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学院,北京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涉外法治和法治人才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1]涉外警务人才作为重要的涉外执法司法力量,在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涉外警务学科专业建设要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坚持育人为本、优化课程体系、创新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涉外警务人才。
涉外警务属于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比较新的专业,从200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立涉外警务专业并开始招收本科学生至今,目前全国多所公安院校开设有涉外警务专业,部分院校正在积极申办涉外警务专业。同时,一些非公安院校也从事涉外警务学科的发展与研究,如西南政法大学、广东财经大学。[3]在十几年的学科发展建设过程中,涉外警务专业逐渐从侦查、治安等传统学科专业中脱离并独立发展壮大起来,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中,涉外警务专业被列入法学门类下公安学专业类下的特设专业。随着涉外警务专业学科定位的逐步明晰,其研究内容的独特性也进一步凸显。涉外警务研究的内容涉及涉外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治安管理学、侦查学、犯罪学、外交学、国际关系学等,具有明显的交叉型学科特点。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程度不断加深,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如何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深化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涉外警务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涉外警务专业发展新的聚焦方向。
本专业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利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校际交流、师资共享、课程共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紧密联系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总队等实战单位,为学生搭建实践教育平台,提升学生实践实战能力。依托各级各类平台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秉承教育国际化理念,选派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大型国际赛事活动、国际警务交流等活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对外交往能力。
通过涉外警务专业本科阶段的培养和训练,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的知识要求包括:一是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二是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技战术等公安业务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三是系统掌握涉外警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范,了解涉外警务学科的理论前沿动态及发展趋势;四是系统掌握国际关系学、国际法、国际政治、区域国别学、外交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五是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知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经过自身学习和工作锻炼,能够达到下列职业和专业成就:一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能够与时俱进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公安事业,牢记从警初心使命,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二是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树牢人民警察职业理想,恪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胜任公安机关不同岗位执法勤务等工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具有涉外执法办案能力。能够运用移民管理的程序、方法和规则,处置常见涉外案(事)件,解决涉外执法办案过程遇到的复杂问题,胜任涉外警务执法办案、打击跨国(境)犯罪和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等工作;四是具有跨文化交际沟通能力。拥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涉外工作领域处理好公共关系,在跨文化交流与合作中处理好双边和多边关系;五是具有人文科学素养。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健康的身心素质,养成自主学习意识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二十大报告明确我国要“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作为公安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涉外警务专业作为新兴交叉学科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在发展初期可以借鉴运用各学科的经典专业理论思想,然而,要推动涉外警务专业的高质量发展,就需要确立自己的专业学理逻辑,构建涉外警务专业领域学术思想与重要观念,创建属于涉外警务专业自身的科研共同体。
在实践过程中,涉外警务专业理论体系尚需确立以下这些问题:进一步明确涉外警务的定义与内涵;明确涉外警务专业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和研究领域;明确在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涉外警务和其他非涉外警务专业的联系与区别;明确涉外警务专业与相近学科领域如国别和区域研究之间的关联等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着眼于时代发展需要以及学科理论基础,开拓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实践过程中存在学生专业理论基础薄弱、人才入口与出口不匹配、人才培养不能适才适岗等问题,亟需创新构建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专业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实战化与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双轮驱动”,师资队伍建设转型等方面不断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首次提出了促进世界安危与共的全球安全倡议。[4]这个倡议是新时代中国安全观的全球投射,强调了坚持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重要性,也为实现这种综合的安全指明了行动方向。
(1)加快形成以涉外警务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三大体系”于一身的学科专业理论系统
目前,全球化进入调整期,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变得空前紧密,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不断加深。随着国际国内各种风险挑战相互交织,跨国界、跨区域、跨领域、跨群体的联动性安全问题更为突出。恐怖主义、网络犯罪、跨国组织犯罪、新型犯罪等全球性安全问题,尤其是电信诈骗等跨国犯罪形势严峻。这些犯罪普遍存在预防难、取证难、侦破难、追赃难等特点。涉外警务专业要研究解决涉外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跨国犯罪治理、海外利益保护等突出问题。要着眼于国际安全与涉外法治两方面的基础理论体系构建,强化话语权建设,提升自己的学科地位,不断厘清涉外警务专业学科理论体系,形成属于涉外警务专业自身的理论体系和逻辑框架,加强涉外警务专业相关学术研究,不断强化涉外警务专业与相关学科和相近专业的交叉融合研究,回应全球安全治理需要,逐渐形成以涉外警务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三大体系”于一身的学科专业理论系统。
(2)加强警务外交话语权建设
