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现阶段,“校园霸凌”“校园欺凌”等现象在学校场域中频发,已成为塑造良好教育环境的重大难题。校园欺凌呈现出多样化、复杂性的特点,通常以多种形式组合呈现:以辱骂、造谣为主的言语欺凌;以殴打、踢踹为主的身体欺凌;以孤立、排挤为主的关系欺凌;以恶意P图、网络骚扰为主的网络欺凌;以索要、偷窃为主的财物欺凌等[1]。欺凌行为的产生不是偶发性的暴力冲突,而是行为的重复以及双方力量的失衡,即强者对弱者的持续性伤害。校园欺凌对人际关系的畸变、群体规范的失序和校园文化生态的异化产生重大影响。在人际关系上,欺凌行为损害了学生平等互惠、团结友爱的互动基础,致使学生间权力失衡和信任瓦解;在群体规范上,越轨行为的常态化削弱了学生价值理念共识的约束力,漠视班级及校园秩序;在校园文化生态上,情感暴力与言语符号的持续打击破坏了和谐友爱的校园文化特质,形成校园文化建设的恶性循环。校园欺凌行为不只是个体间偶然的冲突与攻击,而是教育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问题。
相较于普通教育而言,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技术性”的双重特质使其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场域、表征等呈现出特殊性与复杂性。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场所不仅局限于学校,更多集中在实训车间、虚拟工厂、校企合作基地等校外特有场域中,其设备操作场景的封闭性、技术技能评价体系的职业性和师生互动形式的差异性,易产生区别于教室的欺凌空间。此外,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中“技术”占据关键地位,而技术技能本身具有代际性特征,易衍生出“技术霸凌”,如已掌握一定技术技能的资深学徒对零经验新手学徒的技术垄断、技术贬低等权威滥用行为,或因技术工种差异、技术等级而产生的隐性欺凌。职校学生相较于普通学校学生而言,面临着更加复杂、沉重的压力谱系,包括来自父母的学业期待、教师的能力要求、社会的就业歧视以及社会阶层差异产生的相对剥夺感,这些因素导致职校学生普遍出现自我认同感低的焦虑心理现象。这些“压力源”极大削弱了职校学生的情绪调节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职业行动能力,形成了“压力过载—认知偏差—行为失控”的欺凌行为生态路径,其冲突性言语和攻击性行为显著多于普通学校学生。校园欺凌行为的影响呈现出多维度、长周期的病理化特征,包括对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个体与群体、思想和行动等方面。对于被欺凌者群体而言,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使其身体遭受严重打击,还会诱发其心理上的自我认同危机,主要表现为自我效能感的衰减、存在性焦虑等心理机能障碍。对于欺凌者而言,欺凌行为的重复性和渐进性会损害其社会行为能力和共情能力,主要表现为社交情境中情绪识别障碍和人际边界模糊。无论是被欺凌者还是欺凌者,校园欺凌都会引发注意力分散和执行功能受损,反映在学业上为学习专注力骤降和学业成就滑坡,在职业发展中易产生职业沟通障碍与团队协作困境,降低其社会适应性。
职业教育场域中校园欺凌现象频发的本质是多重结构性矛盾与个体发展性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在制度层面,职业学校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是滋生校园欺凌的客观条件:部分职业院校的学生行为规范动态监督机制、冲突调解相关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缺陷,此外学校实训设施、教师能力等核心教育资源的区域化、校际差异,也易引发学生间的资源竞争与地位博弈。在家庭层面,职校学生原生家庭结构的异质性、家庭教育方式的暴力性,以及代际文化资本传递的失衡化,共同构成了职校学生认知偏差和行为暴力的深层原因。在社会环境层面,职业教育的污名化、社会价值认同偏差,投射在校园场域内成为了隐性的歧视链条与亚文化冲突。[2]上述因素都加大了校园欺凌行为产生的风险,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持续性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严重后果。
目前,我国出台了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等一系列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反校园欺凌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现有法律法规往往侧重于普通教育,对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考虑不足,主要表现为权力过于分散、政策实施力度不大、监管职责不明等问题。尤其是反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一些职业院校出现了“法律空转”的困境。职业院校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和学校教育资源禀赋薄弱的双重困境,使得部分职业学校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形式化现象:一是校园安全管理机构不专业,相关冲突调解人员匮乏,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校园欺凌的及时发现、科学干预和依法处置;二是校园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结构性短缺,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措施与帮扶机制难以落地,加剧了被欺凌者的创伤与无助感。目前,校园欺凌的执行乏力不仅无法对欺凌者产生实质性震慑,反而会助长其行为惯性和严重程度,恶化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破坏学生间的动态平衡与人身安全保障。这种现象本质上是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中制度建设与执行能力失衡的集中体现,折射出教育领域中法治思维的缺位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滞后。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条文具有碎片化特征,缺乏专门适用于复杂职业教育场域的细化规则。