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肇庆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正经历从“制度完善”到“文化浸润”的深刻转型,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在这一背景下,如何让沉睡的传统法律文化资源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活态力量,避免其沦为僵化的历史符号或单纯的商业噱头,成为法学界与文化界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肇庆(古称端州)作为包公为官施治的重要一站,承载着独特的包公法文化记忆。本文所称“包公法文化”是指以包拯司法实践与伦理精神为载体,融合官方叙事与民间信仰,在肇庆地区形成的关于法律、正义、治理的地方性知识体系,其核心为“清、慎、勤”。宋仁宗康定元年,包拯出任端州知州,三年任期内形成的“不持一砚归”的廉洁操守、“明察秋毫”的断案智慧、“体察民情”的为民情怀,经过近千年的民间传承与官方诠释,已沉淀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律文化体系。与其他地域侧重文学演绎的包公文化不同,肇庆包公法文化植根于具体的地方治理实践,兼具实践性、民间性与传承性,成为观察传统法律文化现代生命力的绝佳样本。
从理论层面看,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始终面临三重张力:一是文化本真性与现代适应性的平衡,如何在坚守核心精神的同时实现时代转译;二是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如何让非官方的法律传统融入现代法治体系;三是文化价值与实用功能的统一,如何避免文化传承的形式化与功利化。马克斯·韦伯曾明确指出,法律秩序的有效运转,离不开特定文化传统的滋养与支撑,那些脱离本土文化根基、生硬移植的法治建设,往往难以真正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与践行。伯尔曼那句“法律必须被信仰”的经典论断,更点出了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传统法律文化中沉淀的信任力量与价值共识,正是培育现代社会法治信仰最坚实的基础。
肇庆包公法文化的传承与转型实践,正是对上述理论命题的生动回应与地方探索。当前,肇庆在包公法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上已迈出步伐,诸如包公祠的修缮养护、包公文化节的定期举办等举措,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容忽视的是,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亟待破解的问题:传承形式较为单一,多停留在简单的陈列与宣传层面;与当下法治实践脱节,未能充分衔接司法、治理等实际场景;创新转化力度不足,难以让传统文化资源真正“活”起来。如何激活包公法文化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将其“清、慎、勤”的精神内核,真正融入司法实践、社会治理的各环节,走进民众的日常生活,不仅直接关系到肇庆地方法治文化建设的质量与成效,更能为全国范围内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包公法文化的核心内涵凝结于“清、慎、勤”三个字,三者相互支撑、有机统一,构成了传统司法伦理的完整体系。“清”作为司法者的立身之本,不仅指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更蕴含着“公生明、廉生威”的价值追求。包公在端州任上“不持一砚归”的典故,超越了简单的廉洁叙事,成为司法权中立性、公正性的文化象征,这种对权力滥用的警惕与对公共利益的坚守,与当代司法体制改革中“廉洁司法”的核心要求形成跨越时空的呼应。
“慎”体现了传统司法的程序理性与责任意识。包公断案从不轻信口供,注重实地勘查、证据核验与逻辑推理,其“明察秋毫”的断案风格,本质上是对司法权运行的审慎态度。相传包公在处理端州乡邻土地纠纷时,亲赴田间丈量地界、询问老者、核查契约,最终厘清事实、公正裁决,避免了冤屈。这种审慎精神并非保守,而是蕴含着对生命权、财产权的敬畏,对冤假错案的防范,与现代法治倡导的程序正义、证据裁判原则一脉相承,为当代司法实践提供了历史镜鉴。
“勤”则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价值导向。包公在端州任职期间,始终把体察民情、纾解民困放在首位,他常常放下官威、微服走访乡间村落,近距离倾听百姓诉求,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民间琐事与民生痛点。据《肇庆府志》详实记载,针对当时端州水利荒废、农田灌溉缺水、邻里常因水源起争执的顽疾,包公没有坐等上报,而是亲自跋山涉水勘察地形地貌,牵头主持修建了包公井、宋壕等一批水利工程,既从根源上解决了农田灌溉难题,也化解了长期困扰乡里的水资源矛盾。这种躬身基层、主动履职、为民办实事的司法作风,有效消解传统治理中官民隔阂,处处透着“以民为本”的治理初心,和当代司法坚守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高度契合,也成为串联传统司法智慧与现代法治理念的重要精神纽带。
站在法律文化学的视角来看,包公法文化并非泛化的传统符号,而是扎根岭南地域的典型地方性知识体系。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曾提出,法律和民族语言、民风习俗一样,是民族精神自然生长、逐步演化的产物,其持久生命力从来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文化土壤。包公法文化作为岭南地域法律文化的核心分支之一,既承袭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德主刑辅、以和为贵”的共性内核,又深度融合了岭南地区开放包容、务实肯干、敢闯敢试的地域特质,逐步形成具有本地属性的实践逻辑与文化品格。
