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学院,怀化
“机制”是指人们从事某项活动所采用的固定的活动模式以及为了保障这些活动模式能够正常运行所运用的保障和调控手段,也就是说“机制”带有“制度”的某些特点,“机制”一旦形成就会对建立机制的主体有客观上的制约作用[1]。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是指幼儿园、小学、家庭、政府、社区等多方主体在开展幼小衔接工作时所采用的固定的联合活动模式以及为了保障这些联合活动模式能够正常运行所运用的保障和调控手段。课题组先后走访了二十所幼儿园和小学,调研发现,目前构建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如政府的主导性尚未凸显、社区的积极性有待提升、家庭的参与度明显不够、幼小联动机制没有形成等。因此,结合实际,本文着重从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建构的意义、困境及策略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幼小衔接工作要坚持系统推进,坚持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2]。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3]。但长期以来,在幼小衔接的工作过程中,往往存在幼儿园单方面向小学靠拢的情况,幼儿园和小学之间的沟通较少,导致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资源分化,幼儿园与小学教师队伍差异大,常常出现因衔接坡度过大而引起的“小学化”倾向。因此,构建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有利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幼儿园与小学、家庭、社会和政府等多方的沟通与合作,促进资源一体化,减缓幼小衔接的坡度,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的衔接。
幼小衔接的本质是一种生态学现象,儿童需要在复杂的生态系统中完成从学前机构到小学的过渡任务。布拉斯托姆等人的研究发现:“儿童的学习是一个儿童与家庭、教育机构、社区等各种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4]幼儿的幼小衔接是家庭、教育机构和社区等复杂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为了使衔接能够更加的科学有效,需要动员多方力量的联动。因此,构建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多方衔接主体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关注幼小衔接问题。首先,能够加强幼儿园和小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打破长期以来幼小衔接工作的单向衔接现象,有效扭转小学化倾向;其次,有利于引导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衔接观念,实施科学有效的衔接方法;再者,能够充分发挥政府的牵引和主导地位,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组织、引领和监管好幼小衔接工作;最后,能够调动社区对幼小衔接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发挥社区重要人员在幼小衔接工作中的特殊作用,有效利用社区资源,推动幼小衔接的顺利进行。总之,构建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有利于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共同推进幼小衔接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建立良好的衔接生态。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科学有效的衔接不仅能够为小学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更能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保证学前教育质量的延续性。OECD出版的调查报告《强势开端Ⅴ:幼小衔接》阐述了高质量的幼小衔接能够增强早期教育对小学乃至后续学段的积极而持续的影响[5]。构建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幼小衔接机制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推动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一体化,保障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确保学前教育在教育质量中获得延续,并促进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在幼小衔接的工作中,政府占据着主导地位,政府的有效参与将推动幼小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政府参与的重要方式是通过立法保障幼小衔接的地位,地方政府则根据中央政府所下达的文件和政策要求进行落实。然而目前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部分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了解程度不够,缺乏专业的指导,导致对幼小衔接工作的定位和实施尚不清晰,将工作全盘转移到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主体上,政府的牵头作用尚未凸显。第二,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对联动没有具体要求,没有专人指导,更没有评价措施,缺乏对联动工作的约束和支持。第三,政府在联动工作中缺乏针对幼小衔接工作的专职人员,导致各个主体之间的沟通不畅,联动活动缺乏系统性和整体规划,联动活动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政府对于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的建构缺乏统筹协调、协同一致,政府主导性尚未凸显。
研究表明,小学、幼儿园、教师、家庭以及社区这五大因素对儿童的发展至关重要,其中家长和社区是儿童做好入学准备的重要因素[6]。但目前在幼小衔接的工作过程中,社区的参与度明显较低。第一,社区本身的教育意识淡薄。一方面,社区工作者未意识到自身具有教育的权利和责任,尚未将教育工作纳入自己的职权范围,对幼小衔接联动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度不够;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对幼小衔接工作的理解片面,参与幼小衔接活动的程度也较低。第二,教师的整合意识匮乏,对社区资源的利用不足,与社区的合作有限,较少将社区中的心理学家、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资源引入学校,参与幼小衔接工作。最后,社区参与幼小衔接工作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幼儿园或小学的教育活动得不到社区的有效参与和支持。总之,社区参与幼小衔接联动的工作的积极性整体有待提高。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家长作为幼儿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在幼儿顺利过渡到小学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大部分家长并没有意识到家庭在幼小衔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对幼小衔接工作的普遍参与度较低。一方面,家长的衔接意识淡薄,未意识到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认为衔接工作只是学校或教师的责任,没有意识到家庭在幼儿教育衔接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家长参与幼小衔接工作的方式单一,大部分家长对幼儿衔接的参与方式也仅限于阅读老师在群里发布的一些文章,途径单一,效果不佳。最后,家长对幼小衔接的认知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幼小衔接只涉及学习知识的衔接,而对幼儿的规则意识、能力培养和情感激发等方面关注较少。
