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民族学院,广州
民族学若欲摆脱长期以来理论碎片化[1]与经验主义化的双重困境,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其本体论与认识论立场。本文主张,在科学实在论的认识论框架下,民族学应实现范式重塑。科学实在论一方面为民族学提供了坚实的本体论根基,使我们能够承认社会文化现象背后确实存在不依赖于观察者主观意愿的客观结构与因果机制;另一方面,它亦为民族学确立了明确的认识论目标,即致力于揭示这些现象“为何如此”“如何发生”的因果路径,而不止满足于对“意义”的描绘与理解。传统民族学研究固然在田野工作、深描与文化解释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知识传统与操作规范,但正因过于强调主观意义与文化差异,其理论建构常陷于描述性停滞,缺乏对潜在机制的系统揭示。这种“理解科学”导向虽可丰富学科知识的厚度,却难以为民族学提供稳固的解释力。而若一味追求形式化与机制抽象,又容易将文化的复杂性简化为结构的静态逻辑,割裂了行动与意义、地方性知识与中宏观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本文所倡导的,不是对传统民族学认识论的批评否定,而是一种兼顾文化描述与机制解释的范式整合。
科学实在论的核心本体论观点是,确认一个客观实在世界的存在。该世界涵盖了不容置疑的社会文化实在,且其独立于我们特定的观察、理论阐释与主观意向。对于民族学而言,这意味着我们所研究的社会文化现象,无论是宏大如国家制度、区域性市场网络,还是具体如特定社群的婚姻模式、仪式实践,乃至个体在特定社会结构中形成的惯习,均非研究者主观想象的产物,亦非纯粹“话语建构”。它们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文化实在”而存在。并对身处其中的行动者产生着真实的、可被经验观察和分析的约束与赋能效应[2]。
承认社会文化实在的客观性,绝不意味着将其等同于自然科学所面对的那些纯粹物质性的、不依赖于人类意识的自然客体。社会文化实在无疑具有其独特性,它在极大程度上是由人类的意向性活动、互动实践以及在特定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共享观念所塑造和维系的[3]。然而,正如约翰·塞尔等学者所深刻揭示的那样,许多依赖于人类集体意向性而存在的“制度性事实”——例如货币、产权、国家主权乃至“民族”这一概念本身——一旦被集体所接受并制度化,它们便构成了行动者无法任意忽视的客观环境[4]。换言之,社会文化实在的“建构性”与其“客观性”之间并非一种简单的二元対立关系,而是一种辩证统一。建构的过程本身可以,也应该成为我们客观研究的对象;而建构的产物,一旦凝结为制度、规范或普遍接受的意义体系,便获得了其不以个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效力[3]。
更为关键的是,科学实在论引导我们将视角转向那些潜藏于可观察现象背后的、更为根本的潜在结构与因果机制。复杂的社会文化生活,并非一系列孤立事件的随机组合,其背后往往存在着不易被直接观察到的深层结构性要素(例如,社会分层体系、文化深层语法、权力分配格局等)以及驱动其运作与变迁的特定机制(例如,社会流动的机制、文化传播与濡化的机制、冲突升级与化解的机制等)。我们认为,正是这些潜在的、但客观存在的结构与机制,构成了社会文化实在的核心内容,也理应成为民族学理论构建所致力揭示与解释的核心对象。它们是塑造我们所观察到的文化模式、行为常规以及社会历史变迁的真正动力源泉[3]。
在确立了社会文化实在的客观性这一本体论基石之后,民族学研究的认识论目标也随之变得清晰:即追求对客观社会文化实在的真理性的(逼近真理的)解释。在此,我们必须对“解释”一词的内涵做出严格的界定,以区别于学科内某些长期以来含混不清,乃至是错误的理解。在科学实在论的框架下,“解释”绝不仅仅是对现象进行细致入微的描述——无论这种描述多么“深厚”或“引人入胜”;它更不等同于对行动者主观意义进行某种“同情理解”。尽管后者无疑是获取经验材料的重要环节,但其本身绝非解释的终点。解释的核心要义,在于揭示现象“为何如此”以及“如何发生”,即系统阐明其背后的因果关系与生成机制。一个成功的、具有科学性的解释,必须能够清晰地告诉我们,是哪些关键因素,在何种特定的条件组合下,通过怎样的一系列中间步骤或互动过程,最终导致了特定社会文化现象的出现、持续、变迁或消亡。倘若一项研究无法回答这些“为何”与“如何”的追问,那么无论其呈现了多少有趣的“故事”或“意义”,其在科学解释力上都是无力的[5]。
