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质押后又盗回原物的行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冒名质押获取借款,第二个阶段为盗回质押权人占有的机动车。理论上的争议在于这两个阶段的行为分别构不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如果同时构成犯罪是并罚还是择一重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