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2.浏阳市第一中学,长沙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1],其本质要求包含坚持党的领导、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等核心内容。这一道路立足我国国情、植根中华文化,既回应人类文明共同诉求,也为民族复兴开辟广阔前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2]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各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休戚与共有机整体。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内在关联、相互支撑:现代化建设为共同体夯实物质基础,共同体建设则为现代化凝聚精神力量。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但也面临区域发展不均衡、文化认知有待进一步交融等现实问题。因此,深入阐释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意涵,揭示其从理性认知到情感联结、从精神升华到实践践行的内在生成机理,探究其时代意蕴与建构路径,既能丰富民族理论体系,也能为现代化提供精神支撑与实践指引。
作为中华文明演进的客观产物,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核心指引,中华民族共同体蕴含着对各民族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个体与整体关系的价值判断,是凝聚各族力量、助推国家发展的精神纽带。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愈发丰富,其生成遵循从认知建构到情感凝聚、从价值内化到实践落实的内在逻辑,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要求高度契合。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根植于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发展历程,融合了“多元一体”历史格局、“家国一体”文化传统与“命运与共”时代需求,兼具深厚的历史底蕴与鲜明的时代内涵。
从词源本义来看,“中华民族”是经长期历史融合形成的多元一体民族共同体,涵盖56个民族。各民族在语言、风俗、文化传统上各具特色,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整体风貌。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形成规律:“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3]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紧密联系,共同创造璀璨的中华文明。
“共同体”的核心要义,是各主体基于共同利益、目标与价值形成的有机整体,凸显整体性、关联性与共生性特质。作为特殊的共同体形态,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多重维度的内涵:政治层面,体现为各民族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的坚定认同,是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国家治理、共享政治权利的政治共同体;经济层面,体现为各民族通过资源互补、区域协作、产业联动构建利益共同体,依托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实现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文化层面,体现为各民族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社会层面,体现为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社会共同体,通过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环境,实现各族群众社会生活的深度融入。
中华民族共同体将个体、民族与国家有机贯通,形成“个体命运—民族命运—国家命运”紧密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其基本意涵集中体现为: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守共同的政治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与情感认同,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在经济发展中相互支撑、文化传承中相互借鉴、社会治理中相互配合,凝聚同心同向、携手共进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认知是认同形成的前提,理性的共同体认知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成的首要环节。认知推动共同体生成的关键,不在于让个体“知道”某些历史事实或理论观点,而在于认知过程本身蕴含着将“我”转化为“我们”的社会心理运行机制。认知通过社会范畴化与认同建构、集体记忆的激活与内化、政治共识的凝聚与愿景驱动三重机制,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搭建了从心理归属到身份建构、从历史联结到未来导向的完整认知链条。
其一,社会范畴化与认同建构机制。社会认同理论主张,个体通过认知投入、进行自我分类,逐步建立起自身的社会认同;当其认为他们是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时,便会对该群体产生一种积极的情感依恋,有助于提升群体内部凝聚力。与此同时,当个体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自己所属的社群及同伴时,更容易在建构社会认同的过程中体验到自尊及自我提升[4,5]。可见,个体对自我的认知并非孤立形成,而是在对不同社会群体的“范畴化”过程中逐步建构。当各族群众在认知层面持续接收“中华民族”这一更具包容性的社会范畴时,原有单一民族身份带来的“我群—他群”边界得以重新整合,更高层级的“我们”概念由此生成。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客观事实强化了这一认知:区域协作使各民族在同一发展框架中共享机遇,国家治理使各族群众在同一制度体系中平等参与,文化交流使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的整体图景中交相辉映。这些现实体验反复激活并巩固“中华民族”在个体认知结构中的核心地位,使个体将自我重新归类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进而产生对共同体的归属认同。理性认知驱动共同体生成的第一重机理,即在于此——它促使个体完成从“我是某个民族的人”到“我是中华民族的人”的自我范畴化跃迁。