相较于国家层面的制定法,这种根植民间的地方性法律知识,传播路径更接地气、更贴近生活,依托民间口耳相传的传说故事、民俗节庆活动、家族祖训家规、地方戏曲演绎等多种形式代代延续,更贴合基层社会的生活常态与民众价值观念。在肇庆民间,包公早已不是单纯的历史官员,而是被百姓赋予了“正义守护者”的文化符号意义,相关的传说典故、民俗祭祀仪式,潜移默化中成为民众接受规则教育、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渠道。这种生活化、民间化的传承模式,让包公法文化拥有了极强的生命力和渗透力,也成为调节邻里关系、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非正式规范资源。
法国学者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为我们解读包公法文化的当代价值提供了全新思路:包公法文化可以视作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本”,放到现代法治建设的场域中,这份资本不只是承载历史记忆的文化遗产,更能通过合理转化,转化为司法公信力、社会向心力和基层治理效能。法律多元主义理论则进一步印证,包公法文化作为非官方的民间法律传统,与国家制定法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多元互补的法律秩序,能够有效弥补国家法律在基层治理中覆盖不到、适配性不足的短板,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更灵活、更多元的解决路径。
包公法文化的现代价值,从来不是简单的历史回望与情怀怀旧,而是其核心精神与当代法治理念的内在相通、高度契合,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文化滋养。在司法公信力建设层面,包公形象承载的公正无私、清正廉洁、为民做主等价值理念,能够有效拉近司法机关与民众的距离,增强民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当下司法实践中,个别司法腐败、程序瑕疵问题仍在损耗司法公信力,而包公法文化沉淀的大众价值共识,既能为司法人员树立清晰的道德标杆,也能为民众理解司法、认同司法搭建起天然的文化桥梁。
在法治信仰培育层面,包公法文化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情感载体。现代法治信仰培育往往容易陷入抽象说教、单向灌输的困境,民众接受度不高;而包公的民间形象深入人心,自带极强的感染力和认同感。通过对包公故事、包公精神的现代化解读与演绎,能把抽象的法治理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价值追求,让民众在文化认同的过程中自然接纳法治精神,逐步实现从被动遵守法律到主动信仰法治的转变。
在社会治理创新层面,包公法文化蕴含的调解智慧、伦理规范,能为基层治理注入柔性力量。当代社会矛盾类型复杂、诉求多元,单纯依靠法律强制手段很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而包公法文化推崇的“情理法兼顾”纠纷解决思路、“以德化人、以理服人”的教化方式,恰好能与现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让基层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全面提升治理实效。
包公法文化承载的传统民间调解智慧,与现行现代司法制度之间,存在着难以回避的规范冲突和衔接堵点,这也是其现代化转型面临的首要难题。传统调解模式以“情理”为核心导向,更看重实质正义和社会关系的修复,习惯通过道德感化、利益平衡、情感疏导等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整个流程讲究灵活变通、不拘泥于固定形式,呈现出明显的非正式性特点。而现代司法体系以“法理”为根本遵循,把程序正义、规则刚性放在突出位置,强调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裁判结果的可预测性,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和制度约束。
这种冲突在肇庆基层治理实践中表现突出:一些基层调解员运用包公“情理法”融合的思路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这些协议往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规范的形式要件,难以通过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力,导致调解成果难以巩固。反之,若要求基层调解严格遵循现代司法程序,则会丧失传统调解的灵活性与亲和力,降低纠纷化解的效率与效果。这种两难困境,本质上是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在价值追求、运作逻辑上的差异所致,成为制约包公法文化融入现代法治体系的重要障碍。
当前包公法文化的传承面临着“形式化”与“浅层化”的危机。传承主体以政府部门为主,社区组织、民间团体、学术机构的参与度不足,导致传承活动多停留在官方主导的纪念、展览等形式,缺乏民间自发的传承活力。在传播内容上,往往侧重于包公“清官”形象的符号化宣传,对“清、慎、勤”的精神内涵缺乏深度阐释,对其背后的司法智慧、伦理价值挖掘不够。
年轻一代对包公法文化的了解,大多来自影视剧改编、旅游景点打卡这类浅层渠道,缺乏系统的文化普及和深度解读,很难真正领会其精神内核,包公法文化的传承也因此出现了明显的代际断层。更需要警惕的是,不少文化传承活动走进了“重形式、轻内容”的误区,只是简单复刻传统祭祀仪式、机械背诵包公典故,没有结合当代社会的实际需求,对文化精神内涵进行贴合时代的解读与转化,导致包公法文化始终停留在过去,难以真正融入当代民众的日常生活,慢慢失去了原本应有的生命力与感染力。
