形势的对策动态适应性。
在稳步创新阶段(2021年至今),该时期的研究可归纳出三个演进特征:技术的深度融合、犯罪跨国性研究增多、呈现新型犯罪形态。在技术的深度融合方面,出现了云平台、数字建模、技术反制等关键词,犯罪呈现技术化的同时,相关研究也在技术方面提出反制措施;在跨国性研究增多方面,缅边境、跨境、东南亚、国际协作等相关研究,表明研究视域不断拓宽,从国内转向国外,在数据主权被不断提及的当下,开展国际合作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呈现新型犯罪形态方面,该时期犯罪呈现AI算法智能化,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具备Web3.0特征,形成多维犯罪网络,还出现利用第四方隐蔽化社交红包进行赌博的行为,如红包陷阱、波动奖池等新犯罪手段。以上说明该阶段研究侧重预防性治理和技术合规性的特征,标志治理进入主动创新阶段。
网络赌博犯罪的研究趋势从横向上以三个核心维度为中心进行考量,即研究节点、研究线路和研究密度。
在研究节点上,#1赌博、#2对策、#3赌博罪、#4侦查对策和#7反洗钱五个模块的节点体积,呈现由大到小的演进趋势,说明这些模块上的主题关键词的研究热度有明显的下降趋势。而在#1赌博中的共同犯罪和司法解释、#2对策中的侦查和网络犯罪、#3赌博罪中的法律冲突和赌博罪、#4侦查对策中的侦查难点和防范对策、#7反洗钱中的防控对策,是五个模块中最具代表性的节点,它们体积较大且研究时间靠前,说明早期研究的关键词随着时间推移缓慢降温。特别的是,在#1赌博中,“跨境”的节点体积较大,呈现出新的热点主题趋势。#5电子证据、#6治理和#8认定模块的节点体积较小,热点趋势不明显。#5电子证据和#6治理两模块中均有“取证”节点且节点体积较大,说明电子证据与网络赌博治理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进行该领域研究时,可以同步研究另一模块中的相关文献。
在研究线路上,图谱呈现犯罪手段与对策双向进化的演进趋势。犯罪手段从传统互联网平台到加密货币、暗网技术,再到社交金融工具,网络赌博犯罪的技术手段实现了质的转变。犯罪对策上,从研究法律适用性,到侦查技术突破,再到全链条智能化治理,2020年后“电子货币”“跨境犯罪”节点密集,对应地下支付渠道的隐蔽化。对策方面,法律适用性方面的节点如“法律冲突”“司法解释”“司法认定”“司法完善”和对策方面节点如侦查对策、治理对策都是自下而上的层级式跃迁,说明不同模块之间的关键词研究呈现层级式关联,较低热度模块的关键词与较高热度模块的关键词产生关联,如以“赌博”“侦查对策”为核心,辐射“反洗钱”“电子证据”,形成“犯罪—治理”的闭环研究。
在研究密度上,呈现不同领域集中与分化的演进趋势。从整体来看,每一模块研究前5年左右的研究密度都较密集,少数模块在5年后的研究出现断层,如#1赌博在该时期多研究共同犯罪,#3赌博罪在该时期多研究构成要件,时间跨度较大。2010年后,多数模块研究密度骤降,仅少数主题延续,如#4侦查对策、#5电子证据、#6治理、#7反洗钱和#8认定模块的密度逐渐稀疏,甚至#5电子证据、#6治理在2017年前后节点消失。本研究认为需警惕技术快速迭代下,基础研究中取证规范、侦查对策等方面被忽视的风险(注:由于部分节点消失可能受Pruning条件设置的影响,因此需结合原始数据验证)。
本文检索了中国知网中21世纪(2004—2025年)我国“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文献作为计量分析对象,运用CiteSpace软件绘制知识图谱进行可视化分析。依据文献计量的阶段划分标准,将该领域2004—2025年的学术研究演进轨迹,可解构为四个特征显著的发展阶段,梳理出四个时期文献的发文量及主要特征。通过关键词共现和聚类图谱,明晰了研究主题的展开逻辑及演进脉络。由关键词聚类图谱可知,各模块及关键词的相关研究问题可分为四个层面:赌博犯罪形式网络化研究、刑法认定与适用相关研究、犯罪侦防对策与综合治理机制研究、客观证据事实采集及审查研究。通过关键词聚集时间线图谱可见,网络赌博犯罪的演进脉络遵循“初步探索—逐步发展—稳步创新”的规律,本文采用“二分法”对此进行特征归纳和维度比对。
展望未来,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赌博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尽管研究体系的广度不断拓宽、研究深度不断加深,但仍有诸多问题亟需学界加强理论研究。