其二,集体记忆的激活与内化机制。共同体的生成,离不开对“我们拥有共同的过去”这一信念的确立,认知正是激活与内化集体记忆的关键通道。历史认知的作用不在于简单地罗列史实,而在于通过叙事性建构,将分散的历史片段整合为各民族共同经历、共同奋斗、共同承受的集体记忆。从古代大一统国家的共同缔造,到近代抵御外来侵略时的并肩御侮,再到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共同实践,这一历史脉络的认知使各族群众意识到,自身民族的历史始终内嵌于中华民族的整体叙事,而非独立于其外的孤立篇章。当个体通过历史学习将这一集体记忆内化为个人记忆的一部分时,“中华民族的过去”便转化为“我们的过去”,历史中的荣辱与共便积淀为现实中的情感与共。这种经由认知内化的集体记忆,为共同体意识筑牢了深厚的历史根基,使共同体在个体内心获得了超越当下的持久生命力。
其三,政治共识的凝聚与愿景驱动机制。认知不仅面向历史与现实,更指向未来。理论认知推动共同体生成的内在机理,在于它能够将抽象的政治理念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共同愿景,从而在认知层面建构起“我们将往何处去”的共识框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质特征与发展规律,为各民族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蓝图。当各族群众通过学习理论,认识到自身发展与共同体发展是同向同行、互为支撑的关系时,对未来的共同期待便转化为参与共同体建设的自觉意愿。这种愿景驱动的认知机制,使共同体生成不再仅是对历史与现实的被动回应,而成为面向未来的主动塑造——个体因认同共同目标而选择归属共同体,因相信共同发展前景自觉投身共同体的建设实践。
认知为共同体生成提供了范畴归类与目标共识,但仅有理性认知,不足以使共同体获得持久的生命力。认知建构的“我们”,须经情感的浸润才能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感归属。情感联结是联结个体与整体的精神纽带,其推动共同体生成的机理,在于将认知层面“我是谁”“我们拥有怎样的过去与未来”确立的身份认同,转化为心理层面“我属于”“我依恋”“我愿意为之付出”的情感承诺。
归属感是共同体情感的核心来源,其生成机理在于个体对安全感和意义感的本能需求。当个体经由范畴化认知确认自己是中华民族成员后,便会不自觉地在心理层面寻求这一群体能提供的精神依托与价值支撑。中华民族作为各民族的共同精神家园,承载着数千年的文明积淀与各民族的集体奋斗记忆,能够为个体提供超越小我、扎根大我的归属空间。长期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在共同抵御外侮、建设家园、传承文化的实践中,反复体验到“同舟共济”的切身感受,这种共同经历的叠加逐步培育起对中华民族的深厚归属感。近代以来,在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的斗争进程中,在传统社会向现代中国转型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努力奋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凝聚、升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不断凸显。[6]这种归属感一旦形成,便会为共同体生成提供持续的心理支撑:个体不再因外部规约而参与共同体,而是因内心对“我们”的依恋而自觉维系共同体的发展。
认同感是共同体情感的另一重要维度,其生成机理在于个体在跨群体交往中对差异性体验的积极重构。各民族在语言、风俗、文化传统上各具特色,文化多样性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情感认同并非要求各民族消弭自身特色,而是在认知层面理解“差异”与“共生”并不矛盾的基础上,使个体在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中真正感受到:不同文化特质不会成为交往交融的阻碍,反而是彼此欣赏、相互借鉴的资源。当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切实体验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情感满足,认同便超越了理性的判断,升华为发自内心的接纳与亲近。这种情感认同将认知层面建构的“我们”概念,转化为有温度的人际联结,使共同体生成从观念建构走向心灵相融。
认知搭建了共同体的理性框架,情感赋予了共同体以心理温度,精神则是共同体凝聚的价值内核,它使共同体从现实性的组织形态跃升为具有超越性意义的价值共同体。精神推动共同体生成的机理在于:它将认知与情感所建构的“我们”概念,进一步提炼为一套共享的价值信仰与行为准则,使共同体获得对善与恶、荣与辱、崇高与卑下的共同判断标准,进而为共同体提供不依赖于外部激励而能够自我驱动、自我延续的精神力量。
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之所以能够成为共同体生成的价值内核,在于它为个体提供了超越个人利益的精神归属:个体不仅因利益共享而属于共同体,更因对共同体的热爱与忠诚而获得了人格层面的升华。从古代岳飞“精忠报国”、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近代林则徐“虎门销烟”、邓世昌“撞舰殉国”,再到现代钱学森归国报国、焦裕禄鞠躬尽瘁。爱国主义精神之所以能够代代相传、生生不息,恰恰在于它在不同时代反复激活、强化个体对中华民族的价值认同,使个体将自身生命的有限性融入共同体生命的延续性。
民族团结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推动共同体生成的机理在于:它将认知层面的“多元一体”格局和情感层面的相互认同,凝练为一种明确的价值规范——团结是美德,互助是光荣。这种价值规范一旦内化为个体的精神准则,便会产生强大的行为引导功能。各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形成了“团结互助、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而当这一传统升华为民族团结精神,并被自觉传承和弘扬时,它便不再仅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而成为共同体成员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各民族相互支持帮助、共克风险挑战、携手推进现代化建设,正是民族团结精神从价值内核转化为实践驱动的生动体现。
