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体育学院,武汉
体育类校外培训作为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获取运动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广受市场欢迎,体育培训业市场迅速发展。然而,激增的市场主体放大了传统监管模式在应对监管任务加重和事中以及事后监管难度加大时的乏力,体育培训业市场监管面临监管力度不足、管理方式“一刀切”、监管行为缺乏人性化等问题。因此,为寻求应对之策,本研究剖析其它领域的监管模式,对体育培训业市场监管难题进行探索。监管沙盒制度源于金融科技领域,其主要原理是通过创建一个受控的环境,允许企业测试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而不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企业也无需立即承担因违法而产生的监管责任。“监管沙盒”的核心理念是“包容审慎”,主要指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持包容和审慎的态度。在“双减”政策推行之后,体育市场培训业的快速发展所出现的多种情况使得监管部门在监管市场时考虑的问题与情况更加多元化。对此,面对迅猛发展的体育培训业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平衡市场发展速度与安全发展的张力,避免因监管过度而制约市场发展,或因监管不力而致使市场发展安全风险不断累积等问题,借鉴与学习其他领域的监管理论,寻求符合市场发展的监管原则是解决体育培训业市场监管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体育培训业市场面临诸多困境的背景下,如何以包容审慎的态度进行市场监管,已成为当前体育市场监管的难点。“包容审慎”起初是作为适应新经济形态的新型监管理念和方式而产生的。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1],首次明确提出“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同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 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包容审慎”写入立法:“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2]发展至今,“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已涵盖了诸多传统领域和传统形态的市场主体。体育领域首次提出“包容审慎”理念是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9年8月28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促进公平竞争,完善对新兴行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对于体育培训业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包容审慎”的去行使监管权力。一方面,能够提高市场活力和监管效率,促进体育培训业市场监管人性化,减少阻滞体育培训企业发展的现象;另一方面,如果不对体育培训市场加以管制,可能会导致市场发展的失衡与错乱,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包容审慎”主要指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持包容和审慎的态度,包容市场与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审慎采取执法手段,避免通过粗暴、过度的执法方式干扰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主要包括“包容监管”和“审慎监管”两项内容。
对于新兴体育培训业的发展,赋予其足够的发展空间与容错机制是包容原则的应有之义。但包容绝不等于纵容,要从供给侧需求和宏观政策去深入理解当下体育培训业市场的发展需求[3]。
从供给侧需求来看,自“双减”政策出台之后,体育市场培训业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然而,在体育培训企业发展过程中,也遭遇了阻滞发展的困境。在起步阶段,体育培训业的开业资格审核存在较长时间的审批周期和审核流程繁琐等问题,从而导致企业在审核期间无法正常营业,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成本压力。同时,监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存在资料审核不规范、资质要求不清晰等情况,这些问题都会大大增加企业起步成本。在体育培训市场发展活跃的背景下,监管部门繁琐的流程与僵硬的处理手段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体育培训业的发展。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加必然会与有限的监管部门行政效率存在矛盾。面对现有形势,一方面市场主体需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另一方面还在于政府权力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体育培训业的发展来说,监管部门的“包容”尤为重要。包容监管要遵循实质正义的逻辑,要求为符合市场发展的体育培训企业提供容错纠错空间。总体来说,政府监管部门要为体育培训企业发展暂缓干预,为市场留足发展空间,在采取监管措施时应遵循“执法不必严,违法不必究”的原则,以激发市场活力。
从宏观政策来看,良好的市场环境离不开合理的政策导向。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意见”明确提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市场中的新项目、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为市场发展留足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对新生事物要加强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当下井喷式增长的体育培训企业正是需要充分的发展空间,也需要政府机构包容式的对其进行监管。不同类型的体育培训企业所需的政策导向也有所差异。2023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还印发了《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录》和《通知》对拟纳入目录的体育赛事活动类型以及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标准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均需行政许可;对于有附加标准的,符合该标准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要行政许可,在标准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行政许可。这些规定对体育培训类企业同样适用,政府对不同类型的体育培训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规定,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同时给予最大的包容,充分体现了包容审慎的原则。
