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乌鲁木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效用更加凸显。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是我国第一个以教育现代化为主题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其更加注重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及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等内涵式发展理念,为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方向。作为公安本科院校,自然也必须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但同时公安院校又有其自身实战应用型的特殊要求,因此在转型到“内涵式发展”模式时也必须遵循公安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找准定位,坚持理论与公安实战的有机统一,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这些发展改革理念的最终落脚点,则主要体现在专业课程建设的层面上,因为人才培养的目标,归根结底要依赖于课程建设来实现[1]。新疆警察学院作为西北地区唯一一所新建公安本科院校,自2012年升本以来,一直在积极探寻符合自身优势的特色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在专业发展定位和课程建设等基础工作方面都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本文就以新疆警察学院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为例,探讨如何在突出区域特色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发展改革理念与公安实战应用目标结合起来,融入专业课程建设之中的问题。
科研是专业课程建设之本,脱离了科研的专业课程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失去了灵魂和活力。犯罪心理学作为我院一门公安类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是通识课与专业课的桥梁和纽带,既需要前沿的理论研究为骨架,也需要适合本区域特点、能够直接服务于本地公安实战的应用研究为血肉。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公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国内外学者在综合和借鉴犯罪学、心理学和刑事科学等领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也积极开展了许多犯罪心理学相关理论体系及前沿科学的研究,目前已逐步发展并走向成熟,使得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有了科学的理论构架为根基。因此,当前我们推进专业基础课程建设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应是如何突出科研实战应用和本土化问题。
如前所述,科研是课程建设的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科研和教学永远是一体的。由于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变迁,一门在当时看来无论打造得多么优秀的课程,若失去了科研的支撑,很可能不到两年就滞后了。只有把科研的重点着眼在课程建设上,常态化科研,以不断与时俱进的科学研究为先导,我们才能不断为课程内容注入新鲜的元素,丰富内涵,保持活力。科研具有引领课程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作用,这也是笔者多年从事专业课程教学和科研的体会。
随着世界格局的剧烈变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也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变革和深度转型,各种新的犯罪类型也随之出现,手段层出不穷,如新型电信诈骗、新型毒品犯罪的不断涌现,恐怖主义犯罪、有组织犯罪和跨文化犯罪等日益猖獗。新疆成为“三股势力”渗透和恐怖主义侵袭的重灾区。这些都要求我们在犯罪心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内的科研能够及时跟进,既有前瞻性又有实效性,我们才能在课程教学中不断进行理论和知识的更新,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当前本土公安实战的需要。
有“现代大学之母”之称的柏林洪堡大学创校的理念为“研究教学合一”,其倡导教学与研究完全以传授知识、道德个性培养和纯粹的学术为目的,忽视技能和应用能力的培养。但作为行业应用型的公安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归根结底是要为实战单位服务的,科研教学最终的落脚点还在于服务公安实战[2]。因此,我们既要重视知识传授和个性道德培养,又要跳出“洪堡模式”之外,突出实战应用,走“科研教学实战一体化”的道路。
当前,新疆警察学院与公安实战单位紧密的校局合作为科研实战化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我们可充分依托校局合作,与实战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合作。公安实战部门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只一味地埋头依据经验和传统方法来处理问题,不走专业化的道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和诸多隐患,而这个职业化和专业化的问题,必须依靠科研来解决。如刑讯逼供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被法律条文明令禁止后,司法实践中却依然将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以更隐蔽的方式存在,说明我们办案的理念和方法仍停留在落后、滞后的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科研没有及时跟进并应用于实践有关系。因此针对严禁刑讯逼供的大背景,犯罪心理的研究需要解决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和技术排除无辜,锁定犯罪嫌疑人,形成完整证据链,攻破心理防线,从而快速精准破案的问题。所以犯罪动机的研究、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行为证据的研究、暴力风险评估技术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研究等应运而生,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校局合作平台,构建校局合作科研工作机制。与实战单位积极合作,对实战单位的实际问题经过科学的调查分析,充分征集其科研需求,在全面审视调整的基础上,以服务实战为导向,校局合作开展科研,使我们的课题源于一线、符合一线实际、最终还要再回到一线接受检验,把犯罪心理科研教学融于侦查破案及审讯的实践运用。