实践践行是共同体生成的最终环节,也是检验和巩固认知、情感、精神三重建构的根本途径。实践推动共同体生成的机理在于:它使认知、情感、精神建构的共同体意识从主观世界走向客观世界,在具身化的行动中不断获得验证、强化与再生产,形成“认知—情感—精神—践行”的良性循环。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的重要实践。[7]正是在这一伟大实践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完成了从观念建构到现实存在的完整生成。
实践践行推动共同体生成的第一重机理,在于它使抽象的身份认同在具体行动中获得了可感知的确证。当各族群众积极投身工业生产、农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经济领域,以及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领域的建设时,他们不再仅仅是“认为自己”是共同体的一员,而是通过共同劳动、共同创造“实际地成为”共同体的一员。这种在行动中完成的身份确认,比任何理论阐释都更具说服力。例如,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实现民族地区脱贫摘帽,共同奋斗的实践经历使“中华民族共同体”不再是宣传话语,而成为共享生命体验的真实存在。
实践践行推动共同体生成的第二重机理,在于它使共同体倡导的价值规范在持续践行中内化为个体的行为习惯。民族团结并非空洞口号,而需要各民族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反复践行相互尊重、包容、帮助的行为准则。在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每次和睦相处的日常互动、每次互帮互助的具体行动,都是对共同体意识的现实培育。这种行为习惯一旦养成,共同体意识便获得了不依赖外在灌输而能够自我维持、自我传递的现实根基。
实践践行推动共同体生成的第三重机理,在于它使共同体在应对危机的关键时刻释放出最强大的凝聚力,从而实现共同体意识的集体淬炼与升华。面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挑战时,各民族始终同心协力、守望相助,共御风险、共渡难关。在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紧急任务中,各族干部群众冲锋在前、无私奉献,共同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危机时刻自发涌现的互助行为,既是以往共同体意识教育与实践积淀的集中彰显,也是共同体意识在极端情境下被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的关键时刻。个体在共同体中得到庇护,又以实际行动回馈共同体,这种双向体验,使“共同体”从理性认知、情感认同、精神信仰,最终沉淀为刻骨铭心的人生体验。
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所未有的开创性事业,离不开强大精神力量与社会凝聚力的支撑。前文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如何生成”的内在机理,接下来要回答的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语境中,这一共同体具备何种时代价值?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核心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发展目标高度契合,在凝聚现代化合力、引领共同富裕、传承文化根脉、保障和平发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时代意蕴。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从人口规模来看,实现十四亿多人口规模的现代化,世界上没有先例可循。[8]这意味着必须凝聚各民族、各地区、各群体的力量,形成同心同向、携手并进的强大合力。通过社会范畴化机制,中华民族共同体使各族群众完成“我们”的身份建构;通过情感联结机制,将身份认同转化为心理归属,为超大规模人口的现代化事业提供了凝聚力支撑。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凝聚各族群众力量的精神纽带,能够突破地域、民族、文化带来的隔阂,整合多元主体的资源与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的精神动力。
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导向,但当前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受历史、地理等因素影响,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仍存在发展梯度,当前我国正通过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等举措统筹协调发展,持续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秉持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导向,通过强化“全国一盘棋”思想,引导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区域协作,推动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这种协作模式之所以能够有效运转,深层原因在于共同体意识已将“帮扶”从外在的政策要求转化为内在的伦理自觉:当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都认同“我们属于同一个共同体”时,区域协作便不再是单向的援助,而成为共同体内部互惠共生的自然实践。例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东部发达地区向民族地区投入大量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助力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这种植根于共同体理念的协作发展模式,能有效破解发展不平衡难题,让各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共享发展成果,增强对共同体的认同感与归属感,进而凝聚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中国式现代化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能为多元主体确立统一的价值追求与行动指引,引导各类主体在现代化建设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形成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这一协同功能的发挥,同样离不开共同体生成逻辑中“政治共识的凝聚与愿景驱动”机制——当多元主体在认知层面共享“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共同愿景时,各自的分散行动便获得了统一的方向与意义。