“话语权等于实力或影响力”。警察外交具有外交活动的共同属性,是一种复合型、多功能型外交,它呈现出警察和外交的双重效应。警察外交领域越来越广泛,日趋活跃,成效越来越显著,越来越成为国际关系的热点,参与警察外交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越来越多,警察外交理论在实践中越来越成熟。对此,要进一步加强警务外交建设,提升警务外交话语权,体现中国实力和影响力。
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深化国际执法合作,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引领全球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和进一步坚持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办学的理念,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涉外警务学科专业改革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是新时代有效应对新格局、新形势,切实提高公安部门战斗力,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5]
(1)要构建“一专多能、复合型、国际化”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一专”就是指具备涉外警务专业能力,“多能”就是要具备复合性的技能,即除了人文通识教育外,还要强调国内国际法、国际化视野、警务外交、外语、国际政治、国别区域警务、国家安全以及对外舆论等方面专业技能培养。这些职业技能与专业素养是涉外警务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重要标准。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为学生将来承担涉外案件处置、国际警务交流与国际执法合作等专业性工作打下基础;通过通识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拓宽学生视野,提高综合素养;通过和实战部门人才协同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实战能力;通过模拟国际法庭、模拟联合国实践实训模拟训练,加强学生对国际组织、国际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等。
(2)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定位要明晰,注重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双轮驱动”
从专业发展的科学规律和实际人才需求来说,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包括两个层次:高端人才和应用型人才。高端人才培养指的是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阶段的培养。[6]公安院校可以探索在公安学一级学科下阐释论证设立学术类二级学科的涉外警务硕士点和博士点,体现涉外警务学术性的人才培养进路,以满足涉外警务专业高端研究性人才培养的需要。公安实战部门需要更多复合应用型的涉外警务人才,而在公安国际合作部门、驻外警务联络部门、国际组织等则需要更多研究性复合型人才。各公安院校可根据各自办学实际确定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定位选择,对这两种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做好区分,并对人才培养进行全周期管理,严把入口、严格培养、严控出口,适当运用人才培养淘汰制和引进制,建立涉外警务专业学生实践实习长效机制,做到人尽其才,学以致用,让涉外警务专业毕业生能够到涉外警务相关的专业部门工作,满足各层次涉外警务工作需要。
(3)涉外警务专业课程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
新时期涉外警务人才专业能力主要包括移民和出入境管理能力、涉外案事件处置能力、国际警务执法合作能力以及涉外警务交流能力,针对以上能力的培养,涉外警务专业应设置法学课程+公安专业课程+外语课程的课程群。因此,要根据警务工作国际化实战需要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调整专业课程,解决目前专业课程体系交叉重叠的问题,有效配置教学资源,不断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加快适应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现实需求。
(4)需要继续推进涉外警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涉外警务专业教师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鼓励专任教师承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外警培训、留学生培养、区域与国别警务研究以及外事领域智库建设等工作,推荐专任教师到涉外警务部门、国合部门、国际组织调研或轮岗锻炼,要求专业教师在调研或轮岗锻炼期间,及时吸收、固化、总结涉外实战部门的工作方法经验,完善实践课程设计,编写实训教材,培养教师成为能教学、懂实战的双师型教师,提高教学的实战性和针对性。二是依托校局合作机制,建设专兼职的实战教官队伍,聘请从事涉外法治实务的专家到学校任教,弥补涉外警务专业教师涉外法治实务经验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公安院校与法学院校、外语院校校际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涉外警务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利用各高校优质的法学和外语教学优秀师资,提高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生法学和外语实践能力。
涉外警务专业对国际化办学有着内在的必然要求。近几年,为进一步深化国际化办学,部分公安院校在结合各自办学定位与目标的基础上相继开展了与国外警察院校进行国际化合作的模式,开启了国际化警务专门人才中外合作培养的探索工作。
(1)探索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办学新模式
公安院校可以在前期对外交流工作的基础上,重点选取部分办学经验丰富、专业优势突出、对华友好并且有合作意愿的国外高校进行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交流,推进新时代公安教育对外开放的进程。
(2)大力拓展与国内高校的合作渠道
创新拓展与国内高校的合作渠道。例如,就涉外警务专业来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指示精神,需要建立公安院校与法学院校、外语院校校际合作育人机制。拟建立专门的“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基地”,利用各高校优质的法学和外语教学实践教学资源,让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生提高国际法学和外语实践能力。
(3)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培训
一方面,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涉外警务专业教师们踊跃参加各类国际学术交流和培训,另一方面,各公安院校要集合优势人力物力智力资源建设高端智库、研究机构等学术研究平台,方便学科专业研究与融合发展,引导学生通过申请大学生创新项目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研究,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有效提升专业水平和警务实战能力。[7]此外,学校要创造条件承办国际警务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教师学术能力的同时推进涉外警务学科专业的进一步发展。
[1]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四个维度[EB/OL].[2026-05-18].http://news.youth.cn/jsxw/202105/t20210504_12912108.htm.
[2] 熊安邦.新时代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内涵与路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6):21.
[3] 周明,张惠德.新时期涉外警务专业建设:问题、方向与路径[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20(2):115.
[4] 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EB/OL].[2026-05-18].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0682137269261638&wfr=spider&for=pc.
[5] 袁媛,关纯兴.新文科视域下的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J].公安教育,2021(6):49.
[6] 罗林.区域国别研究的使命担当[J].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6):5.
[7] 张莉萍.非传统安全背景下公安院校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公安教育,2018(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