包公法文化的现代转化,目前存在明显的“两张皮”问题,文化的保护开发与法治实践严重脱节。当前对包公法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大多集中在旅游观光、文创产品开发等浅层领域,没能与司法实践、法治建设形成有效联动,其文化价值难以通过具体实践得以体现。与此同时,在地方法治建设中,人们对包公法文化这一本土宝贵资源的挖掘和利用不够深入,“清、慎、勤”的精神内核,没能有效融入司法实践、法治教育等具体工作。这种脱节不仅让包公法文化的现代价值无法充分发挥,难以对法治建设形成有力支撑,也让文化传承失去了坚实的实践载体,陷入了“空中楼阁”般的困境。
产业化开发过程中,功利化倾向十分突出。部分商家只是将包公形象当作商业噱头,推出的“包公宴”“包公纪念品”等产品,大多缺乏深层文化内涵,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却忽视了文化本身的教育价值和精神意义,使得包公法文化的严肃性被娱乐化、庸俗化所消解。这种浅层次、同质化的开发模式,不仅无法实现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可能损害包公法文化的品牌形象,造成文化资本的过度透支。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包公法文化的传播与推广带来了全新机遇,线上展览、短视频解读、虚拟体验等新型传播形式,大幅拓宽了文化传播的范围、提升了传播效率,让包公法文化能够触达更多受众。但技术应用也带来了新的风险与挑战,形成了难以破解的技术悖论。为了迎合流量需求,部分传播主体过度放大包公故事的猎奇性、娱乐性,却忽略了故事背后蕴含的法治精神与伦理价值,导致民众对包公法文化的认知只停留在表面,难以触及核心内涵。
除此之外,技术的工具理性还容易消解文化的人文价值。在线调解、智能咨询等数字化治理手段的应用,确实显著提高了矛盾化解的效率,但也弱化了传统调解中面对面沟通的情感交流与关系修复功能,与包公法文化“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核心要义相悖。如何在借助数字技术提升传播与治理效能的同时,守住包公法文化的精神内核,避免技术异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其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要推动包公法文化与现代司法制度深度融合,核心是让传统价值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让传统司法智慧真正融入现代法治体系。我们可以将包公“清、慎、勤”的核心精神,全面融入司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定针对性的行为规范与评价标准,把包公的廉洁精神转化为防止利益冲突、规范司法交往的具体制度,让传统伦理成为司法人员履职的行为指引。比如在法官、检察官入职培训中,增设包公法文化专题课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演练等方式,强化司法人员的廉洁意识与责任担当,让传统精神真正落地。
要破解传统调解与现代司法的规范冲突,关键是建立二者顺畅的衔接机制。我们可以探索设立“情理法融合”调解指导机制,邀请法学专家、资深调解员、民俗学者共同编写调解指引,把包公的调解智慧与现代法律规则有机结合,为基层调解员提供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同时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对于符合公序良俗、体现传统美德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调解协议,简化审查流程、提高确认效率,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让民间调解与司法程序实现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传统调解的柔性治理价值。
地方立法与政策制定中,应主动融入包公法文化元素。肇庆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文件中,明确包公法文化的保护与活化利用要求,将其纳入地方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从制度层面为文化转型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包公法文化与地方法治建设协同发展、同频共振。
让包公法文化走出博物馆、走出历史,真正走进民众生活,关键是要把它融入具体的法治实践与社会治理全过程。在司法实践中,可打造“包公式”司法品牌,鼓励法官、检察官在办案中践行“清、慎、勤”精神——通过建立“阳光司法”机制彰显“清”的底色,通过完善证据裁判规则体现“慎”的态度,通过推行便民诉讼服务传递“勤”的担当。同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包公式法官”评选等活动,把抽象的文化精神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增强民众对法治的认同感。