在政府层面,中央与地方、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政府可遵循共同体理念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实施有利于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政策举措;在市场层面,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能立足共同体理念,积极投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通过投资兴业、产业合作等方式,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在社会层面,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可主动参与民族地区公益事业、文化交流、社会治理等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保障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繁荣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明确价值导向,指引现代化建设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从生成逻辑来看,共同富裕能够从政策目标内化为共同体的价值共识,正是因为共同体精神层面的建构: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精神为核心的价值内核,为各族群众提供了超越个体利益的共同尺度,使“共同富裕”不再是外部的分配要求,而成为共同体成员之间理应恪守的道德共识。
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缩小发展差距,让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9]。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蕴含“公平正义”“互助共济”的伦理价值,强调各民族在权利、机会、规则层面享有平等地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依托共同体理念的伦理支撑,政府能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加大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举措,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基本权益。例如,国家在民族地区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农村养老保险等,有效改善了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条件;通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的投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升级,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种基于共同体伦理的政策导向,能有效缩小发展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基础。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创造,也应当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倡导“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引导各民族树立“共同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念,自觉维护共同体整体利益,同时共享发展成果。从共同体生成逻辑来看,这一“共创共享”格局的形成,有赖于实践践行环节对共同体意识的反复确证——当各族群众在共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通过亲身投入感知到自身贡献与共同体发展之间的直接关联时,成果共享便不再是被动接受的恩惠,而成为理所当然的权利。在现代化建设中,各民族通过辛勤劳动为现代化事业贡献力量,也能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领域享有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在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收入与财富,在文化建设中享受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例如,随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持续增强,生活质量显著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各族群众的受教育权、健康权得到更好保障。坚持成果共享的价值准则,能充分激发各民族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需要强大的文化支撑。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丰富的文化资源与精神内涵,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的文化自信与精神动力,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结合前文生成逻辑的分析,共同体之所以能够承担文化传承的功能,源于“集体记忆的激活与内化”机制,将各民族的历史记忆整合为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记忆,共同体才能成为承载文化根脉、防范文化断层的坚实载体。