在这目标下,我们必须彻底摒弃那种将理论仅仅视为对经验材料进行某种主观“装点”“拔高”甚至是“过度阐释”的错误观念。这种观念不仅贬低了理论的真正价值,更阻碍了学科知识的系统性积累。相反,理论是我们用以对复杂社会文化实在的特定方面(尤其是其内在的结构与机制)进行抽象化、概念化和模型化的基础性工具。例如,关于族群认同的理论,可能会提出诸如“社会建构”“工具性选择”或“情感联结”等不同的理论模型,用以解释不同历史与社会情境下族群认同的形成、强化与变迁。
这些理论模型的核心功能在于:(1)对纷繁复杂的经验材料进行有效的组织与简化,从而突出其本质特征与核心关联;(2)针对现象背后的潜在机制提出明确的、可供经验世界检验的假说;(3)从这些假说中运用严密的逻辑推导出一系列可在现实世界中进行观察和测量的经验含义。缺乏清晰理论框架指导的研究,极易沦为事实的简单堆砌,而不可能产生真正具有洞察力的解释。
科学实在论的引入,必然要求我们对民族学领域中某些传统认识论立场进行深刻的反思,并在此基础上超越。在这过程中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极端形式的社会建构论,二是与之相伴相生的强相对主义。极端形式的社会建构论根本上消解了知识的客观性基础,使科学真理的追求变得虚无缥缈。强相对主义则过度强调不同文化、不同理论范式之间的所谓“不可通约性”,认为不存在超越特定“地方性知识”或“生活形式”的共同评价标准,从而使得不同理论之间的理性对话变得困难[5]。
科学实在论并非全然否定知识生产过程的社会性与历史性,也不否认研究者的立场、视角和理论预设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深刻影响。任何研究者都不可能像一块“白板”一样去“纯粹客观”地反映现实。然而,科学实在论坚信,尽管我们的观察不可避免地负载着理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获得关于客观实在的、虽然可能不完美但却可不断改进的可靠知识[6]。
通过建立和遵循严格的方法论规范——例如,强调研究设计的严谨性、数据收集的系统性,以及分析过程的透明度——通过倡导开放透明的学术批评与同行评议,以及最重要的——坚持对经验证据的共同追求——科学共同体完全可以在不同的理论主张之间进行富有成效的对话、竞争与筛选,逐步剔除那些缺乏经验支持或解释力低下的理论,保留并发展那些能够更好地逼近客观实在的理论,从而实现知识的真正增长与进步[7]。
波普尔认为,库恩承认观察的理论负载性会使他导向相对主义的立场[8]。这种联系并非逻辑谬误,反而是理解其所主张的认知与道德相对主义的恰当途径。观察的理论负载性揭示了不存在纯粹客观中立的观察,不同理论框架、文化背景会塑造不同的“真实”或“视角”。具体到民族学,这意味着我们不必再陷入那种看似深刻实则无益的“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二元对立之中。一方面,我们充分承认并尊重每一种文化的独特性和自主性,深度民族志对于捕捉和理解这种“地方性知识”及其内在逻辑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忽视文化的具体情境和行动者的主观经验,必然会导致对社会现实的肤浅理解。另一方面,通过严谨的比较研究和深刻的机制分析,完全有可能从丰富多样的特殊案例中提炼出某些具有更广泛适用性的因果机制或理论洞见。因此,科学实在论鼓励民族学在充分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在理解特殊性的基础上,探寻更深层、更具普遍意义的动力机制。
何谓“因果机制”?我们必须对其给出一个清晰且具有操作性的界定。在此,我们将“因果机制”界定为:在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Socio-cultural Context)中,由一组相互作用的行动者(Actors,可以是个体或集体)、他们的核心属性(Attributes)、他们之间形成的互动模式(Patterns of Interaction)、他们所遵循的规则体系(Rules,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他们可资利用的各类资源(包括物质性与符号性资源),以及与此相关的认知框架与情感状态等关键要素,通过特定的、可识别的过程有机地组合起来,从而能够稳定地、或至少是概然性地产生或导致特定社会文化结果[9]。