基层治理中,可构建“包公文化+基层治理”的特色模式。支持社区、乡村设立“包公调解室”,邀请退休法官、民间贤达、文化志愿者担任调解员,运用包公“情理法兼顾”的纠纷解决思路,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让传统智慧服务于基层治理。同时建立“社区法治议事会”,借鉴包公“体察民情、倾听民声”的做法,鼓励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治理中的法律问题讨论,将民间智慧与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提升基层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法治教育方面,可打造分层分类的特色教育体系。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发包公法文化校本教材,通过“包公故事进课堂”“法治实践夏令营”“模拟包公断案”等形式,培育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与道德品质;针对公职人员,将包公法文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其公仆意识与责任担当;针对普通民众,充分利用包公祠、端州府衙等历史遗迹,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法治教育活动,让民众在亲身感受中理解包公法文化的精神内涵。
要打破单一化的传承模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参与的多元化传承生态。培育专业化的民间传承组织,支持成立包公法文化研究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鼓励这些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文化传播、实践推广等活动,激发民间传承活力。同时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文化创新,支持企业开发具有深层文化内涵的文创产品、数字内容,比如包公法治主题的动漫、短视频、互动游戏等,让文化传承更贴近现代民众的审美与生活方式,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传播方式的创新,要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渠道,打造“包公法治课堂”“古案新说”等特色传播品牌,邀请法学专家、文化学者对包公经典案例进行现代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法治精神,让传统故事焕发时代活力。同时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在包公祠、文化园等场所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让民众“亲历”包公断案场景,直观感受其司法智慧与精神内涵,增强文化传播的趣味性与感染力。
深化学术研究,才能为文化转型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我们应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包公法文化专题研究,重点探讨其精神内涵、现代价值、转型路径等核心问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定期举办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文化论坛,加强与其他地区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的交流合作,形成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为包公法文化的现代化转型提供智力支持。
包公法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并非简单的“复古”或“改造”,而是在坚守核心精神基础上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其核心在于实现三重统一:文化本真性与现代适应性的统一,坚守“清、慎、勤”的精神内核,同时赋予其符合当代社会需求的时代内涵;文化价值与实用功能的统一,既要守护其历史文化价值,又要让其融入司法实践、社会治理,发挥实际效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统一,既要强化政府的引导与保障作用,又要激发市场、社会组织与民众的参与活力,构建可持续的传承发展生态。
肇庆包公法文化的转型实践表明,传统法律文化并非法治建设的“包袱”,而是可资利用的宝贵资源。通过制度融合、实践赋能、文化创新的多元路径,能够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元素真正融入现代法治体系,为司法公信力提升、法治信仰培育、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展望未来,包公法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要警惕形式化、功利化的倾向,始终以精神传承为核心,避免文化资源的浪费与异化。要加强跨区域交流合作,借鉴其他地区传统法律文化活化利用的成功经验,不断优化转型路径。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式,拓展文化传承与转化的空间。
在文化自信日益增强的时代背景下,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具有广阔前景。肇庆包公法文化的探索与实践,不仅能够丰富地方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更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当代社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文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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