中华文化汇集各民族文化的精华,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多样性与丰富性。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强调“各民族文化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为守护文化多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与将“共同体”误解为文化同质化的偏见不同,中华民族共同体通过“多元一体”的格局守护文化多样性:各民族文化并非在共同体中被消弭,而是在共同体的整体框架中获得平等尊重与传承发展的空间。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依托共同体理念,政府与社会能更加注重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文化,支持各民族文化创新发展。例如,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立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留存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各民族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民族文化节、传统体育运动会等,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借鉴;鼓励各民族文化创新,将传统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元素相结合,推出一批兼具民族特色与时代气息的文化产品。这种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不仅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丰厚的文化资源与精神滋养。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10]中华民族共同体承载着数千年的文明成果,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与价值理念,是培育文化自信的精神源泉。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通过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蕴含的优秀文化,能让各族群众深刻体悟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与强大生命力,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与自豪感。例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天下大同”等理念,革命文化中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内核,为各族群众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这种文化自信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共同体“精神升华”环节的自然产物:当爱国主义与民族团结精神内化为个体的价值信仰时,对中华文化的自豪与信任便随之生长。这种文化自信能激发各族群众的创造力与凝聚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让现代化建设更具温度、更富人文内涵。
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需要安全稳定的国内与国际环境。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能够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确保现代化建设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顺利推进。从生成逻辑来看,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发挥安全保障功能,深层原因在于情感联结机制所培育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形成深厚的心理依恋,维护共同体的安全与统一便成为自觉选择,而非外在的制度约束。
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维护祖国统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思想保障。[11]这一理念强调“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共同体意识持续增强,各族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不断提升,能够自觉抵制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国家行为。在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形成了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面对外部势力干涉我国内政、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时,各族群众同仇敌忾、坚决反对,彰显了中华民族维护国家统一的坚定立场。这种基于共同体意识的内在保障,能有效维护国家统一,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的国内环境。
民族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强调“各民族平等相待、互敬互爱、互助互帮”,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化解民族矛盾,营造民族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从生成机理来看,民族和睦局面的形成并非仅依靠制度约束和矛盾调解,更深层地依赖于共同体情感联结机制中“认同感”的培育——当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实践中,真切感受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情感满足时,差异便不再是隔阂的根源,而成为相互欣赏的资源。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通过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政府与社会能更加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加强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时化解民族矛盾与纠纷;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增进各民族感情。例如,许多民族地区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信任与包容;在处理民族矛盾与纠纷时,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维护了各民族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和睦。这种民族和睦的社会氛围,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各项建设事业顺利推进。