基于这定义,一个以因果机制为核心驱动的民族学研究新范式,必然展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解释的深度性
它绝不满足于仅仅发现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例如,X与Y相关),甚至不满足于简单地确定两者之间存在某种模糊的因果效应(例如,X导致Y)。相反,它致力于打开两者之间的“黑箱”,系统阐明X是如何通过一系列具体的、相互联结的中间步骤(即机制的运作过程)来精确地产生Y的。这种对“如何”和“为什么”的执着追问,构成了机制解释的灵魂。缺乏对具体运作过程的揭示,任何所谓的“因果解释”都必然是肤浅和不可靠的。
(2)过程导向
机制解释要求我们将研究的焦点置于过程、动态和互动之上。社会文化现象绝非静态的、凝固不变的实体,它们是在时间的流逝中不断展开、维持、调适和演变的。因此,机制驱动的研究必须致力于理解现象是如何在行动者的持续互动和结构性条件的约束与赋能下,一步步生成和演化出来的,而非仅仅将其视为某种固定“结果”的简单快照。
(3)情境敏感性
尽管某些抽象的因果机制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跨情境适用性,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触发条件以及最终的作用效果,往往会受到特定历史、社会和文化情境的深刻塑造与制约。因此,机制驱动的研究范式必须对情境因素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并致力于探究同一机制在不同情境下的具体运作逻辑、激活条件及其作用边界。脱离具体情境空谈机制的普遍性,极易陷入理论的空转。
(4)理论构建的中心性
对因果机制的识别、提炼和阐释,其本身就是理论构建的核心点。学者必须超越对经验材料的简单归纳,致力于发展出有效的概念工具和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模型,用以清晰地刻画这些机制的组成要素、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结方式,以及它们在特定条件下所产生的可预测后果。没有理论的指引,机制的探寻就如同在黑暗中摸索,既缺乏效率,也难以积累[10]。
(5)经验可检验性
关于特定机制存在的假设,以及阐释该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模型,都必须能够,也必须愿意接受来自经验世界的严格检验。这意味着研究者必须能够从其理论模型中逻辑地推导出一系列清晰的、可在现实世界中进行观察和测量的经验含义,并通过系统的实地研究来收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对其理论主张进行验证、修正乃至证伪。任何拒绝经验检验的“机制”主张,都不过是缺乏根基的臆测[3]。
在人类学民族学社会文化研究中,深度民族志无疑构成了方法论层面的基石。正是依托于长期的田野、深度的参与式观察、启发性的深度访谈,以及对地方性知识的细致体认,民族志研究者得以获取一套高度情境化、经验丰富且细腻入微的材料,而这些材料,恰恰为因果机制的揭示与分析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资源。具体而言,其贡献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维度。
第一,提供初步洞见。通过沉浸式的田野工作与“深描”方法,民族志使研究者得以进入地方行动者的主观世界,从而捕捉那些在宏观指标与量化数据中难以显现的日常互动结构、非正式规范与潜在规则[11]。这些内容,虽多为潜藏之维,却往往构成机制假设生成的关键灵感来源,具有不可忽视的启发价值。