制度的模糊性使相关教育主体在处理过程中面临“合法性困境”,即学校容易受到行政干预、人际关系等非制度性因素的干扰,在性质认定、责任划分及处罚力度等环节缺乏统一性、客观性的基准,损害了教育惩戒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学校责任主体界定模糊、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分歧以及惩戒程序设计偏差,会强化欺凌者的行为习得,加深被欺凌者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加剧校园欺凌现象的出现。现有法律法规对校园欺凌者的处罚多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留校察看等柔性措施为主,缺少与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的阶梯型惩戒机制,难以对欺凌者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同时,被欺凌者权益保障渠道存在认定程序繁琐、补偿标准不清晰等问题,对被欺凌者的心理援助、学业帮扶等实质性有效帮助无法落实,导致严重的持续性心理创伤。
职业学校校园欺凌行为的高发态势与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体系和学生工作能力密切相关。部分职业学校存在教学管理过程松散、管理人员监管缺位等制度性问题,客观上为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潜在高风险场域。制度性缺陷是职业学校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职校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模糊。职校及各个教育系统目前对校园欺凌行为尚未形成系统的、清晰的界定与惩戒措施,欺凌者的认知局限使其难以准确评估自身越界行为,这种认知偏差为欺凌者提供了责任规避的侥幸心理,而被欺凌者则因欺凌行为界定不明晰、流程不熟悉,易陷入维权困境。二是反应滞后效应。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系统无法及时响应,既没有提前干预的预警信号,又缺乏事后处置的标准化、系统化流程,制度性真空无法有效抑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三是惩戒震慑弱化。在职业学校中,如果校园欺凌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产生负向激励,欺凌者违规成本和风险预期骤降,最终恶化为校园暴力生态的恶性循环。教师作为与职校学生密切联系的重要群体,在普及反校园欺凌知识、传播反校园欺凌理念、培育反校园欺凌能力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了预防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及恶性发展,职业院校教师要承担起教育引导的责任,健全反欺凌课程体系,让反欺凌意识贯穿教学实践,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认知和价值理念,培养职校学生的同理心与共情力,做到“知行合一”“德技兼备”。然而,目前职校教师相较于普通学校教师而言,存在知识水平较低、教学能力较差、育人手段较单一的困境,致使职校教师面对职校学生复杂的行为惯性时常常感到无助,既无法及时干预学生的欺凌行为,也难以抚慰被欺凌者的心理创伤。
家庭教育是个体社会化过程的基石,对学生心理特质塑造、价值观念内化、行为习惯培养及终身教育贯彻具有显著影响。然而,相关实证研究表明,部分职校学生的原生家庭普遍存在结构性教育缺失问题,主要表现为亲子互动性差、情感支持不足和发展关怀弱。[3]家庭教育缺失的核心特征是时间贫困和情感忽视。一方面,许多职校学生家长忙于工作,长时间不在家,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和陪伴,使孩子在情感上感到孤独和不被理解,容易导致孩子通过欺凌等暴力行为获取他人的关注并增强存在感。另一方面,许多家长不懂得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忽视其重要性,不理解孩子的情感需求,即使有限地陪伴在孩子身边,也无法提供有益有效的情感支持和沟通交流,甚至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焦虑,影响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
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直接导致三个维度的负面影响:一是在职校学生心理成长中,家长长期的情感忽视阻碍了学生自我概念和自我认同的形成,使学生容易产生自卑或强攻击性的双重人格倾向。二是在学生社会化过程中,道德认知发展滞缓导致学生难以遵循社会行为准则,社会适应性差。三是在学生独立处事能力方面,由于缺乏家庭的物质支持与情感关怀,学生的抗压能力和处事能力较差。家庭教育和校园欺凌行为有着明显的关联性:家庭教育匮乏的家庭环境更易培养出攻击性较强、有施暴倾向的学生——学生通过模仿家庭环境中的暴力沟通模式或补偿自尊缺失;也更易产生受欺凌的脆弱群体——学生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引导,尚未形成自我保护与人际交往能力。
以问题为导向,降低职业院校校园欺凌发生率应从健全反校园欺凌法治体系、提升职校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三个方面着手。
职业教育相较于普通教育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因此职业教育校园欺凌行为的场域、形式和程度都有其特性。要想有效对职业院校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抑制,首先应明确校园欺凌行为的界定与法律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细化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同时,可以在《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增设专门条款,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和政府在反校园欺凌行为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欺凌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和惩处措施。此外,通过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让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和惩处措施,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后,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的督导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师生联系和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4]