任何一个国家与民族通往现代化发展道路、不断推进共同体建设,都必须根植于特定的社会条件和历史环境。[12]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必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求,遵循共同体生成发展的内在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遵循“理性认知—情感联结—精神升华—实践践行”的递进机理。基于此,建构路径亦应从四个维度协同发力,使每一环节的建构措施都作用于生成逻辑揭示的关键机制。
认知是共同体生成的逻辑起点,建构路径的首要任务,在于推动各族群众完成从“我是某个民族的人”到“我是中华民族的人”的自我范畴化跃迁。这一跃迁依赖三重认知机制:社会范畴化使个体将自我归类于中华民族;集体记忆内化使个体将中华历史认同为“我们的过去”;政治共识凝聚使个体将复兴愿景认同为“我们的未来”。因此,深化共同体认知不能只停留于基础理论知识普及,而应围绕三重机制精准施策。
在社会范畴化机制的激活上,关键在于将“中华民族”这一范畴系统嵌入各族群众日常信息接收的各类场景。当前,各民族群众接触到的民族话语体系中,单一民族身份的标识仍然较为突出,而“中华民族”这一更高层级的范畴在日常生活话语中的“可见度”相对不足。建构路径应着力提升“中华民族”符号在社会信息环境中的显著性和覆盖密度,使各族群众在反复接触中自然完成“我们是一个共同体”的认知建构。具体而言,可在各级各类教育体系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贯通各学段的叙事主线,而非仅仅作为独立的知识模块:小学阶段通过民族文化体验使儿童在感性层面认知“我们是一家人”;中学阶段通过历史叙事使青少年理解“我们的历史是一起书写的”;大学阶段通过理论研习使青年把握“我们的未来是共同开创的”。三个学段形成“认知启蒙—知识建构—理论升华”的递进链条,其培养目标不在于增加知识量,而在于完成从单一民族身份认知向中华民族身份认知的转变。
在集体记忆内化机制的激活上,关键在于将碎片化的历史知识整合为具有情感感染力的共同叙事。当前,各民族历史往往在各自的叙事框架中被讲述,缺乏一个将各民族历史经验统合为“我们共同经历”的叙事整合机制。建构路径应以“共同书写”为主要叙事策略,系统梳理各民族在重大历史关头的共同经历,从古代大一统国家的共同缔造,到近代反侵略斗争中的并肩御侮,再到新中国建设中的协力奋斗,梳理形成兼具历史真实性与叙事感召力的集体记忆谱系。这一谱系的建构并非对历史的重写,而是对既有史实的叙事整合,使各族群众在接受历史教育时,不仅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更深刻体认到“本民族的历史就是中华民族历史的一部分”。
在政治共识凝聚机制的激活上,关键在于将宏观的民族复兴愿景转化为各族群众可感知、可认同的具体图景。当前,民族理论与政策宣传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上面讲得清、下面听不进”的问题,其症结在于宏大叙事与个体经验之间存在距离。建构路径应以“可见的共同未来”为导向,在各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规划制定、政策宣传解读中,将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目标与民族地区的具体发展前景有机联结,使各族群众清晰感知到“共同体走向何方”与“我们走向何方”是同向同行的。只有当各族群众在认知层面真正建立起“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赴前程”的共识时,共同体的认知根基才能真正筑牢。
情感是共同体生成的内在动力,认知建构的“我们”概念,必须经由情感的浸润,才能从抽象范畴转化为心理承诺。这一转化依赖两种情感机制:归属感的生成使个体对共同体产生心理依恋,认同感的生成使个体对共同体成员产生亲近接纳。因此,培育共同体情感不能停留于简单的口号呼吁,而应围绕这两种情感机制创造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我们是共同体”的体验场域。
在归属感的培育上,关键在于为各族群众提供能够共同经历、共同感受、共同记忆的共同体体验。心理学研究表明,归属感的形成不依赖于观念的灌输,而依赖于共同经历中产生的心理联结。当前,各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虽有交往,但深度互嵌、共同经历重大事件的机会相对有限。建构路径应以创造“同舟共济”的共同体体验为着力点,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凸显“各民族共命运”的叙事维度。例如,在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危机时,通过新闻报道、纪实作品、主题展览等形式,重点呈现各民族守望相助、共渡难关的共同体经验,使各族群众在回望这些共同经历时产生“我们曾一起走过”的情感共鸣。同时,在日常层面,应通过制度设计推动各民族在经济协作、文化交流、社会治理中的深度互嵌,使共同体体验从偶然事件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持续感受。当个体在共同体的怀抱中反复体验到安全感与意义感时,对“我们”的依恋便会从理性判断沉淀为情感本能。
在认同感的培育上,关键在于使各族群众在交往实践中真实体验到“差异”与“共生”的和谐统一。各民族在语言、风俗、文化传统上各具风采,文化多样性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情感认同的培育不是要求各民族消弭自身特色,而是让各族群众在保持自身文化特质的同时创造彼此接纳、相互欣赏的交往空间。建构路径应以“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为原则,搭建跨民族交往的常态化平台,不限于节庆式的文化交流活动,更应在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推动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制度化安排。例如,在民族地区的城市规划与社区建设中,通过混合居住、混合编班、混合就业等制度设计,使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的自然接触中,建立起超越民族界限的人际情感。当“他族”从抽象的概念变成具体的邻里、同事、朋友时,认同感便从理论倡导转变为真实可感的生活体验。这种植根于日常交往的情感认同,比任何宣传教育都更具持久性和稳定性。