一是聚焦技术赋能下的犯罪形态演变和防控对策构建。加强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网络赌博犯罪及其防控中的应用研究,探索更有效的技术手段,以应对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随着Web3.0等新技术的兴起,网络赌博犯罪可能呈现出新的形态,研究需及时跟进,探讨新形态犯罪的特点及应对策略。目前,在新技术应用的研究方面,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较大差异,理论滞后于实践。而法学理论,尤其是社科法学不应脱离实践土壤,应结合实务与时俱进。大数据作为现代警务的重要支撑,其高效处理与精准分析技术对于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合成作战工作效率和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是近年研究的热点,以大数据侦查、信息化研判等为主导的网络赌博犯罪侦查模式,借助大数据不断整合新一代警综系统、拓展业务功能、创建用于公安大数据实战的智慧警务应用,能够为网络赌博犯罪侦防对策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推进警务运行机制研究。以合成作战机制为首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等相关研究,仍存在学术阙如,因此网络赌博合成作战机制的应用理论是亟待开发的领域。合成作战机制研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适应网络赌博犯罪形式的演进态势和特点。一方面,可研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分析与警务运行机制的深度融合,合成作战机制应充分借助这些前沿技术,实现更智能化的情报分析、精准的线索挖掘与高效的证据链构建,以适应跨境犯罪高度隐蔽化、技术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可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大背景下,研究跨境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为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等犯罪提供可行路径,进一步探索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和跨境证据共享问题,提升打击跨境犯罪的效率。
三是注重犯罪证据审查研究。网络赌博犯罪与传统线下赌博犯罪不同,犯罪证据依存于客观存在的数字化载体,证据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网络赌博犯罪的研究也应在后续的客观事实层面,针对电子证认定标准、取证程序和方法等证据法和诉讼法层面问题进行分析考量,以协调刑事法动态规范体系及刑法与刑事诉讼的程序衔接。基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形式逐渐多样化、犯罪手段逐渐先进化和犯罪地域逐渐跨国化等演进特点,该犯罪各个链条的取证方式、证据审查及跨境电子取证尚未有明确规定。数据挖掘和数据碰撞的大数据侦查方式是获取电子证据的主要方式,但网络赌博客观证据的筛选、证明标准和网络侦查操作程序均存在理论争议。因此,未来为证明待证事实,研究可以跟进相关理论,如依托可信时间戳取证理论证明待证事实,或从建立算法透明度审查规则等方面开展研究。此外,在跨国合作方面,可研究跨境取证中电子证据交换时隐私保护与证据获取间的平衡机制。通过上述研究,进一步澄清网络赌博犯罪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证据收集的手段、取证程序及取证方法,使司法机关在证据审查判断时能够有的放矢。
四是推动多元视角研究。目前对于网络赌博犯罪的研究,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往往侧重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刑法认定方面的法律界定研究,以及侦防对策方面的犯罪现象研究。其着眼点多集中于该类犯罪的侦防对策、罪名认定和定罪量刑等领域,研究视角多局限于法学、犯罪学、公安学,较为单一。除上述学科视角外,还可立足于社会学视角研究网络赌博犯罪群体行为与社会规劝路径;立足于经济学视角研究电子货币反赌阻断机制和创新金融监管制度;立足于心理学视角研究赌博障碍的心理行为,以及依托该理论构建针对赌博障碍人群的健康服务体系;立足于国际政治学视角研究国家主权和电子取证的冲突,以及加强国际协作打击跨境赌博等。通过不断深化研究和扩展网络赌博犯罪的领域,未来有望在网络赌博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实践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