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桂林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6年2月,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已达1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突破80%。[1]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众多社交平台,具有互动性、开放性特征的网络空间逐渐成了形成和传播公共舆论的重要平台。在此背景下,公众对特定事件表达情感和观点,从而在互联网上形成情感化的公共舆论。[2]突发事件引起的网络舆情通常具有爆发式增长、复杂度高、影响力广泛、渗透力强且难以预测的特点,会对公共舆论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3]同时,这类事件本身及其带来的舆论,也给政府在社会秩序、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带来多维治理压力。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治理已成为社会稳定与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议题。
在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媒体和政府是主要的传播主体,但二者基于不同的职责和目标,呈现出各异的逻辑导向。媒体往往追求时效性与关注度,倾向于快速传播信息,不管信息是否得到过验证,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和提高自身影响力。与媒体不同,政府的职责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在突发事件传播中更强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这种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的矛盾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日益凸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研究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的冲突及协调机制,有助于提升政府应急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为舆情治理实践提供参考意见。
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是影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走向的两大关键力量,两者的内在差异与矛盾在多个维度上有所体现。从概念上看,媒介逻辑具有算法驱动和情感传播的特点,主要强调信息的快速传播和对公众情绪的引导。治理逻辑则更侧重于风险防控和话语维护,目的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官方话语的权威性。媒介逻辑主要面向社会生活,突出数字交往;治理逻辑则指向国家治理,强调战略部署,两者之间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两者在应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时,必然会在不同维度产生冲突。
(1)媒介逻辑:算法驱动与情感传播
早在1979年大卫·阿什德和罗伯特·斯诺在《媒介逻辑》一书中对媒介逻辑进行了详细的概念阐述。在他们看来,媒介形式可以是一种过程性框架,社会互动借助这一框架得以产生,而媒介逻辑便是这样一种形式。[4]媒介逻辑的关注点并不在于对传播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而是聚焦于媒介是如何进行传播与信息交流,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适应这种传播形式过程中所展现的接受与变革过程。在中国国家治理的框架下,实施媒介治理的前提是将媒介逻辑融入并整合到治理体制中。[5]在以媒介化为特征的社会中,媒体及其运作逻辑对各种社会互动及相关系统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媒体的逻辑本质上是一种能够触发社会互动的过程性框架,并强调媒体形式的优先性。在媒介与社会之间深度相互建构的背景下,媒介超越了其作为工具的属性,持续影响人们的风险感知与价值观,重塑治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网络及社会空间。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与演化中,媒介逻辑通过算法驱动与情感传播的双重机制重塑了舆情的传播路径、公众认知框架以及社会动员模式。这一逻辑的本质是技术性与社会性的交织,算法作为传播内核加速了舆论的扩散与极化。算法凭借数据化筛选、优先级排序与个性化分发机制,成为突发事件舆情的加速器与过滤器,对舆情生态展开重构。一方面,算法基于用户画像与行为分析构建信息茧房,使公众接触的事件信息高度碎片化、同质化,强化了公众对突发事件片面认知的风险。另一方面,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角色被算法逻辑消解,技术平台通过流量分配隐性地掌控舆情焦点,这可能放大非理性议题,挤压理性讨论空间。此外,算法带来的回音室效应让观点相似的个体形成封闭社群,在群体认同机制的作用下,舆情表达趋向极端化,进而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