增强职业院校反校园欺凌意识和治理水平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环境的关键举措,这要求职业院校全面提升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与应对能力。一是职业院校需深化对校园欺凌危害性的认识,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讲座和工作坊等形式,邀请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及反欺凌领域的专业人士,向教师及其他人员普及校园欺凌的识别技巧、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与担当。[5]同时,将反校园欺凌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和日常教学计划中,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互动方式,让职校学生意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并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要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与治理体系。职业院校要制定详尽的反校园欺凌政策,细化校园欺凌行为的等级与界定,设立专门的举报通道和受理机制,如反校园欺凌信箱等,确保被欺凌者可以便捷、匿名地举报欺凌行为。建立由校领导牵头,学生事务、安全保卫、心理咨询等各部门协同参与的反校园欺凌治理小组,负责校园欺凌的预防、调查、处理和后续跟踪,精准对接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学生,确保在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及时制止并处理。三是要加强校园文化和班级建设,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学校不仅可以在校园内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增进学生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还可以在企业中开展“帮扶小组”,拉近学生间的距离,加强沟通交流,降低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率。职校班主任和辅导员也应密切关注学生的状况,及时调解学生间的冲突与矛盾,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职业院校反校园欺凌行为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与使命,也是家庭和全社会必须关心和重视的问题。只有家校社三位一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系统防护网,才能在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前有效干预、发生后第一时间制止并处理,保障被欺凌者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同时严厉惩戒欺凌者。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对职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要培养家长的教育能力、更新教育理念,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通过家访、电话、家校互动平台等方式,动态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学生存在抑郁、狂躁、自卑等异常情绪表现,或出现欺凌他人的暴力行为苗头,家长要第一时间与教师沟通,及时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必要手段,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对反校园欺凌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学校要畅通匿名举报信箱、线上反馈平台等多元化诉求渠道;另一方面,学校管理人员需完善调查处理流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班主任及辅导员在主题班会、心理健康课程、模拟法庭等沉浸式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厚植崇德向善、和谐友爱的校园文化土壤。社会是教育的延伸场域,应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与资源整合功能的重要作用。大众媒体可通过典型案例解读、公益广告投放等形式,提升公众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深度。最后,政府及其他教育主管部门应齐心协力,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专业化支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防护网络,共同筑牢反校园欺凌的坚实防线。
[1] 赵福菓,何壮.基于大样本的青少年校园霸凌潜在类别与应对策略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21(11):114-119.
[2] 谢家树,魏宇民,等.当代中国青少年校园欺凌受害模式探索:基于潜在剖面分析[J].心理发展与教育,2019(1):95-102.
[3] 朱秀凌.家庭沟通模式、父母介入对青春期网络霸凌的风险控制研究[J].新媒体研究,2021(11):75-124.
[4] 方伟.对高职院校学生网络欺凌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9(16):107-111.
[5] 杨钋,颜芷邑.寄宿如何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22(8):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