作为一所新建公安本科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切实担负起培养合格的现代化公安人才、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其中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第一位的。但是要解决发展的问题,说到底还是要在专业建设上狠下功夫,找准定位,寻求一两个突破点,打造自己的特色。依据新疆区情和区域特色,反恐和警务双语成为新疆警察学院的重点建设专业,同时,学院紧紧围绕新疆反恐需求,先后成立了反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反恐研究基地,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科研合作,以科研推进反恐专业建设,这就是特色。作为公安专业基础的犯罪心理学的教学研究,同样需要突出区域性特色,其课程建设,从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到教学实验实训的改进,都离不开本土化的科研支撑。我们需要以新疆实际为依托,大力开展跨文化犯罪和恐怖主义犯罪心理的相关研究,探讨恐怖主义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研究恐怖主义犯罪的心理特征、探索恐怖主义犯罪心理形成的内外因等。这些研究的成果,将为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改革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和丰富的现实素材,并最终将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应用于反恐实战,服务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
新建本科院校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要研究清楚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区别,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如何由专科向本科转变的问题。作为一所大学本科院校,我们的眼光要面向世界,在人才培养上要考虑中华民族未来的发展。而作为一所公安应用型院校,我们还要立足于解决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问题。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要有先进的知识理念、创新的思维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还要具备符合公安实战单位“来之即能战”的专业技能,这就对我们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这一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课程建设的质量。
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实现公安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须从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两个方面抓起。专业教育应着眼于提升公安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公安实战,要注重学生发展潜力和实战技能并重,协同培养。新疆警察学院犯罪心理学课程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开展课程体系建设。作为一门多学科综合应用的专业基础课程,犯罪心理学是衔接基础课与专业课的桥梁,必须协调好专业知识普及和专业应用之间的关系。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课程模块化教学的尝试,将犯罪心理学课程体系划分为知识理论研究教学模块和实践应用教学模块,前者为各公安类专业的通识教育,主要涉及犯罪心理学的知识普及和主要理论、先进理念、前沿研究等,侧重思维、创新和学习能力的培养,设置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理论教学模块,为所有公安类专业必修;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具体根据反恐、治安、侦查、网安、刑事科学技术、禁毒、狱政等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实际应用需求,设计不同的教学和实践内容,分别设置反恐心理、侦查与审讯心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心理咨询与矫治、罪犯心理矫治等实践教学模块,侧重各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的纵深发展与培养。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教学的参考和依据,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犯罪心理学极强的实践性决定了其必然要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并突出公安实战特色,达到教材内容与教学目标的一致。然而现有的犯罪心理学教材内容更多偏重于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的介绍和阐述,对实践应用内容的研究力度不够[3],尤其结合具体案件的专业分析和论证较少[4],即使有些教材引入了案例分析,也因缺乏扎实的实证调查研究而难以深入本质[5]。因此,在教材建设上,我们不能囿于现有教材,要积极在建设突出公安实战应用特色、突出新疆反恐特色的教材上做文章。
我们可以在现有成熟教材的框架下进行改革。首先,教材内容要突出一个“新”字。一方面保留经典的犯罪心理理论阐释,删除过时、落后的内容;另一方面及时增加最新犯罪心理理论和前沿动态研究内容,加大现代科技元素含量,使学生实时了解先进理念和技术。其次,教材内容也应体现区域性特点,突出服务地方实战的特色。新疆是反恐主战场,从某种意义上讲,新疆公安面对的犯罪行为极大一部分来自暴力恐怖犯罪。我们在教材内容上,更应贴近新疆反恐维稳的实际,这一点上当与内地其他省市有所区别。如在犯罪心理机制、犯罪心理动因、不同类型犯罪心理特征分析的章节中都应增加跨文化犯罪、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犯罪心理的相关研究内容,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探索恐怖主义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和心理特征,构筑反恐实战的专业基础。再次,针对教材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以校局合作的实证研究为先导,依托校局合作平台,着重增加实践探索应用的内容,真正体现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与特点。通过教材体系建设充分体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教学理论和教材建设相结合的最完美的体现。
教学内容要始终围绕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展开,避免理论与公安实践的脱节。在对教学内容的整体设计和把握上,第一,要求教师团队不断进行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领域,具备跨学科的视野。犯罪心理学的跨学科视野是以心理学、刑事科学两大学科为主导,同时与其他各相关学科相互渗透协调、融会贯通的一种大视野[6]。只有具备这种跨学科的视野,我们才能够科学地把握犯罪心理现象的本质,正确地向学生传达其中的思维理念和逻辑方法。第二,根据犯罪心理学的内容特性,可在教学过程中随时穿插对学生去极端化和良好人格培养塑造的教育渗透,将育人目标有机地融合于专业教学之中。第三,要求教师团队要与实战单位切实加强校局合作,深入一线参与实战,了解一线实际,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在一线广泛搜集真实的教学案例,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在教学中加大实验实训环节的力度,通过实验实训,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犯罪心理基本理论和知识的运用和理解。最终通过教学内容的优化将专业理论、素质教育与实战能力培养的融为一体,实现内涵式发展。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的心理过程,比较间接隐蔽,不能直观碰触,而且呈动态变化,难以捉摸把握,理论也相对比较抽象难理解。因此,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除了需要大量的犯罪心理实证研究、个案分析数据和实战经验积累作支撑外,还要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多下功夫,探索最适合的、多样化的方式方法。恰当的教学方法,不仅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还能够进一步激发求知欲探索欲,促进其专业知识与实战能力的协同发展。