精神是共同体生成的价值内核,认知与情感所建构的身份认同与心理承诺,必须经由精神的升华才能凝练为稳定的价值信仰。这一升华依赖两种精神机制:爱国主义精神使个体将自我生命的意义与共同体的命运相关联,民族团结精神使个体将“团结互助”内化为自觉遵循的价值规范。因此,弘扬共同体精神不能停留于一般性的宣传教育,而应围绕这两种精神机制,引导各族群众完成从“我认同共同体”到“我愿为共同体担当”的价值跃升。
在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上,关键在于使各族群众在精神层面实现自我生命意义与共同体命运的深度联结。爱国主义能够成为共同体精神的核心,在于它回答了“我为何属于这个共同体”的深层追问:不仅因为利益共享,更因为“这里有值得我守护和奉献的价值”。当前,爱国主义教育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仪式化、口号化的倾向,其感召力有待提升。建构路径应将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与各族群众的具体生命经验相联结,而非将其作为抽象的教条进行宣讲。例如,在英雄事迹的宣传中,不仅呈现英雄人物的崇高品格,更应揭示其精神动力源自对中华民族的深切认同;在现代建设成就的展示中,不仅呈现发展数据,更应彰显各民族共同奋斗的精神力量。同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涌现的各民族共同奋斗的鲜活案例,如脱贫攻坚战中各族干部群众的协力攻坚、重大工程建设中各民族的并肩奋战,都是爱国主义精神最生动的教材,应系统整理并纳入精神传承的教育体系。当个体在精神层面真切感受到“我的奋斗与共同体的命运紧密相连”时,爱国主义便从外部倡导转化为内在信仰。
在民族团结精神的弘扬上,关键在于将“团结互助”从历史传统的客观描述转化为共同体成员自觉遵循的价值规范。如前所述,民族团结精神推动共同体生成的机理在于,它使“团结是美德”成为共同体成员共享的判断标准。建构路径应以“价值内化”为根本目标,通过榜样示范、叙事引导、实践活动等多元途径,使民族团结从外部要求转化为个体的内在信念。在这一过程中,尤其应注重挖掘和宣传各民族日常生活中团结互助的平凡故事,避免将民族团结局限于宏大叙事而脱离日常生活的误区。当各族群众在日常交往中自然地将“尊重他族、帮助同胞”视为理所应当的行为准则时,民族团结精神才算真正完成了从认知到信仰的价值内化。
践行是共同体生成的落脚根基,认知、情感、精神三重建构凝聚的共同体意识,最终必须在实践中获得验证、强化与再生产。实践践行推动共同体生成的机理有三方面:一是使抽象的身份认同在具体行动中获得可感知的确证,二是使共同体倡导的价值规范在持续践行中内化为行为习惯,三是在应对危机的关键时刻实现共同体意识的集体淬炼。因此,推动共同体践行不能停留于一般性的活动组织,而应围绕这三重机理设计实践参与的制度框架。
在身份确证方面,关键在于创造让各族群众“通过共同行动成为共同体”的实践场域。仅仅在认知层面“知道”自己是共同体的一员是远远不够的,个体必须通过亲身参与共同体建设的具体行动,才能完成从“我属于”到“我参与”再到“我即是”的身份确证。建构路径应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任务为牵引,为各民族群众创造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机会。例如,在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中,有意识地组建多民族协作团队,使各民族群众在共同完成具体任务的过程中,不仅共享劳动成果,更共享“我们一起干成了这件事”的共同体体验。这种在行动中获得的身份确证,其巩固共同体意识的效果远超课堂教学和媒体宣传。当个体在行动中切实感受到“我为共同体贡献了力量,共同体因我而更好”时,共同体便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可触可感的生命实践。
在行为习惯养成方面,关键在于将共同体意识所倡导的尊重、包容、互助等行为准则,转化为各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反复践行的行为模式。建构路径应以基层社区为基本单元,在民族互嵌式社区中建立常态化的互助合作机制,如邻里互助小组、社区志愿服务队、多民族文化活动团队等,使各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实践团结协作的行为。这种制度化安排的目的,不在于组织几次活动,而在于为共同体意识的日常践行提供稳定的场景和载体,使团结互助从偶然的善行转变为持续的习惯。当这类行为从“刻意为之”转变为“习惯使然”时,共同体意识便获得了不依赖外部灌输而能够自我维持、自我传递的生活方式根基。
在危机淬炼方面,关键在于将应对风险挑战的集体经历转化为巩固共同体意识的契机。历史经验表明,共同体凝聚力在危机时刻往往迸发出最耀眼的光芒。建构路径应在常态化的应急管理体系中有意识地融入共同体建设的维度:在应急演练中安排多民族协作场景,在灾后重建中凸显各民族守望相助的叙事,在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强化“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工作理念。这种在极端情境下锤炼出的共同体意识,将成为各族群众心中最为深刻的共同体记忆。个体在共同体中得到庇护,又以实际行动回馈共同体,这种施与受的双向体验,使“共同体”从理性认知、情感认同、精神信仰最终沉淀为刻骨铭心的生命记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持续巩固奠定最为坚实的精神基石。
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则是其重要支撑。本文从生成逻辑、时代意蕴与建构路径三个层面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成遵循“理性认知—情感联结—精神升华—实践践行”的递进机理,而非抽象的观念演绎。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这一共同体是凝聚现代化合力的精神纽带、引领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传承文化根脉的重要载体、保障和平发展的安全基石。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需从深化共同体认知、培育共同体情感、弘扬共同体精神、推动共同体践行四个维度协同发力,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共同体意识,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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