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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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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心理学视角下小学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的建构

Construction of Primary School Home-School Cooperative Education Mode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sitive Psychology

Education Study / 2025,7(7): 744-747 / 2025-07-11 look249 look172
  • Authors: 戴佳玥
  • Information:
    苏州科技大学,苏州
  • Keywords:
    Positive psychology; Home-school cooperation; Primary education; Educational model construction
    积极心理学; 家校合作; 小学教育; 教育模式建构
  • Abstract: The primary school stage is a critical period for students’ physical and mental development, shaping not only their cognitive abilities but also the formation and establishment of their values. During this phase, the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mechanism between families and schools—the two core educational environments—exerts a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holistic development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Traditional home-school cooperation models often focus narrowly on academic performance, neglecting students’ psychological needs and autonomy, which leads to issues such as formalism in collaboration, low engagement, and imbalanced responsibilities. These factors hinder the advancement of home-school coope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sitive psychology theory,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intrinsic alignment between home-school cooperation and the objectives of positive psychology, thereby optimizing the pathways for constructing an effective home-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model. 小学阶段是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期,这一时期不仅决定着个体认知能力的发展,更影响着其价值观念的形成与确立。在这一阶段,家庭与学校作为两大核心教育场域,其协同育人机制对小学生全面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传统家校合作模式常局限于学业成绩导向,忽视学生心理需求与主体性,导致合作形式化、参与度低、权责失衡等问题。这些因素制约了家校合作的发展。基于积极心理学理论视角,本研究探讨了家校合作与积极心理学在目标上的内在契合性,从而实现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的路径优化。
  • DOI: https://doi.org/10.35534/es.0707142
  • Cite: 戴佳玥.积极心理学视角下小学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的建构[J].教育研讨,2025,7(7):744-747.

在儿童成长的关键时期,家庭作为首要教育场所,与学校教育系统共同构成了影响小学生发展的两大核心要素。基于积极心理学的理论视角,良好的家庭氛围和学校环境能够有效引导学生获得正向情绪体验,为其身心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将积极心理学理念融入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不仅能够突破传统家校合作中过度关注问题的局限,还能引导教育者聚焦学生的潜能与优势,激发其内在成长动力。基于此,本研究致力于探索积极心理学与小学家校合作的契合点,提升家校合作的教育质量。

1 积极心理学与家校合作

1.1 积极心理学的基本内涵

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由美国心理学家塞里格曼(Seligman)于2000年正式提出,它使心理学从“只专注于修复生活中最糟糕的事情”转向“培养个体积极的品质”。积极心理学强调关注个体的发展潜能和美德等积极品质,主张心理学要以人固有的、实际的、潜在的、具有建设性的力量,美德和善端为出发点,激发个体内在的优秀品质和积极力量,并将美好的品格与积极的心理状态相融合,促进个体的适应和发展,实现个体的生活幸福和价值超越[1]

积极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三个层面:一是积极的主观体验,它主张研究个体对待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积极体验,如幸福感和满足感、快乐和希望等;二是积极的人格特质,它是通过对个体的能力和潜能加以激发和强化而形成的一种习惯性品质[2],如爱的能力、积极的人际关系、勇气、坚韧性、宽容、复原力、创造力等;三是积极的公众品质,如责任感、诚实、友善,包括公民美德以及使个体成为具有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公民的社会组织,如健康的家庭、关系融洽的社区、有效能的学校等[3]。这些优势与美德都体现出积极心理学的核心理念——优势主导,即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与长处,要善于发掘优势、欣赏优势、发挥优势,从而实现内心的平和与满足,增强个体的幸福感。

1.2 家校合作的基本内涵

新课改明确指出:学校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学校之内、课堂之内,必须寻求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尤其是家庭的配合[4]。家校合作是指家庭与学校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协作与资源整合,共同参与学生的教育过程,形成教育合力,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5]。当今社会,教育的目标已经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更加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与整体素质的提升。家校合作育人模式正是基于这一目标而提出的,旨在整合家庭与学校的优势,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全方位、多维度的成长空间,引导其形成健康的价值取向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使其在学业、品德、身心等多个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出兼具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家校合作教育模式以“系统性、协同性”为理念指引。系统性,是指将教育视为一个由家庭、学校等多个子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在这个系统中,家庭和学校作为关键要素,各自发挥着独特的功能,且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只有当各子系统之间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教育系统的整体优化,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协同性,实质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资源或个体通过协调行动,朝着共同目标一致努力的过程或能力[6]。它强调家庭和学校两个教育主体之间通过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形成协同效应,使双方在育人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达成共识,在教育过程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提供立体化、多层次的支持。

