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教育学与心理学学院,成都
家庭教育乃教育之本,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开端和起点[1]。家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有助于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还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2]。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对公民、社会、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列入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在习近平总书记家庭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家庭教育政策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家庭教育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近年来,我国家庭教育研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也趋于细化与多元化。对家庭教育领域多元化的研究内容进行分析,有助于梳理我国家庭教育研究的发展脉络,掌握新时代研究热点和未来发展趋势,为我国家庭教育的进一步研究提供有效支撑。
CiteSpace是由美籍华人陈超美基于Java语言开发的一款信息可视化软件,通过对特定领域文献进行计量分析,探寻出学科领域演化的关键路径及其知识拐点,并通过一系列可视化图谱的绘制来形成对学科演化潜在动力机制的分析和学科发展前沿的探测[3]。鉴于此,本研究借助CiteSpace 5.7.R5软件对中国知网(CNKI)中2000—2022年期间与“家庭教育”研究相关的国内CSSCI文献进行系统梳理,通过科学知识图谱量化分析,有利于提升研究成果的科学性、直观性和客观性,从而揭示此领域的研究发展现状、热点与前沿,探讨已有的研究成果与不足,旨在为家庭教育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本研究以中国知网(CNKI)为数据来源,时间跨度设置为2000-01-01至2022-12-31,来源类别选择CSSCI,关键词为“家庭教育”进行检索,共检索到527篇期刊。为了提高数据的相关性和准确性,针对文献题目与摘要进行人工筛选,剔除了研究对象重复的、不是我国家庭教育的、属于报纸、会议、资讯的等不符合的文献,最终获得有效文献390篇,作为本研究可视化分析的数据来源。
将有效文献以Refworks格式导出并以“download_01.txt”文件格式命名,新建一个文件夹并在此文件夹中新建“date”“input”“output”“project”格式文件,将“download_01.txt”导入“input”。随后将文献导入到CiteSpace软件中进行数据格式转换,时间跨度设置为2000—2022年,时间切片设置为1,分析项目选择方法设置为Top N=50,使用Pruning Sliced Networks算法对切片网络进行精简与合并,以关键词为节点类型运行软件生成可视化图谱,并使用Prism软件对年发文量进行分析。
发文量的变化趋势能够反映出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发展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衡量该领域的动态发展趋势、受关注程度,以及预测未来发展的重要信息来源。从年度发文量来看,我国关于家庭教育文献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我国家庭教育研究的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2000—2007年为研究起始阶段,这一阶段发文量偏少且较为稳定,年文献量约为8篇;(2)2008—2019年家庭教育受到学界研究者的重视,这一阶段的文献量显著多于上一阶段,总发文量为233篇,2018年达到此阶段的峰值;(3)2020年以来家庭教育的发文量呈现井喷之势,这与法制的保障有重要关系。据此趋势可预见,家庭教育研究呈现方兴未艾之态势,也许在未来一段时间是学界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图1 年度发文量变化趋势图
Figure 1 Trends in the annual volume of publications
高频率和高中心性的关键词往往反映出该领域的研究重点和热点。对390篇文献进行关键词可视化分析,得到家庭教育研究的关键词共现图,如图2所示。图谱中共包含582个网络节点,1166条连线,表明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研究较为分散,研究方向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对关键词分别按照频次高低和中心性大小进行统计分析,如表1所示。结合表1与图2,2000—2022年间我国家庭教育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表1可见,除研究主题“家庭教育”外,“学校教育”“家校合作”和“社会教育”占据了高频关键词的前三位,表明在我国家庭教育研究中,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教育是家庭教育领域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首先,研究者对家庭教育在协同教育体系中的独特价值进行了考察。家校社协同育人是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同向而行中发挥育人合力的作用[4]。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也是家校社协同教育的起点。家庭教育通过家庭交往获得人际知识经验,形成情绪、情感,养成伦理道德和文明习惯[5],为学生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提供经验支撑。
其次,家庭与其他系统协同教育的实现途径以及协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这一部分研究更多地集中于家庭与学校这两个教育系统之间。近年来,众多学者在学校教育遇到各种问题的背景下开始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寻找其解决方案,而家校合作成了连接学校和家庭的重要方式[6]。家校合作又称家校合育,是指家庭与学校通力协作,共同培育学生成才的过程[7]。有研究显示,家校合作有助于教育内容的互补,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只有开展有效的家校合作,采用最佳的家校共育方法,提高家校共育水平,才能助力学生健康成长[8]。此外,家校合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受到了研究者的关注。一方面,家庭过多地依赖学校教育,会造成家庭教育的缺位问题。例如,很多家长往往按照学校教育的评价标准一味地要求孩子,使之专注于学习,从而剥夺了孩子劳作锻炼的机会,忽视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9]。另一方面,学校过多地干预家庭教育,造成了学校教育的越位问题。本应由学校教育者承担的教育职能开始向学生家长转移,如让家长批改作业、辅导功课[10]。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的僭越,似乎模糊了学校在教育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弱化了学校和教师的责任意识,并且阻碍了其他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行。