审慎监管的核心要义是确保新经济发展不突破“安全底线”,但是对底线的理解在不同情境下又会有不同的阐释。审慎既非限制也非控制,从监管运作方式来看,它应当具有一种与时俱进的创新与改良。对于体育培训业当下发展的新业态而言,监管部门在促进体育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警惕其监管红线,严格把关危害消费者与参与者权益和生命安全的现象[5]。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柘城县震兴国际搏击俱乐部(震兴武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后经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系因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的重大火灾。后续调查组认定震兴武馆为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开展武术培训,未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经营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灭火和紧急疏散演练,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火灾发生后,未能及时报警,组织学员疏散和扑救火灾不力。类似此类事故或有此类隐患的体育培训企业依然层出不穷。体育培训业市场的主体是培训机构和企业,受市场资本逐利性质驱使和需求驱动,体育培训机构不会在短时间内对外部政策环境做出系统调整。体育培训企业为了规避市场风险,培训主体会选择相关渠道以规避行政主体的监管范畴,或在政策监管模糊地带展开培训活动,进而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对体育培训业市场在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上必须严守底线,实行科学合理的适当监管,绝不放松警惕,守住法律底线、人身安全等底线,以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对于如何审慎把控体育培训业的准入市场准则,目前仍处于一个比较模糊的阶段。既要在程序上适度放宽,也要在底线问题上严加把控,尽可能地控制企业风险问题则成为“审慎”的首要思考问题。
科层式监管指的是在监管领域中采用层级化的管理结构和过程。它是一种将监管权力和责任从高层机构传递到下级机构或部门的方式,以实现对特定行业、组织或活动的监督和控制[6]。科层制以“非人格化精神”的技术理性取代人格化行政模式,成为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普遍形态。然而,科层式监管同样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信息传递可能受阻,决策速度放慢,创新能力受限等。因此,对于体育培训业的市场监管来说,更需要趋向于扁平化的监管模式来减少过程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但当下体育培训业复杂的市场环境以及科层式监管模式所形成的行政惯性、利益固化,以及对体育培训业成长空间的限制和挤压阻碍着扁平化监管格局的推进。
传统的科层式监管对体育培训业来说,在市场竞争、市场需求、监管成本、创新发展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弊端。在市场竞争方面,传统的科层式监管往往只注重对企业的注册备案,很少对企业运营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容易出现市场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在市场需求方面,传统的科层式监管体系常常过于依赖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政策变动较为缓慢,这使得监管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发展,从而阻碍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在监管成本方面,传统的科层式监管体系需要多级部门、多人合作开展监管工作,使得监管成本较高,企业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费用,增加了企业的开支和管理难度。在创新发展方面,传统的科层式监管往往过于强调对企业的限制和管理,对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使得企业创新能力减弱,市场竞争力不足。
监管沙盒模式相对于传统的科层式监管来说,其最大的特点是以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态度对待数据产品或服务的创新,能够有效控制市场风险[7]。一方面,监管沙盒能够通过减少监管束缚、创新企业和相关利益来推动体育培训业市场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扁平化的管理理念提升了监管部门的运行效率,降低体育培训业的时间成本,有效弥补了科层式监管的局限性。
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8]。而中国监管沙盒的首次试用则是在2019年12月5日,央行公布中国版“监管沙盒”工作开展,北京市是首个城市。监管沙盒模式在使用之初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监管机构对新兴金融科技服务中相对绝缘的场景进行小规模的监管测试,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从事有关活动的正常监管后果。包容审慎是监管沙盒的监管理念,在监管沙盒实验中可概括为以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态度对待数据产品或服务的创新,通过对内嵌于真实消费市场特殊实验区块的差异化监管,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各项创新项目的特殊监管需求,同时吸收被监管主体等利益相关方对数据要素共同治理,构建公开透明的治理平台,以期缓解数据要素创新与安全之间的紧张关系,具有主体多元、公开透明、规则豁免等特征。