1.3 积极心理学与小学家校合作育人模式的逻辑关系

小学家校合作的目标是使学生在获得科学知识的同时,培养技能和社会道德,促使个体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积极心理学的三个主要层面——积极情绪、积极人格特质和积极社会关系,与这一目标高度契合。积极心理学作为一门关注人类积极品质、优势与幸福的学科,聚焦于学生潜在和外显的积极品质,通过增强学生的积极体验,达到培养学生积极人格特质和公众品质的目标[7]。它为促进家校合作教育模式的建构提供了理论支持,两者的结合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积极乐观、充满幸福感的人。

2 小学家校合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2.1 过分关注学业成绩,忽视学生主体地位

家校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对学生传授系统知识的同时,为其提供情感支持和价值观引导,让学生在品德、学业、身心等各方面更好地成长。然而,在家校合作的实践过程中,家庭和学校往往将教育重点放在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上,忽视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学生被视为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而非主动探索、自我发展的主体。家长和教师的交流多围绕如何提高应试分数展开,缺乏对学生全面发展和心理需求的关注和讨论。教育目标被简化为单独追求高分,存在功利性倾向。父母对学生的关心也多限于考试成绩和班级排名,而对于学生的情绪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则较少关注,忽视了学生的心理疏导和积极情感、良好品质的培养,导致学生可能出现学习焦虑、缺乏心理韧性、意志薄弱等问题,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塑造。

2.2 内容形式单一,家长参与度不高

家校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理解,让教师和家长相互理解教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进而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然而,在实际的合作过程中,许多学校缺乏与家庭教育的有效沟通方式,导致家校之间的信息传递不畅,难以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8]。以往家校合作的形式较为固定且单一,多集中在班会、家长会等传统方式上,且部分活动流于形式,往往是教师单方面的信息汇报,以学生成绩分析和近期在校表现为主,缺乏交流环节,家长只是被动地接收信息,难以表达自己的想法。看似是双向交流的过程,实际上却并没有成为家长与教师双方良好沟通的平台。家长开放日虽然让家长走进校园,但也多是走马观花式地参观课堂教学,缺乏深入交流的机会。许多家校活动并没有被纳入学校的正式活动计划中,更多是随机举办的,例如,学校为了迎接某项检查或者庆祝某个节日,才组织家长参与相关活动。这些活动缺乏长期的规划和目标设定,没有考虑到学生在不同学年段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需求,无法形成一个连贯的体系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家校双方的合作仅停留在例行公事的层面,家庭教育无法真正融入学校教育中,导致家长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合作的深度和效果有限,难以真正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

2.3 合作关系不对等,职责分配不均

家校合作的最高目标在于促进儿童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此,家庭和学校之间应建立友好的合作伙伴关系[9]。友好的合作关系需要家校双方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然而,目前国内的家校合作以“学校主导,家长依赖学校”为主,距离伙伴模式仍存在一定差距。一项国内调查研究发现,经常参与家校合作的家长比例仅为16.0%[10],并且在实际合作中,学校往往占据主导地位,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一些教师认为教育具有高度专业性,家长应该配合而非介入学校教育。因此,家长被视为学校教育的辅助者,而非平等的合作伙伴。此外,无论是教育理念的传达,还是学校活动的安排组织等,大多由学校单方面制定,很少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责任分配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现象,学校有时会将部分本应属于自身的教育责任转嫁给家长,如让家长批改作业、辅导孩子完成过于复杂的实践作业等。但当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遇到困难时,却难以得到学校足够的支持和帮助。这种不平等的合作关系和职责分配的不均,导致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积极性严重受挫,逐渐对家校合作失去热情,阻碍了家校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不利于家校合作的深入开展。