最后,研究者对解决家校社协同教育问题的对策进行了探讨。第一,明确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边界,减少彼此间的不良干预。三种教育有各自的独特性和规律性,明确其边界不是要求三者独立发展,而是细化三方协同教育的职责、权利、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11],更好地发挥三者各自的教育优势,促进家校社协同教育的良性发展。第二,社会、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相较于教师、社会教育工作者而言,存在缺少专业教育知识、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很容易造成协同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的脱节。研究者认为需加大培训力度,形成常态化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12]。第三,从立法的角度进行探索,造成边界模糊不清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立法的模糊缺失、教育法律普及执行不到位和教育法律责任的缺失,可从法律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教育立法、极力普及执行教育法律和严格追究“越界”行为法律责任,明确界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边界关系[13]。
家庭教育在心理层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亲子关系与心理健康两个议题。
关于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研究对象主体多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问题青少年等。亲子关系是指以血缘和共同生活为基础,在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互动所构成的人际关系[14]。有学者将家庭教育定义为建立在亲子关系之上的基于家长对儿童保护和教育目的而实施的在家庭范围内的教育行为[15]。另有研究显示,良好的亲子关系能使家庭教育效果更好[16,17],突出了亲子关系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总体而言,回顾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家庭教育与亲子关系之间存在双向作用,即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与阻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一体化的角度思考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以及问题行为的解决方案。
关于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随着被报道的儿童青少年自杀事件的增多,心理健康问题近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已有研究表明,家庭教育在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过程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18]。我国大多数父母过分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处于特殊的发展阶段以及较高的学习压力背景下的儿童青少年,往往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健康问题,产生严重的后果。有学者表示,体罚式教育模式容易导致孩子自卑、冷漠,娇惯式家庭教育容易造成孩子的叛逆和虚荣[19]。积极的家庭教育则有助于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减少心理安全风险的产生,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具有保护作用[20]。未来,社会、学校应通过多种方式向家长传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对心理健康教育对重视程度和相关能力。
根据关键词频次数据、关键词中心数据和关键词共现图可以看出,大学生、青少年、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占据了较高的频次和较大的节点,是我国家庭教育研究的主体对象。
青少年时期是个体成长发展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类心理行为问题的关键期,这一时期的心理健康水平对其毕生发展有着重要影响[21]。大量研究指出了家庭教育不良或缺失与青少年问题行为之间的关系[22,23]。具体而言,在青少年问题性媒介使用及青少年逆反、从而离家出走问题等研究结果均体现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22,24]。留守儿童也是家庭教育领域研究者重点关注的主体对象之一。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相对缺失,导致他们在自我探索的过程中,更难获得来自父母及时、积极的反馈和良好的教育与引导,表现出更多的自我怀疑与否定[25]。有学者分析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缺乏陪伴、安全存在隐患、身心健康受网络糟粕影响三方面的问题,并认为家长缺乏家庭教育意识、没有形成教育合力、朋辈负面影响是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26]。关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干预措施,有学者建议应以留守儿童家庭的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对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开展专业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监护观念,掌握较为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促进乡村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任,积极推动乡村家庭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受委托监护人监护、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水平[27,28]。吴文婷对绍兴市随迁农民工家庭的调查发现,农民工父母对其子女的教育投入不足,多采取专制或放任的教育方式,过度关注学习,忽视子女心理健康以及随迁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脱节等家庭教育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29]。