在突发事件的传播生态中,情感要素成为媒介逻辑的一个核心驱动力,它能通过激活传播链条的底层机制重塑传播格局。在以往的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研究中,网络情绪通常被视为互联网上的公众舆论的一部分。但实际上,网络情绪往往具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因为个体的、碎片化的情绪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迅速转化为集体的、典型的社会情绪,经过沉淀后最终会成为稳定的社会情绪。[6]情感可以改变人们对事件的认知,从而影响公众舆论。[7]在这些情感中,与正义感、公平感、自我实现感等相关的情绪更可能引发公众舆论危机。[8]情感的动员、扩散以及耦合等情感层面的共振是其内在的发生机制。[9]基于情感传播理论视角,算法对高唤醒度内容(比如愤怒、恐惧情绪相关)的偏好,不仅形成内容传播的情感筛选器,更通过强化情绪共鸣优先于事实核查的传播惯性,加剧了后真相传播范式的形成。作为后真相事件的突发公共事件,网络上的公众舆论通常表现为情感宣泄压倒理性讨论的特征。[10]以灾难事件为例,悲情叙事的极化传播往往使得事实核查环节被情感话语体系所遮蔽,最终引发群体非理性行为,形成“情感先行—认知滞后—行动非理性”[11]的传播悖论。
(2)治理逻辑:风险防控与话语维护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场域中,政府通常会通过系统性的策略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政治合法性,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治理逻辑主要体现在风险防控和话语维护两方面。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性和网络传播的裂变式特征,使得政府需要在舆情演化初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机点,进而构建出包含舆情热度、传播层级、公众情绪的风险矩阵。同时,风险防控还需要前置性制度供给,通过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来实现对舆情危机的动态响应。这种防控逻辑不仅体现为技术层面的监测预警,更侧重于对社会心理的干预和引导,通过新闻发布、权威解读等权威信息输出的方式,消解公众由于信息差导致的认知偏差,从而将舆情纳入可管控的秩序框架。
话语维护则是治理逻辑的深层诉求。政府作为主流话语的建构者,需在突发事件中通过话语策略巩固公信力与政治合法性。话语维护作为政府治理逻辑的深层诉求,本质上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媒介化社会中的符号重构过程。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场域中,政府作为主流话语的法定建构者,其话语策略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符号系统的有序建构与动态调适,实现政治合法性的再生产与社会共识的凝聚,这一过程包含两个维度的实践逻辑。首先是权威话语的制度性建构。在事件发生初期,舆论通常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如果政府在这一阶段能够及时发布可靠信息,就能掌握发布、定义和解释信息的权力,也就能够通过主动设置议程来构建理想的新闻框架。[12]政府话语传播的首发权、定义权和解释权的确立通常需要依托科层制体系下的信息发布机制。具体而言,政府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正式渠道发布政策文件等制度信息,用制度性话语来中和网络碎片化的情绪表达。这种话语实践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更是通过引用法律法规、彰显依法治理等强调法理权威的符号化方式呈现,从而将治理行动纳入合法性程序中,消解公众因认知差异造成的不同话语体系之间的博弈。其次是话语博弈的弹性调适。政府传统的单向宣传模式难以适应复杂的舆论环境,需要构建包含反馈机制的对话式治理框架。这种弹性调适一方面体现为适当接纳网络流行语、表情包等亚文化符号。另一方面表现为对质疑声音做出结构化的回应,在维持话语权威性的同时,提高治理话语的社会渗透力。话语维护不仅仅是符号层面的意义生成,其最终目的是凭借媒介化实践,将突发事件的治理纳入可理解、可认同、可参与的符号体系中,从而达到社会秩序维护与政治合法性的再生产。
(1)时间维度:媒介及时性VS治理滞后性
媒介逻辑以时效性为核心竞争力,追求第一时间抢占信息传播节点,甚至对未经严格核实的速报式内容持容忍态度,如微博的即时聚合功能、短视频平台的抢先传播。这种逻辑的产生,根源在于媒介所面临的激烈竞争压力以及对用户注意力的争夺。短视频平台为了迅速吸引流量,常常在未加考证的情况下就进行信息传播。而政府治理逻辑遵循的则是信息准确性的原则,信息发布需要经过严格核验、风险评估以及政治叙事的整合,这就导致政府在响应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了“事件发生—信息核实—决策会商—信息发布”的时间差。在一些拆迁抗争或公共卫生事件中,媒介(尤其是网络论坛、社交媒体)通常会率先传播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如传播现场视频、匿名爆料等,这可能会使未经证实的冲突性信息被放大。然而,政府由于需要整合行政资源、协调科层程序,难以做到同步回应,从而使得信息真空期被非官方叙事所占据。
