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体育部,北京
从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七月,科举制度开始实施,虽随朝代更迭、世事变迁,但几乎没有受影响,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达1300年之久。并因其“文明特质”它对中国的制度文明做出了独特贡献。随着制度文明得到近一步完善,武周政治期间,武则天改革科举制度,创立武举制度。武举制形成于唐的武举制,完备于宋,发展鼎盛于明朝,衰亡于清。宋代的武举继承唐代武举基础上又有所发展。考试内容在唐代的武艺基础上,还增加了程文,包括策略和兵书墨义。与唐朝相比,宋代武举制度表现出文武并重——重文轻武的特色。宋代还建立了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机构——武学。明朝重开武举,大力兴办武学,武举制度更加完善。清代的武举制度系从前朝继承而来,并进一步发展完善了“文武兼备”的人才选拔标准[1]。
总括唐、宋、元、辽、金、明及清六个朝代的武举,笔者发现它正与军中武术和民间武术形式了两大体系的中国武术,成为两大体系的重要切合点,形成最佳组合,武术提供人才,绵延不绝。
武举经唐、宋、明、清四代。除清代史料记载比较详细外,唐、宋、明、三代史料基本上均本着“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2]的原则,寥寥数笔一带而过,或干脆略过不记。一直到现在,武举制仍然没有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一方面由于史料的难于收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重文轻武”的心理倾向延续至今。
武举制作为科举制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其发达程度,以及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也远远不及文举,但它是文举的必要补充。没有武举,科举制就显得不完备。因此,不研究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各个朝代的武举制,科举制的研究也会不完备。武举制不仅在科举史上占一席之地,而且是军事史、武术史、教育史的组成部分之一,还有利于培养和选拔军事人才,促进军事武术的作用。在历朝代的武举制度下,武举制无疑对武术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提升了武术在个朝代的发展和影响,使习武之人也有了一个晋身官爵的机会。
最早的“以武选士”的模式。出现于群雄争霸的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十分重视武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这一时期“以射选士”和“以力选士”成为诸侯列国选拔武备人才的主要方式[3]。秦汉至隋朝,对武艺之人的选拔方式主要是根据朝廷官吏荐举,这种举荐方式下的人才很多是不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和常设的统一考试。随社会的发展,这种无序化武艺人才的选拔机制急需得以改变,武举制度就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建立。
武举制之所以在唐代确立,这与当时盛唐完善的政治制度、发达的经济和先进的文化有很重要的关系。
唐朝开国者重视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巩固政治的措施,例如继承了隋朝的先进政治制度并进行完备等,这些措施极大地完善了唐朝的政治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当时经济的发展,使得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于当时世界的领先地位。正是由于社会稳定,经济文化繁荣,这些为武举制的产生奠定了物质文化基础。唐代设立的武举制,是为了适应唐代军事需要和保证国家安全这一特定社会背景而产生的[4]。
《新唐书·选举志上》记载:“武举,盖其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始置武举。”是我国科举制度中专为测试武艺人才设置的科目,至宋代武举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金、明、清时期都沿袭了宋代的武举制,武举制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3),前后延续了1200年,仅次于进士科举时间,对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特别是武术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5]。
唐以前,国家对武艺人才的选拔主要是“以武取士”的做法。在原始社会末期,人类对生产工具和兵器没有严格的区分,弓箭和棍棒等作为生产工具的同时也是战争中的武器。是否掌握和运用这些武器成为衡量一个人能力大小、威望的重要依据。夏商周三朝,征战的规模和作战方式的变化,促使奴隶主对武备人才的选拔方法也作出改进。如商周时期的步兵和车兵,就必须熟练掌握射、御的技能,射御成为国家取士的首要条件。周代对射礼制度进一步完备,已经充分显示出在这一时期“以射选士”是最早的“以武选士”的模式。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群雄争霸,武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也受到重视。这一时期“以射选士”和“以力选士”成为诸侯列国选拔武备人才的主要方式。