2.4 合作机制不完善,统筹协调能力不足

在当今的教育体系下,虽然家庭与学校的育人目标一致,但时常因缺乏统筹协调而显得凌乱。目前,只有少部分小学设有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等机构,并且这些机构大部分未充分履行连接双方的职责[11]。甚至很多小学并未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协调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对于家校合作的效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目前,对家校合作的评估大多停留在活动参与人数、活动开展次数等表面指标上,而忽视了对活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的评估。例如,仅仅以家长参加家长会的出席率来衡量家校合作的质量,而没有深入评估此次家长会对学生的学习、心理等方面产生的实际影响。这种监督与评估机制的缺失,使得家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难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不利于提高家校合作的质量。

3 积极心理学融入小学家校合作的实践路径

3.1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交叠影响域理论提到以“关爱”为核心,将学生置于整个理论的中心,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11]。小学家校合作的目标不仅仅在于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更重要的是从学生的心理需求出发,了解学生,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幸福成长。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和家长应转变以往的教育观念,从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问题转向关注学生的优势与成长点。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设计教学内容,同时拓宽对学生发展的评价维度,除了关注考试成绩,还应重视学生的品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发展。家长也不能只盯着孩子的成绩单,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需求,尊重孩子的想法并及时给予鼓励和帮助。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从“唯分数论”走向“全面发展”,从“问题导向”转变为“优势视角”,切实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家校共育,培养出具有积极心态、全面发展的学生。

3.2 丰富活动方式,提升家校合作的效果

目前最普遍的家校合作方式是家长会、电话沟通和网络交流,形式较为单一,家长参与度不高。为了改变传统合作形式带来的弊端,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提高家校合作的效果。首先,要创新家校合作的活动形式。除传统的班会、家长会外,增设线上家校合作活动,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线上交流平台,如家长微信群、QQ群、专门的家校互动App等,方便家长和教师随时沟通交流;开展线上亲子活动,如线上亲子阅读打卡、线上家庭才艺展示等,有利于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家长和学生在不同地点也能参与到家校合作活动中,提高家长的参与度。其次,增强家校之间的双向互动。完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建设,定期开展交流会,组织家长和教师、学校进行沟通交流。互动论倡导开放、良性的互动,通过“家长进课堂”、家长志愿者等活动,让家长参与到学校事务中来,体现了家校之间的双向互动,有利于家长了解学校立场,积极配合校方活动,促进家校合作的有效进行。

3.3 平等合作关系,明确角色定位

平等合作主要是指家庭和学校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地位平等、自愿参与,面向所有家庭的一种合作模式[12]。二者的平等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家校双方人格平等。在家校合作中,双方应相互尊重和理解,学校要尊重家长的观点和意见,家长也要尊重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安排,彼此之间是平等的交流与协作关系。其次,家校双方权利平等。在参与学校事务决策方面,家长与学校具有平等的话语权,家长有权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学校也应认真对待并合理吸纳这些建议,从而调动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积极性,增强家长的合作自信。最后,家校双方责任平等。双方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学校负责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传授,家长则负责在家庭环境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支持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学校不能将本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过度转嫁给家长,家长也不能认为教育孩子只是学校的事,而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品德培养、心理健康、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与学校教师齐心协力教育孩子。于丹丹认为:“主体与权责划界但不越界是家校合作持续发展的润滑剂。”[13]只有家校双方明确自身的职责义务,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发挥作用,具有明确的边界意识,相互交流但不越界,相互尊重,给予对方独立自主的空间,才能实现更好的良性发展[14]

3.4 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

健全家校合作机制是实现良好教育生态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家校合作机制,才能使学校和家庭优势互补,发挥家校合作的力量,实现1+1≥2的教育功能。学校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机制来确保家校之间构成信息互通的连续统一体[15]。例如,设立家校合作领导小组等专门部门来协调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开展家长课堂体验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家校命运共同体意识。还可以建立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制度,让家长直接参与到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给予家长充分的话语权,促进家校之间的良性互动[16]。此外,应建立有效的评估与反馈机制来保证家校合作的效果,从学生的身心发展、家校的参与情况等多个维度对家校合作的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估[17]。评估方式应多样化,包括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定期评估与不定期评估相结合。通过评估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家校合作机制,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水平[18],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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