图2 关键词共现图
Figure 2 Key words co-occurrence chart
表1 高频关键词
Table 1 High frequency key words
顺序 |
关键词频次Top20 |
频次 |
关键词中心度Top20 |
中心度 |
1 |
家庭教育 |
371 |
家庭教育 |
1.79 |
2 |
学校教育 |
38 |
学校教育 |
0.13 |
3 |
家校合作 |
17 |
家校合作 |
0.05 |
4 |
社会教育 |
11 |
社会教育 |
0.04 |
5 |
亲子关系 |
7 |
大学生 |
0.03 |
6 |
大学生 |
7 |
学前教育 |
0.03 |
7 |
家庭 |
7 |
儿童成长 |
0.03 |
8 |
儿童 |
7 |
家庭教育促进法 |
0.03 |
9 |
家庭教育立法 |
6 |
亲子关系 |
0.02 |
10 |
家庭教育法 |
6 |
家国情怀 |
0.02 |
11 |
青少年 |
6 |
曾国藩 |
0.02 |
12 |
流动儿童 |
6 |
家庭 |
0.01 |
13 |
比较 |
5 |
家庭教育法 |
0.01 |
14 |
留守儿童 |
5 |
青少年 |
0.01 |
15 |
未成年人 |
5 |
未成年人 |
0.01 |
16 |
心理健康 |
5 |
留守儿童 |
0.01 |
17 |
家庭教育权 |
4 |
“双减” |
0.01 |
18 |
“双减” |
4 |
农民工子女 |
0.01 |
19 |
农民工子女 |
4 |
家庭环境 |
0.01 |
20 |
农村留守儿童 |
4 |
素质教育 |
0.01 |
家庭教育法治化是指应用法律规制的制度化、程序化,将家庭教育行为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由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规定和制约。结合表1和图2可知,关键词包括: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法和家庭教育权。
总的来看,2000年以来我国家庭教育的法治化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2010年之前,我国三大教育体系中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已经有了较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家庭教育的立法工作滞后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三大教育体系法治化过程中的短板。这个时期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家庭教育立法必要性方面的探讨。熊少严认为家庭教育立法可以确保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与教育整体发展,有助于推广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有效解决家庭教育领域的现实问题,符合广大家长的心愿,从而更科学地培育青少年的成长与成才[30]。王素蕾着眼于家庭教育立法的现实必要性,概括来说,其指出家庭教育中存在“养而不教、教而无方”的问题,需要立法来规范家庭教育[31]。周文娟和翟刚学认为公权力对家庭教育的介入应该是有边界的,干预要适度,要考虑每个家庭的发展需求[32]。2010年至2021年作为第二个时期,研究者多关注家庭教育立法的实施策略。李长安建议在家庭立法过程中应明确政府责任主体,明确家庭教育的各级管理机构及其相应的职责范围,注重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33]。杨乐则进一步指出家庭教育立法中的国家义务,强调国家应在物质和制度上对家庭教育能力的提升加以保障[34]。此外,有学者从学校的角度指出家庭教育立法应当明确学校对于家庭教育的指导责任[35]。2021年《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法律指导家庭教育中的现实问题成了研究者关注的热点。侯桂连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基础,探讨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以及应对策略[36]。苏明月关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指出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父母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优化教育方法,推动家庭功能的实现,尽可能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37]。还有学者关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视角下家校合育的问题与对策[38]。
利用CiteSpace的关键词突现功能,绘制家庭教育领域在特定时期内研究热点随时间的演变历程,有助于把握研究发展趋势,从而促进研究的科学发展。家庭教育的相关研究呈现出多视角、多学科全面发展的态势。研究对象从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扩展到青少年以及农民工子女;责任主体从单一关注家长扩展到关注社会和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与功能;影响因素从教育方式和家庭环境到关注亲子关系;教育目标从关注心理健康到促进家庭建设和儿童成长。从图3亦可看出,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服务、家庭教育权和教育政策是目前研究的热点。当下我国家庭教育研究已深入到法规和政策等顶层设计,注重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高度,对家庭教育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当前,家庭教育底层逻辑的研究对于孩子的成长、家风的塑造、社会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能够督促国家机关和学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形成家校社三大教育系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图3 高频关键词突现分析图
Figure 3 High-frequency key words emergence analysis chart
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家庭教育领域进行CiteSpace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总体而言,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发文量整体呈上升趋势,研究方向呈多样化,并展现出多视角、多学科全面发展的态势。
(2)从家庭教育的研究热点来看,主要集中于家校社协同教育、亲子关系、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法制化等议题。(3)从家庭教育的发展来看,研究对象、责任主体、影响因素与教育目标均呈现更丰富、更全面的趋势。
[1] 龚旭凌,曲铁华.家庭教育政策:演进脉络、变迁逻辑与实践进路[J].学术探索,2023(6):140-147.