秦汉至隋,对武艺之人的选拔主要是根据需要而要求朝廷官吏荐举,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武举制应运而生。武举的设立,开始纳武艺人才的选拔于科举轨道,使得武备人才的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文武并重”“文治武备”历来为古代统治者奉为信条,《史记·孔子世家》记载:“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备者必有文事。”《韩非子·解老》记载:“国家必有文武。”这种史书记载的积极的思想主张对武术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影响下,“重文轻武”的陋习使得世人“耻习弓马”强身健体的民间武术被视为“奇技淫巧”,“雕虫小技”而受到社会的嘲弄。
武科制度开创了以武入仕的先河,为习武之人敞开了一扇进身之门,大大地冲击了“重文轻武”的陈腐观念,使得“文武双全”“文事武备”重新成为社会上衡量人才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武士”的社会地位,社会上出现了文人学士“弃文从武”的现象,这对社会尚武风气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而尚武的社会风气必然增强对民间武术的重视。在广泛开展习武活动中,武艺健身和习武娱乐的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和喜爱。唐朝“武举科制度”的创立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武术的形成和发展。对武术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
武举制始于唐代,因唐灭亡而中止。虽然历史经历了五代十国,但因战事频繁动乱而一直没有实施。到了宋代,武举制度又开始逐渐恢复。宋真宗咸平时“令两制、馆阁详定入官资序故事,而未及行”[6]。到了宋仁宗时期,宋代武举制度开始较为正式地实施,如在宋仁宗天圣七年恢复设置武举后的第二年,即天圣八年,宋仁宗“亲试武举十二人,先阅其骑射而试之,以策去为留,弓马为高下”,成为宋代建立后武举制度的第一次考试。尽管宋代武举制度是继承唐代武举的遗风,然而宋代武举制度并非完全效仿唐制,宋代武举制度在传承中有自己的创新和发展。
宋代重文轻武的大环境下,逐渐出现了与唐相反文重武轻的情形。究其原由,是由于我国漫长的封建历史造成的,从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历代统治者视“儒学”为国学,崇尚儒学的历史是宋代的统治者没有办法克服的。但是宋代提倡并试行了文武并重的运行模式和选拔的标准,要求应试者武艺和程文并重,为以后的武举选拔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除此之外,宋代最早建立了针对武举而专门开办的学校——武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文化理论的发展,提高了宋代“武进士”和“武状元”等的整体武学文化素质水平,这种选拔较唐朝有很大的变化。
居住在北方的蒙古民族,借助成吉思汗的领导和蒙古民族较强的军事作战能力,先后消灭了西夏、金国和南宋,建立了当时实力强大的元朝。元没有建立正式的武举制度,但在选拔军事人才方面也积极效仿了宋代的一些制度。元代大臣马祖常就曾上书朝廷,希望国家“当建武学、武举,储材以备非常”。出于对军事战争和培养军事人才的需要,元朝在挑选武备人才方面有所放宽,但是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虽对选拔军事人才给予一定的重视,但也禁止民间习练武艺。由于元朝治下,汉族居多加上其他少数民族的存在,因此元朝在建国后对于军事武器管理和民间习武都实施了一定程度的禁止。在禁止民间收藏兵器的同时,对一些官方机构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此外,元朝对于民间私自收藏军事武器不仅制定了禁条,而且制定了细致的处罚条款。由此可见,元朝对于武器的管理并不仅仅局限于当时的民间以及一些官方机构的收藏和私造,甚至对民间的一些风俗活动内容也加以干预[7]。
元代统治者为了防止习武的汉人滋事,于是对民间习练武艺以及兵收藏和私造的禁止力度加大,这种政策的实施与当时元朝的社会状况密不可分。元代作为人口数量并不占绝对优势的少数民族管理中原大地,禁武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国家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明朝时期,中国又进入了一个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北方的军事威胁始终未能解除。抗倭的问题也一度成为明王朝面临的重要军事问题。同时,少林武术开始弘扬显名,日本刀法深受中国武术家关注,而中国武术在这一时期也深刻影响了日本柔道和空手道的创立。武术不再以刀、枪、棍分门别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诸多风格迥异的流派,十八般武艺有了具体的名称内容。因此,武术套路形式的确立,促使中国武术体系形成,武术发展从而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明洪武二十年(1387)七月,“立武学,用武举”“士之学者,文武兼备,故措之于用,无所不宜,岂为文、武异科,各求专习乎?”[8]朱元璋否定了立武举,但没有否定武备与武艺的重要,只是不愿意文武分歧,希望培养文武兼备的人才。明代武举由此开始,一直持续到明末。武举制度在考试方法有了一些改变,武举考试向武技方面倾斜,这与明末边疆告急、急需武勇人才有关。明朝统治者面临农民起义的扰乱,和倭寇的骚扰,可谓外忧内患,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统治者对于军事武术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用于战场上的军事武术在这一时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明代对武举武学的重视,极大地促进了军事体育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军事著作的写作和出版,抗倭战争和平定农民起义加强了人们从兵法思想的角度对武技的收集整理与研究。其代表人物戚继光和俞大猷结合了武术各专项技术特点而妙引兵学以释技理,逐渐形成了武术技击中的技战术思想和原则,促进了武术学科的形成和武术理学的升华。这些著作对于武术技理的研究,也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为稳定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现了历史上所谓的“康乾盛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呈现了一定程度短暂的繁荣,也是中国武术发展的又一个兴盛时期[9]。与明朝武术不同,清代民间武术与军事武艺逐步分离,却加强了与传统文化中的哲学、兵学、宗教、养生思想和方法的相互借鉴融合,极大地丰富了武术的内容。