这一冲突本质上是技术逻辑与科层逻辑的张力。媒介技术(如5G应用、实时推送)赋予信息传播零延迟的特性,而政府科层制的决策流程天然具有流程审慎性。这种“速度—效度”的矛盾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尤为突出。自媒体通过微博、抖音等平台可以即时传播相关事件中的小道消息,而政府则需要等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论证后方能发布权威通报,期间的信息差可能导致谣言的扩散。此外,当官方报道的节奏与公众通过自媒体获取信息的速度出现时间差时,公众的认知框架可能已经被先行建构,形成一种认知锚定。这一现象,可能会影响公众对政府回应效率的认知以及对治理过程的感受。
(2)内容维度:碎片化传播VS系统性回应
媒体通常更偏向于运用故事化、情感化的叙述方式,将关注点放在个体的苦难、冲突的细节或是戏剧化的场景等方面。这种碎片化的传播方式虽然更为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引发情绪共鸣,但同样也容易将局部矛盾放大,导致事件逐渐偏离整体情况。而政府的治理往往以社会稳定为导向,更倾向于政策的合规性、公共利益的权衡等宏观层面的回应,而不会拘泥于个案的细节。
媒体常以个体苦难故事为核心,突出个案中的权利冲突,而政府回应则需要嵌入国家治理的宏观叙事,两者在事实选择层面存在着根本的差异。这种基于不同视角的叙事差异,有时会带来公众对政府立场的不完全理解,形成两者之间存在情感距离的感受,误以为政府对个体诉求关注不足。此外,媒介的情感化传播容易引发公众的道德义愤,而政府则需要用理性的话语来维持社会秩序,双方难以形成对话共识。比如,在环保治理事件中,自媒体会通过采访污染受害者来激发公众的声援,但政府的回应会更多侧重于环境评估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权利维度:平台算法赋权VS政府话语权稀释
自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信息垄断,赋予了普通公民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权利,形成“全民皆媒”的去中心化传播格局。而政府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主流话语生产者,其话语权在用户生成内容(UGC)的冲击下面临着被稀释的风险,尤其会在信息公开度、事件解读权层面与公众产生博弈。一方面,公民要求更透明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政府出于风险管控需求,可能对敏感信息进行过滤,从而形成信息公开博弈。媒介化治理中媒介逻辑与政治逻辑存在着这样一种内在张力,即算法的推荐机制可能放大边缘声音,而政府需要通过议程设置来引导舆论向符合治理目标的方向演进。例如在突发事件中,抖音用户的现场直播可能会突破政府信息管控的边界,在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之外,形成另一个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场域,从而与官方话语体系构成一种结构性的张力。这种张力并非简单的对立,而是一种常态化的互动状态。它要求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治理不能停留于信息的管控,而是需要主动嵌入到这种新的信息格局中,通过更及时、具有对话感的沟通方式,将自身的叙述逻辑融入多元主体的信息流动之中。换言之,治理能力的提升,不仅体现在对舆论的引导效率上,更体现在能否在众声喧哗的媒介环境中,建立起一种基于事实和共情的公共信任。
上述三个维度的冲突本质上是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在“技术—制度”“个体—系统”“分权—集权”层面矛盾的外化,均植根于媒介化社会的结构性矛盾。数字技术重构了信息从生产、传播到消费的链条,使媒介逻辑从政府主导向全民皆媒转变。在此过程中,政府治理依然遵循着严谨、程序化的决策逻辑,这与网络传播的非线性特征形成了不同的运行节奏。数字技术赋予媒介即时性、碎片化、去中心化的特征,这些属性天然与科层制治理的程序性、整体性、权威性存在摩擦。在媒介化社会,政府合法性不仅依托于治理效能,更需要通过媒介互动实现象征性认同。若政府在媒介上的回应与民众诉求存在时间或节奏上的差异,相关诉求方可能利用媒介自身的叙事逻辑,将个案议题引向更广泛的议题讨论,从而使公共议题的走向进入一个复杂的治理过程。
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的结构性冲突,直接形塑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的深层困境。在时效性维度,媒介的即时传播特性与治理的审慎决策机制形成根本性矛盾,导致官方应对常陷入时间差困局,错失舆情引导关键窗口期;在话语权维度,官方权威叙事与民间情感话语的二元博弈造成传播断裂,既对治理主体的公信力提出挑战,又加剧了非理性情绪的扩散。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之间的冲突导致网络舆情治理时效性层面的困境,主要体现为媒介的即时传播特性与政府审慎决策之间的矛盾,通常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中会陷入时间差的困局,错失舆情引导的关键窗口期。