在部门监管运行机制方面,体育培训监管沙盒模式能够提升部门运行效率,降低体育培训企业经营成本。国内监管沙盒在其他领域的应用体现了协同共治机制,监管部门、被测试企业、社会公众、行业自律协会共同对沙盒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沙盒中的监管部门将权力进行下放,使得被测试的体育培训企业获得了与监管部门共同决定监管事项的权利。
在企业测试过程方面,监管沙盒具有公开透明的优势[9]。在沙盒测试过程中,规定被测试者在申请测试时必须就产品的特性、可能带来的风险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报告;体育培训企业在整个测试过程中,需要将被测试的内容、测试状态以及将要进行的重大活动安排等事项对监管部门进行报告;测试结束后,企业应当提交最终报告,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总结汇报。整个过程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能够掌握被测试企业的大部分信息,了解实时动态,增加了公开透明性。
在企业创新发展方面,监管沙盒能够提高体育培训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培训产品的提质升级。当下体育培训企业发展模式多样化,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发展,线上体育培训新业态也呈现欣欣向荣的创新发展态势,监管沙盒模式能够满足体育培训业的创新发展需求[10]。
监管沙盒的“包容审慎”是一种监管执法的理念,包括政策、立法、清单在内的多层次、多领域、动态调整体系[11]。“包容审慎”体系的特性是内部始终存在张力。包容审慎理念旨在为各类创新者提供公平机会,同时保持审慎态度和灵活性,以促进创新的发展与市场的稳定。包容审慎理念主要具有包容性、审慎性、灵活性的特征。包容性:监管沙盒模式能够为各类创新者提供机会和平等待遇,无论是大型企业、初创公司还是个人创业者,都应该能够进入沙盒并受益于其中[12]。这种包容性的理念旨在确保创新者都能够享有同等的机会和实现潜力的条件,而不会因为规模或身份而受到不公平待遇。审慎性:监管沙盒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应该保持审慎性。它鼓励监管机构对创新企业的活动进行仔细评估和监控,以确保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审慎性的理念体现在在试点测试过程中,监管机构会审慎地权衡允许创新者开展实验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创新对市场的潜在好处。灵活性:监管沙盒模式强调在试点测试中保持灵活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管规定的调整和优化。这种灵活性的理念旨在提供一种平衡监管的方式,既能够为创新者提供足够的自由度和空间,又能够确保监管方能持续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创新活动。体育培训业与包容审慎理念有着很好的契合之处,它为体育培训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促进创新、个性化服务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整个体育培训业的蓬勃发展。
当前体育培训企业市场监管在运行机制上存在滞后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监管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监管标准难以满足市场变化等。为了纾解这一困境,监管沙盒的扁平化架构提供了一种创新的监管方式。其内在逻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监管沙盒的扁平化架构通过简化监管程序和减少审批环节,加快了监管响应速度和市场准入速度。传统的监管流程繁琐,企业需要经历长时间的申请、审核和审批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13]。这导致监管滞后,无法及时跟上市场的发展和创新需求。而监管沙盒则通过设置一定的门槛和审核标准,筛选出一批有潜力的创新企业,为其提供一定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宽松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在监管沙盒中进行试点测试,减少了审批流程和时间,加速了市场进入,从而纾解了监管滞后的问题。
其二,监管沙盒的扁平化架构可以降低监管成本和监管的难度。传统的监管模式通常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监管标准和政策制定也面临挑战,难以满足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创新需求[14]。监管沙盒通过优化监管流程和合理测算监管成本,降低了监管机构的负担。同时,监管沙盒也鼓励监管机构采用新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的精度。这种扁平化架构的优势在于,减少监管成本和监管的难度,为监管机构提供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监管方式,有利于纾解监管滞后困境。
其三,监管沙盒的扁平化架构促进了体育培训企业的创新和市场发展。监管沙盒为企业提供了试点测试的机会,鼓励创新企业进行实践,并与监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和合作。在监管沙盒中,企业可以验证商业模式和技术方案,并从中获得经验教训。这为创新企业提供了创造性的空间,激发了创新活力,并推动了市场的进步和发展[15]。此外,监管沙盒还鼓励企业间的合作和共享,促进行业内的协同创新,从而营造出更加包容、可持续的市场环境。体育培训企业监管沙盒,旨在促进行业的创新发展。在监管沙盒中,新兴的体育培训企业可以通过简化的审批流程和灵活的监管政策,迅速进入市场。监管机构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选择了一批有潜力的创新企业进入监管沙盒,并进行试点测试。在试点期间,这些企业可以充分发挥创新优势。