清初严峻的政治军事形势使得有着尚武传统的满族统治者入关之后很快就恢复武举制度,即文武兼备的人才选拔制度。清代尤其是清中前期,社会上普遍存在着一股尚武之风。人们勤于练武,注重体育锻炼。根据《西宁府新志·地理志》中记载:“西宁府迫近西戎,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以兵马为务。”民间习俗是“爱礼不胜爱举之心,重武踰于重文之念”。这种风气的形成与清代武举的发展不无关系。清政府极为重视武举考试,这既有利于社会对武举的认可,也可促使尚武风气的形成。清代的武举对清代体育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尤其在清前中期,它促进了清代社会运动风气的兴盛,而且对传统武术的发展、旗人体质的提高等方面也有所影响。但随着拥有“坚船利炮”的西方殖民者的相继入侵,传统的武举显然已经不再适合现代战争的需要。武举的存废也在朝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最终在清亡前夕被彻底废止。
至此,武举废,学堂开,新军立,存世1200年的武举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武举制度设立,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选拔优秀的军事人才,但从另一角度看,军事人才与体育人才有着一定的共同之处,皆以身体素质为选拔的基础。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武举制度也是一种体育人才的选拔考试,因而对清代体育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清代武举的最终废除,使清代军旅武术日渐衰微,标志着武学整体内容的散失。武学部分内容被拳师带入民间,在民间形成各种门派。拳法自民国破除门派观念以来,门派拳法的相对封闭与保守性被打破了。不同类拳法可以相互公开交流与传授,习练者掌握多门类拳法成了常见的事情,这是武学文化散佚后,进行拳法系统归类、重新整合的背景环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武举的废除促进了民间武术的发展,加快了武术体育化进程。
武举制开始于唐武则天二年(公元702年),废止于清末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3年),在中国历史上存活了1200余年。武举制的建立使我国古代以武取士的人才选拔制度化、规范化,既适应了社会的发展需求,也促进了武术规模的发展扩大,而这以制度的建立为后来各个朝代武学的设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武术发展史中具有开创意义。
武举制度之所以有较强的生命力,因为历代统治者通过武举考试发现和造就了相当数量的武备人才,提高了军队的素养和战斗力,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定以及抵御外来侵略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武举改变了以文取仕的制度,提高了武的社会地位,选择武生仕进之路被视为“正途”,促进了士民习武之风,这为武举制度长期存在奠定了群众基础。但同时,武举制度有它的局限性和阶级性,它是统治阶级为巩固其统治而设立,特别是在封建王朝后期表现出的落后、陈腐是它走走向消亡的原因。我们在了解武举制的同时,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必定有它消极的一面,全面把握武举制,了解中国武术,对于当今军事人才的选拔录用都具有较高的参考借鉴价值。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院项目(武术类)(WSH2019B020)。
[1] 刘建平.中国历代武举制度述略[J].武术科学,2004.
[2] 周伟良.中国武术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9-49.
[3] 邱丕相.中国武术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7-60.
[4] 李胜恒,万斌杰,董植寿.论武举制度对我国武术发展的影响[J].搏击·武术科学,2007,4(2):13-14.
[5]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7.
[6] 宋濂.元史·刑法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6.
[7] 江俊世.试论明代武术繁荣的社会基础[D].山东师范大学,2008.
[8] 张佩纶.拟请武科改试洋枪折[M]//涧于集·奏议(卷三).台北: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
[9] 张之洞.酌拟变通武科新章折[M]//张之洞全集.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10] 张之洞.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M]//张之洞全集.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