互联网时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与裂变传播能力。[13]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一旦形成就会快速传播,网络的传播速度和传播效率超过以往任何传统媒体,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态,一旦成为社交媒体上激烈讨论和广泛报道的对象,可能会像滚雪球般在短时间内形成聚集效应。相关数据显示,不可预测的公共事件发生后两到三个小时,网上就会出现对该事件的评论。事件发生六小时后,相关报道和评论开始被转发。24小时后,讨论达到高峰并呈现爆炸式增长。[14]而政府作为公共事件管理的核心主体,其决策流程天然具有审慎性。一方面,在互联网时代,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会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这使得政府相关部门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取准确的信息。另一方面,网络上表达的意见来源众多且多样化,政府需要同时监控并回应来自多个渠道的信息,这使得信息的管理和控制难度大大上升。此外,在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后,互联网上会流传大量谣言和虚假信息,政府在作出公众舆论回应前,就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这一系列环节导致政府决策流程较长,响应速度滞后于媒介传播速率,形成时差效应,与舆情传播的黄金处置窗口期(舆情发酵初期至达到顶峰之前的时间段)产生矛盾,使得舆情在等待官方回应的过程中不断发酵,治理难度呈几何级数增长。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官方理性叙事与民间情感话语的二元博弈,构成了话语权争夺层面的困境,从而导致舆情无法得到有效治理。这种矛盾既源于专业化治理话语和网络情感化表达的隔阂,也因为平台算法机制加剧了认知分化,导致公共舆论场的传播链条出现断裂。
新媒体时代,移动客户端快速发展,这提升了网民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社会参与程度,并为网民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讨论空间,[15]具有相同情绪的网民汇聚到一处,网络空间成为情感宣泄与观点碰撞的主战场。在这一过程中,舆情引导主体间的博弈对舆论走向具有深刻的影响。官方媒体作为政府部门的宣传平台,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发展方向和政策。[16]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官方媒体能够发布权威信息,但受其自身功能特性的影响,官方媒体通常与受众的互动较少。“网络大V”指在不同网络社群或整个网络社群中有较大影响力的人。他们凭借频繁的互动交流以及网民的“草根”的特性,不断提升自身舆论引导力,但在他们传播的信息中,也存在部分歪曲、编造的情况。官方媒体和“网络大V”受到利益因素和有限理性思维的限制,在舆论引导中不断调整策略,加剧了话语博弈的复杂性。
值得关注的是,当政府应对突发网络舆情时,一些部门仍沿用传统的风险规避思维,采取直接干预信息发布或延缓处置等方式。[17]这也反映出在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下,部分干部存在依靠信息控制稳定事态的路径偏好。但这种方式未能充分考虑到网络传播的即时性与去中心化的特征。此类以信息管控为主的应对方式,常难以有效回应事件的核心问题,反而可能引发公众的负面情绪,考验政府公信力,甚至在特定情况下加剧舆论场的情绪化表达,增大公共对话的协调难度。当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形成信息茧房时,群体间的认知偏差会进一步强化,官方的理性叙事与民间情感表达更加难以形成对话,非理性情绪会在网络空间加速扩散,舆论治理就会陷入话语权失衡的困局。
针对前文所揭示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探寻切实可行的优化路径成为当务之急。从时间维度来看,建立分级响应的全周期舆情治理时效体系,能够有效弥补治理滞后性的不足,使官方在舆情发展的不同阶段都能迅速做出反应,把握治理主动权。内容维度上,打造话语转译与多元表达融合的信息传播体系,有助于打破官方叙事与民间话语的隔阂,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与共享,增强公众对官方信息的认同感。
针对媒介即时传播与政府审慎决策之间的时间差困局,需要以舆情演变规律为导向,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响应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和发展可以分为萌芽期、发展期、高潮期、衰退期四个阶段,针对不同阶段需采取相应的治理策略。
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及随之而来的网络舆论时,初期阶段政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强化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可能在网络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由于互联网上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通常首先出现在主要社交媒体平台上,政府机构需要部署相关人员或利用数字技术对互联网上的舆论进行持续监测与分析。具体来说,这意味着政府机构应在事件发生前或发生后不久,及时向相关当局发出预警,并监测互联网上的讨论数量、分享数量、关键词和术语频率等数据。同时,通过分析共现词汇,识别与特定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事件,这些事件也可纳入早期预警系统,以引起对这些相关事件潜在传播和升级风险的关注。