相对于其它领域监管沙盒的应用,放宽体育培训业主体的准入资格范围可以促进创新和创业,增加竞争,提高监管效能,并为体育培训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多机遇和可能。第一,降低注册资本要求。过高的注册资本要求会限制了许多有创业意愿但资金有限的人进入市场,导致市场的竞争性减弱。减少起始资本的要求,减轻创业者的负担以鼓励更多创业者进入体育培训行业。降低初创企业的进入门槛,让更多有实力和创新的机构有机会参与竞争。第二,简化审批流程。简化注册和审批流程,减少许可证的颁发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可以通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材料要求,以及引入线上办理等方式,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办事效率。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精简材料要求和规范审批时间,可以加快办理进程,降低企业准入难度和企业成本。第三,引入评估机制。建立评估机制,进行创新能力和业务能力的评估。通过评估机制对业主的能力进行评级,允许一定程度的试错和调整。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给予体育培训主体更多的自主权和创新空间,同时要求其进行自我监管和风险控制。适度放宽准入资格范围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安全和质量的监管要求。仍然需要保证参与者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保障服务的安全和质量。放宽准入标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体育培训业主体的监督和监测。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大对体育培训业主体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我国监管沙盒实施主体多种多样,不同领域发展情况影响沙盒实施的类型。我国体育培训市场高速增长,市场需求呈现多元化,包括足球、篮球、游泳、舞蹈、瑜伽等各种体育项目。不同年龄段需求差异也日益明显。此外,我国体育培训市场还具有较强的区域特色,例如,沿海城市更多地发展帆船、冲浪等水上项目,而内陆城市推广篮球、足球等项目。乡村地区更注重儿童体育健康和生命教育,而城市地区则更注重高水平的竞技和技能培训。因此,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环境、体育文化各不相同,体育培训市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监管沙盒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到体育培训市场的区域特征。
在体育培训市场的监管沙盒模式中,需要构建由中央国家机关引领、地方政府部门作为实施主体的监管模式。中央国家机关负责制定体育培训市场监管沙盒的政策和实施细则,明确监管沙盒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相关行为规则和流程,并为地方政府部门的实施提供监管指导和技术支持。地方政府部门则负责具体的监管沙盒实施工作,包括监管沙盒的申请和审批、参与方的管理和监督、申报项目的评估和审议、撤销和退出决策等。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在中央政策指导和监督下,制定本地区的操作细则,并对监管沙盒的实施及数据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同时,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应建立紧密的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体育培训市场监管沙盒的应用。中央国家机关可协调国家级监管资源,协助地方政府部门推广和引导参与企业走向监管正轨。地方政府部门应当在推动本地监管沙盒的同时,摸清体育培训企业的难点瓶颈,及时向中央反馈问题和解决方案。中央国家机关可以运用多种方式宣传和推广监管沙盒政策,包括新闻发布会、宣传片、媒体报道、座谈会、研讨会等,以提高市场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市场企业中推行先期试点,积极探索监管沙盒运用方案,把好质量关口,实现在地方实践的有效应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沙盒数据报告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对监管沙盒的参与企业、监管效果、创新情况等进行评估分析,并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政策和管理。
创新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是体育培训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可以培养市场创新革命中的“先驱企业”,推动市场创新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强化安全保障体系,也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增强市场公信力,为体育培训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监管沙盒模式应鼓励体育培训企业进行创新实践,通过提供专业的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在技术、产品、业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和商业方面的支持,推动体育培训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监管沙盒模式注重保护用户的安全和权益。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参与体育培训的企业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培训场地的安全设施、师资队伍的专业素质、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等方面。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在监管沙盒模式中还需设立创新监管标准,明确创新实践的边界和监管要求,引导体育培训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监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门的创新监管指引,对新技术、新业务模式、新产品进行评估和审核,并适时更新监管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鼓励企业将课程数据、学员数据等共享给监管部门和其他合作伙伴,以支持数据驱动的创新和风险防控。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监测市场风险和趋势,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监管。