第二,追踪机制过程。机制的本质,不在于某种静态的变量关系,而在于一个动态展开的因果链条。民族志特有的历时性观察视角与叙事化记录方式,使得研究者可以较为系统地呈现某一机制如何在特定情境中被激活、展开与持续,其间如何与行动者的互动发生交织,从而推动特定结果的生成。
第三,理解行动者视角。所有机制的运作,最终都需诉诸行动者的认知结构与能动性选择。其动机、情感、价值取向以及意义世界,均构成机制运行不可或缺的内生因素。深度民族志之所以重要,正是在于它提供了一种通达行动者“生活世界”的独特通道,使研究得以深入其意义建构的核心环节[12]。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主张,一个以机制识别为核心取向的民族志新范式,必须在坚持深度民族志基本原则的同时,主动展开方法论上的拓展与整合。在坚实的田野根基之上,结合其他具有结构性与比较性优势的研究路径,方能超越单一方法的局限,走向一种更具系统性、解释力与推广性的社会科学机制研究模式。
民族学研究欲求深入、系统地阐释社会文化机制,其方法论的革新已成必然之势。我们必须超越单一方法的局限,积极拥抱并有机整合多元研究路径,以期达成“三角互证”,从而极大提升因果推断的稳健性。此种整合绝非简单的拼凑,而是需根据研究问题的特性,进行策略性的选择与组合[13]。在此框架下,比较分析、量化方法与(准)实验方法等数种路径尤为关键。
比较分析,尤其是历史比较与定性比较分析(QCA),其价值在于通过跨案例的系统对勘,揭示特定机制在不同社会文化脉络下的具体表现、作用边界及激活条件。此举不仅确认机制存在,更助我们理解其运作方式与缘由,是连接个案“厚描”与中层理论构建的桥梁[9]。
量化方法的核心定位则在于在大样本中对机制模型的核心变量关系进行统计确证,评估机制效应大小与模型拟合度,从而提升研究结论的外部效度。然而,我们必须警惕,若缺乏清晰机制理论指导与质性洞察的补充,量化分析极易沦为“黑箱”操作,甚至产生误导[13]。
(准)实验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更直接检验因果关系的途径。通过对假定机制触发因素的可控操纵或巧妙利用“自然实验”,以更直接的方式检验机制的因果效应,最大限度排除混杂因素。尽管在民族学中全面应用面临挑战,其内含的“控制—比较”逻辑与“反事实思维”,对提升因果分析的严谨性具有不可替代的启发[14]。
综上所述,通过此种基于问题导向的、策略性的多元方法整合,民族学方能在深化个案理解的基础上,构建和检验更具普遍性与解释力的机制性理论。这无疑对研究者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广阔的方法论视野、更强的多方法驾驭力以及更开放的跨学科合作精神。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族学(以及更广泛的人类学)在理论发展与知识积累方面,常常面临一种“碎片化”与“时尚化”困境。其根本原因,恰恰在于缺乏一个共同的、致力于揭示客观实在背后深层机制的科学目标,以及一套能够有效检验和筛选不同理论主张的严格方法论标准。而以因果机制为核心驱动的新范式,其首要的、也是最为重要的意涵,便在于它为民族学理论的系统化发展与知识的有效积累指明了一条清晰可行的路径。
机制驱动的研究,天然地要求理论模型必须对所要解释的现象背后的动力过程进行精细的刻画,明确界定机制的组成要素、它们之间的互动方式以及预期的经验后果[15]。这极大地提升了理论的逻辑严谨性和概念清晰度,使其不再是模糊的“宏大叙事”或含混的“启发性隐喻”,而是可以被经验世界所检验(甚至证伪)的明确命题。
当新的研究能够建立在对以往研究(尤其是那些已经得到较好经验确证的机制性解释)的继承、修正、拓展或整合之上时,知识的累积性增长才成为可能。机制驱动的范式,通过强调对特定机制在不同案例、不同情境下的反复检验与比较分析,有助于识别那些具有较强稳健性和解释力的核心机制,并将其作为后续研究的“已知模块”加以应用和发展。这使得民族学研究不再是无数孤立“个案研究”的简单相加,而是朝着构建一个关于人类社会文化运作机制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知识体系迈进。