进入发展期,政府部门需要不断跟踪和评估网络舆情的演变趋势,对事态的发展方向做到精确把握。通过实时收集和解析舆情数据,政府部门可以了解网民的关注点和情绪变化,为后续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还应重视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和担忧,有效引导舆论的走向。
当公众舆论达到顶峰时,政府当局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对互联网上的公众舆论做出有针对性的回应,并控制其影响范围。具体而言,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强化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引导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打击谣言与虚假信息,依法处置恶意炒作和煽动情绪的行为等。
在舆情衰退阶段,政府部门应总结并分析与整个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互联网公众意见治理过程,并评估该治理工作的成效。同时,还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升他们应对舆情的能力与水准。通过构建全周期分级响应的舆情治理时效机制,政府将能更好地顺应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提升响应的速度以及治理的效果,从而进一步促使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相协调统一。
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的内在矛盾外化表现为官方理性叙事与民间情感话语的割裂。官方媒体权威信息发布互动不足、网络大V传播信息的良莠不齐,以及部分政府部门对舆情处置方式的简单化,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这种话语权的失衡困境。同时,平台算法推荐机制所形成的“信息茧房”进一步强化了群体间的认知偏差,使得官方理性叙事与民间情感表达很难达成有效的交流对话。基于此,从内容方面考虑,构建一个融合话语转译与多元表达的信息传播体系,是协调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优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的关键举措,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多元协同的信息传播生态。
面对民间质疑性声音,政府应建立结构化回应机制。一方面,可以设立专门的“谣言粉碎机”专栏,及时对网络上的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和辟谣,以权威信息引导舆论走向。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专家论证,借助专家的专业知识和公信力,对争议性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和解答,增强回应的可信度和说服力。这种结构化回应机制能够在保持话语权威性的同时,有效回应民间情感话语中的合理关切,促进官方理性叙事与民间情感话语的深度融合。
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的冲突本质上是数字时代技术赋权与制度惯性的深层博弈,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中,需要在风险防范与情感共振、话语权威与多元表达之间寻求动态平衡。面对媒介化危机的挑战,治理参与者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防控意识,畅通规范民意沟通渠道,完善网络空间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即时回应、快速抵达。未来,随着媒介化社会的深度演进,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需进一步推动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走向共生共融。具体而言,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创新吸纳媒介技术的赋能效应,将算法推荐、情感传播等关键要素内化为治理工具;另一方面,则要以治理逻辑所蕴含的秩序与价值,校准媒介生态的健康发展方向,从而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社会自我调节功能的有效贯通与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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