体育培训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涉及多个领域和方面,单一主体难以全面了解和解决。构建多元主体和协同合作的监管架构可以整合各方资源和专业知识,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可以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在监管沙盒模式中,体育培训业可以通过构建多元主体和协同合作的监管架构来提高监管效果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一,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监管沙盒,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高校研究机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政府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可以提供行业自律和标准制定服务,高校研究机构可以进行相关研究和评估,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提供监测和评估的支持。多元主体的参与有助于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视角和合力,提供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支持。第二,建立协同机制,各参与主体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协同合作机制。政府部门可以主导监管政策的制定和落地,行业协会可以起到自律和规范的作用,高校研究机构可以提供技术和研究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可以提供监测和评估的服务。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实现信息的集中共享和互通,减少重复劳动,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第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监管沙盒内的企业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和分析,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和监管效果。各参与主体可以共享彼此的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分析和协同分析,识别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数据共享和协同分析,提高监管水平和市场透明度。第四,加强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培训交流,使各方了解监管政策和要求,提高各方对监管沙盒模式的共识和理解。定期组织行业沟通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分享经验、传播最佳实践、加深互信,推动监管沙盒模式的顺利实施。第五,建立监管沙盒模式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参与主体的监管沙盒实践进行评估和监督。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监管政策和指导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沙盒模式的运行效果。体育培训企业与多元主体建立起协同合作,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监管效果和行业发展水平。这种多元主体的监管架构有助于充分发挥各方专业化能力,共同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体育培训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支持,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将呈现出一个蓬勃发展的态势。而多元化的体育培训市场主体、云计算、互联网领域的应用,促使体育培训市场主体的发展更加的多样化,使得传统的市场监管无法适配快速发展的体育培训市场。基于此,监管沙盒的监管模式和包容审慎理念契合当下体育培训市场监管的困境,借鉴监管沙盒的监管模式的合适之处能够规范混乱的体育培训市场,减轻体育培训市场主体的运营负担,增加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同时,监管沙盒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对于传统的体育培训业而言,存在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等问题,在监管沙盒模式下,试点机构通常需要与监管机构分享大量的数据和信息,如果处理不当则会导致损害用户权益现象的发生。对此,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制度,合理规范体育培训业中的监管沙盒模式所存在的隐患,是当下优化该模式的重点问题。
[1] 许恬.国务院“四招”力促新旧动能迸发解读《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J].中国科技产业,2017(3):98-99.
[2] 成协中.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现状、问题与展望[J].经贸法律评论,2020(3):1-16.
[3] 孙文杰,张慧毅.基于“监管沙盒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模式构建[J].财会通讯,2022(6):147-150,166.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N].国家体育总局,2020-01-09.
[5] 张惠清.“监管沙盒”中国化运作——英国“监管沙盒”的启示[J].活力,2022(24):44-47.
[6] 刘盛.监管沙盒的法理逻辑与制度展开[J].现代法学,2021,43(1):115-127.
[7] 山成英,赵大伟.美国的监管沙盒实践及经验借鉴[J].南方金融,2020(11):54-61.
[8] 陈振其.监管沙盒:数据要素治理新方案[J/OL].图书馆坛,1-10[2023-12-19].
[9] 胡滨,杨楷.监管沙盒的应用与启示[J].中国金融,2017(2):68-69.
[10] 戚聿东,刘欢欢.数字经济背景下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与监管转型——基于监管沙盒视角[J].经济与管理研究,2022,43(4):67-81.
[11] 刘乃梁.包容审慎原则的竞争要义——以网约车监管为例[J].法学评论,2019,37(5):122-132.
[12] 李杨.“监管沙盒”制度研究[D].北京:北方工业大学,2023.
[13] 谢红星.“包容审慎”的营商法治逻辑:法理、体系与个案[J].治理研究,2023,39(5):142-156,160.
[14] 张敏.包容审慎监管:数据交易的平台监管进路研究[J].河北学刊,2023,43(1):201-209.
[15] 刘蔚宇,黄海燕.新时代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构建的质性研究[J].体育科学,2021,41(9):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