[2] 刘巧利.我国家庭教育政策的变迁及其动因探析[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23,37(3):1-6.
[3] 陈悦,陈超美,刘则渊,等.CiteSpace知识图谱的方法论功能[J].科学学研究,2015,33(2):242-253.
[4] 廖婧茜,龚洪.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责任伦理[J].民族教育研究,2023,34(1):13-20.
[5] 关冬生,关淑凡,石军.青少年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比较研究:以广东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13(3):9-13.
[6] 闫妮,卢静.近十年我国家庭教育研究的热点与趋势:基于CiteSpace的图谱分析[J].青少年学刊,2021(1):17-24.
[7] 林玲.家校合作关系的检视:一种批判的视角[J].教育科学研究,2013(6):44-49.
[8] 王旭涛,安凯,孙翊超.父母对教师的积极态度何以影响孩子的学业成绩: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J].教育测量与评价,2023(2):103-112.
[9] 李顺利.新时期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探析[J].黑龙江科学,2020,11(13):138-139.
[10] 刘利民.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边界[J].中国教育学刊,2017(7):43-47.
[11] 吕利,王其红,徐雪.基于协同学理论的家-园-区协同教育困境及其策略探析[J].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20,36(1):53-57.
[12] 姬甜甜,康丽颖.可为、难为与超越: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路径选择[J].教育科学研究,2022(2):27-33.
[13] 郭晓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边界关系法律探析[J].三明学院学报,2018,35(5):52-56.
[14] 王云峰,冯维.亲子关系研究的主要进展[J].中国特殊教育,2006(7):77-83.
[15] 陈美艾.我国教育惩戒权主体变迁与发展分析: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视角[J].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2(1):105-112.
[16] 黄尚霞.我国初中独生子女与非独子女的家庭教育对比研究[J].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2022,41(2):78-84.
[17] 朱颖,姜兆萍.父母低头行为和初中生问题性网络使用:亲子亲合和归属需要满足的链式中介[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22,30(2):434-438.
[18] 唐丹,蒋梦,周丽萍.浅析家庭教育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J].教育教学论坛,2023(5):161-164.
[19] 赵爱芹,庞吉成.家庭教育对中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智慧健康,2021,7(10):184-186.
[20] 丁晶.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研究[J].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2022,41(1):111-113.
[21] 俞国良,李建良,王勍.生态系统理论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J].教育研究,2018,39(3):110-117.
[22] 陈佑馨.青少年问题性使用媒介内部成因及影响研究[J].新闻研究导刊,2022,13(16):22-24.
[23] 井世洁.城市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以上海市S区为例[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5):21-24.
[24] 马蕾.流浪乞讨青少年法律问题及应用对策研究[J].法学论坛,2015,30(4):152-160.
[25] 彭阳,盘海云.留守儿童亲子依恋、友谊质量对自我意识的影响[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23,31(1):218-221.
[26] 汤春辉.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3,34(4),264-267.
[27] 高丙成.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现状及促进研究[J].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23,39(1):11-19.
[28] 覃军,唐小媚.新媒体时代乡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问题探析[J].心理月刊,2023,18(3):191-193.
[29] 吴文婷,彭娟.随迁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以绍兴市柯桥区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1,32(16):212-214.
[30] 侯桂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责任体系之建立: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基础[J].法制博览,2022(35):77-79.
[31] 苏明月,陈新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家庭教育立法[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2,34(2):21-26.
[32] 王淑清.《家庭教育促进法》视域下家校合作的问题与对策[J].中小学管理,2022(1):46-49.
[33] 周文娟,翟刚学.家庭教育法的逻辑起点[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5):13-15.
[34] 桂还官尚,张春海.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基本依据及立法规范[J].教学与管理,2021(22):16-21.
[35] 杨乐.家庭教育立法中国家义务的法律规制及实现路径:基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视角[J].人文杂志,2021(2):122-128.
[36] 李长安.关于加快我国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J].世纪行,2015(3):9-10.
[37] 王素蕾.家庭教育需要立法[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26(5):31-32.
[38] 熊少严.关于家庭教育立法问题的若干思考[J].教育学术月刊,2010(4):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