可以预见,当民族学研究者将更多的智识精力投入到对社会文化现象背后深层因果机制的发掘、阐释与检验之时,学科的理论面貌将会发生深刻改变。理论将变得更为精致、更具解释力,也更能经受住经验的考验;不同研究之间的对话将更为聚焦、更具建设性;而民族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也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这绝非易事,但却是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
新范式所面临的挑战,既来自学科内部长期形成的思维惯性与方法论偏好,也来自社会文化现象本身的复杂性[16]。要使学科研究者普遍接受科学实在论的认识论立场,并将其内化为研究实践的原则,无疑需要一个长期的观念转变过程。这需要学界内部持续的、高质量的学术讨论与反思,尤其需要一批具有坚定科学理念和强大理论自觉的研究者发挥引领作用。
机制驱动的研究,特别是强调整合多元方法论的路径,对研究者的理论素养和方法技能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学者不仅需要继续保有和发扬深度民族志的传统优势,更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比较分析方法、量化统计技术乃至(准)实验设计的逻辑与操作。这种“全能型”人才的培养,对现有的学科培养体系构成了严峻挑战。加强方法论课程建设、鼓励跨学科方法训练,以及推动研究团队内部的方法论合作,是应对这一挑战的措施。
社会文化现象往往是“多因一果”或“一因多果”的复杂系统[17],多种机制可能同时发生作用。其边界往往模糊不清,难以清晰地将其从具体的经验情境中“剥离”出来进行单独的考察和验证。这要求研究者具备高度的理论洞察力和精巧的研究设计能力,善于运用比较的逻辑(例如,寻找那些在关键机制上有差异、但在其他方面尽可能相似的案例),或者利用“自然实验”等机会,来尽可能地分离不同机制的独立效应。
真正致力于发掘和检验深层因果机制的研究,往往需要长时段的田野积累、多案例的比较分析,甚至是多阶段的研究设计。其研究周期通常较长,短期内不易产出大量的成果。这与当前某些急功近利的学术评价体系之间可能存在紧张关系。在此,我们呼吁,学术评价体系必须进行相应改革,更加重视研究的原创性、深刻性和长期价值,为那些致力于攻克重大理论难题和进行方法论创新的研究提供更宽松的环境和更稳定的支持。
在强调机制解释的同时,我们必须警惕一种潜在的危险。即过度简化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将其粗暴地还原为少数几个孤立的、机械运作的“零件”。社会文化机制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运作的,它们与行动者的意义阐释、情感体验以及更宏观的结构性力量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因此,机制解释必须与对情境的深刻理解、对行动者主体性的尊重以及对文化整体性的把握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陷入一种新的“技术化”的片面性[5]。
展望未来,我们主张构建一种新的民族学研究范式。该范式以科学实在论为哲学基石,以探寻和阐明因果机制为核心驱动力。其根本目的,绝非是用某种刻板的“科学主义”来消解民族学深厚的人文关怀与阐释智慧,而是要在科学的“解释”与人文的“理解”之间,构建起一种更高层次的、动态的辩证统一关系。从而让严谨的解释能够深化理解,而深刻的理解亦能启发和引导更精准的解释。对社会文化现象背后因果机制的深刻揭示,无疑能够极大地深化我们对这些现象本质及其运作逻辑的“理解”。反过来,对特定文化情境下行动者主观意义世界、情感体验和地方性知识的“理解”,也为我们发现和阐释相关机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经验素材和理论灵感。两者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个好的机制解释,必然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为何特定人群会那样思考、那样感受、那样行动;而一个深刻的文化理解,也必然会指向对塑造这种文化的潜在机制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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