结合学科实际和突出实战应用特色的需要,对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提出以下改革思路:第一,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结合起来,课堂讲授提纲挈领,起引领作用,课外组成兴趣小组,推荐延伸阅读学习资料,通过微信课堂群,集中讨论分析当前一些热点犯罪案件,使得课堂教学在课外取得最大化效益;第二,将理论讲授与实验实训结合起来,通过尝试开展案例教学、情境模拟教学、实验教学、与实战单位开展实战合作等教学方式,综合运用研究式、体验式、操作式等多种教学方法,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战应用导向,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7]。以案例教学为例,我们的作用不仅仅只是提供一个描述性的案件实例,而是要做得更为精细化,采取演进式的方式展开实训。这就要求事先准备许多需要的材料,如给学生先提供一个案发现场的图片及案件背景资料,学生在分析犯罪动机或犯罪心理动态痕迹时,可能会提出调话单,那我们就要有事先准备好的话单,或者提出要调查某几个特定关系人,我们就给提供那些特定关系人的调查情况记录,演进式地一步一步进行,学生也在演进式的过程中思考分析,实际上经历了一个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不断思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这对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战应用能力非常有益。
公安本科院校作为应用型高校,有较强的行业背景,在人才培养方面更加侧重专业技术能力、特别是实战应用能力的培养,依托校局合作,建立集科研教学实战于一体的实验实训基地是促进专业课程建设的有力保障,能够更有效地推进公安实战应用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实验室的建设,一定要以服务实战为目标,实现实验教学实战化。犯罪心理学课程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训实战教学的设计与实施,如果忽视实践应用,理论脱离了实践,那么所学的理论也就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论。而犯罪心理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正是为了给教学科研提供一个实战化的平台。学生通过参与实验实训,不仅可提高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还可以更好地理解消化所学理论知识。对教师而言,通过开展实验实训,更有利于推进科研常态化和学科发展,促进各公安类专业之间的融通,更好地达到教学目标。
以犯罪心理实验中心为依托,与公安实战单位相互协作开展犯罪心理测试和罪犯危险性评估,实现资源信息技术共享。通过实验中心的建设,可有效地将科研、教学和实战应用结合起来,寓科研成果及实战经验于教学,将科研和教学成果用于指导实战应用,不仅实现校内外科研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科研项目层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8],还可以为实战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技术支持及实战协助,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最终推动学院犯罪心理试验实训中心发展成为全疆公安机关犯罪心理研究、教学和实战应用的重要基地。
犯罪心理实验实训与其他公安技术的实验实训一样,都需要将教学基本内容与实训教学模式整合起来,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操作、体验、训练,有机地将知识与经验、理论与实际、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结合起来,解决理论教育与实战脱节的问题,以提高学生综合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及实战能力的全面发展。在实验实训教学中,我们会逐步增加学生自主实验的比例、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训教学模式,注重发挥学生自主、合作、研究的学习方式。并在保障教学实训的同时,有步骤有计划地向感兴趣的学生开放实验室,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9]。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除教师教授的教学任务外,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设计犯罪场景,选择相应的研究范式开展模拟实验,并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此外,我们还可充分利用实验实训平台,与实战单位及其他成熟的公安政法院校开展科研、教学和实战应用技术的合作,如聘请专业领域内的知名学者担任我们的主讲教授,协助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带动科研、推动科研教学的实战化,坚持走科研、实战应用、教学三位一体化的道路,科研实战并重,寓科研成果及实战经验于教学,以科研、教学培养实战应用能力。
综上所述,要搞好专业基础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的衔接、基础与专业的融合是必须要着重考虑的因素,也是新建公安本科院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改革方向与着力点。
[1] 陈飞.应用型本科教育课程调整与改革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4.
[2] 铁道警察学院编辑部.内涵建设与特色办学[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3):5-22.
[3] 欧阳艳文.新时期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思考[J].企业研究,2013(14):177-178.
[4] 胡江.犯罪心理学教学之改革与创新[J].大学教育,2014(7):115-117.
[5] 梅传强,孙晶.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创新研究[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117-120.
[6] 邱国樑.犯罪心理学的跨学科视野[J].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学报,2009(4):24-27.
[7] 彭慰慰.浅议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的改进[J].长沙大学学报,2014(4):150-152.
[8] 傅国良.科研视角下公安本科院校转型升级之对策思考——以浙江警察学院为例[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4(2):11-19.
[9] 周心捷.公安院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思考[J].政法学刊,2013(3):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