要保证幼小衔接工作科学有效,就必须加强幼小联动的双向互动,但目前更多的是幼儿园单方面向小学靠拢,小学的联动和衔接意识相对较弱,态度被动,导致幼儿园与小学的联动不够系统且不太频繁。在资源共享方面,二者双方并未有效利用各自的教育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协商合作的关系;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教师职前培训缺乏对两个专业领域的了解,在职时缺乏“同培训”“同研究”的机会,各自在自己的小范围内闭门造车,联合教研机制未形成,教师之间也缺乏相互的沟通与交流;在教育教学方面,幼小衔接的课程体系尚未实现系统化和一体化,幼小衔接的教学连续性受到挑战;在园校互通方面,双方的联动缺乏持续性、系统性和双向性,幼儿园与小学的联动缺乏专人指导和专门的平台,联动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有一定难度。因此,系统的幼小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幼小教育的合力也未能实现。
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序参与能够推动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的有效建构。因此,第一,应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上级领导对学前教育的了解,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建构的重视程度,科学合理地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指导;第二,应建立并完善监督和评价机制,推动联合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同时,还应建立联动工作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幼小衔接联动工作的持久性。第三,应设立专人、专干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专门指导与对接,系统制定和整体规划联动活动,保障联动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幼小衔接工作的针对性。总之,应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引领责任,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幼小衔接工作,并计划、组织、引领、监管联动工作的进行。
在幼小衔接方面,《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幼儿园应充分整合各种资源,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好衔接过渡工作[7]。而社区资源在推动科学幼小衔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首先应树立整合意识,加强对社区资源的利用意识,将社区资源视为重要的教育力量;其次,可利用社区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宣传科学的幼小衔接教育理念与专业知识,加强社区居民对科学幼小衔接的理解,提升居民对幼小衔接的正确认识;再者,学校和幼儿园可定期在社区举办亲子活动或育儿讲座,解决居民的育儿困惑,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幼小衔接工作的积极性;最后,可搭建幼小衔接和社区的合作平台,有效利用心理学家、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社区资源,促进幼小衔接的科学实施。
幼小衔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幼儿园、小学、家庭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幼小衔接要整合多方教育资源,行政、教科研、幼儿园和小学统筹联动,家园校共育,形成合力。在幼小衔接中实行家园合作共育,能有效地形成教育合力,对幼儿顺利衔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幼小衔接的工作过程中,应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幼小衔接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首先,采取丰富多样的手段和措施,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小衔接观念。例如,可以通过开展专家培训的专题讲座,帮助家长正确理解幼小衔接的价值;其次,采取多种途径为家长提供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的具体方法指导。例如,定期召开班级家长经验交流会,让优秀家长分享衔接经验,让更多的家庭有所启发,帮助幼儿顺利过渡到小学的学习生活;最后,应鼓励家长持之以恒地陪伴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品质。例如,可以通过线上学习打卡、阅读打卡等多种形式鼓励家长参与幼小衔接工作。
幼儿园与小学倘若无法同时发力,共同合作,便很容易造成衔接“断层”,幼小衔接工作难以推进[8]。因此应充分保障幼小衔接的双向性,在资源共享方面,幼儿园和小学双方可进行资源共享,有效利用双方教育资源。例如,可以通过幼儿的成长档案袋,双方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情况对幼儿的身心发展状况进行研讨,以此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适当的调整。在教师合作方面,由于很多幼小教师因沟通不当,造成双方教师对彼此领域的教育活动难以相互理解和换位思考。因此,应构建师资培养和培训一体化体系,实现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职前培育的一体化,确立在职“同培训”“同研究”的培训机制,保障联合教研能够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开展幼小衔接教育的能力。在教育教学方面,要构建幼小衔接课程体系,保障幼儿园和小学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有序衔接。根据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做到幼儿园课程与小学课程设计的紧密性,幼儿园与小学教师在教学方法上也应在尊重幼儿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有序衔接的教学方式,避免因课程设计与教学方式的差异过大而导致儿童衔接“坡度”过大。在环境设计方面,小学低龄段的学习环境应考虑与幼儿园的环境进行融通。例如,可以在小学低龄段幼儿的班级里进行适当的环创与装饰,为幼儿营造学习氛围。
总之,构建幼小衔接多主体联动机制,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与合作,需要全面整合幼儿园、小学、家长、社区以及政府部门等多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从而形成一套特有的衔接模式,使幼小衔接活动成为一项科学的、可持续的和常态化的活动,促进幼小衔接的科学化,保障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1] 樊玉莲,樊冬梅,陈琛.构建幼小衔接联动机制的实践研究[J].上海教育科研,2010,274(5):69-70.
[2]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21(4):38-54.
[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1,1741(22):14-19.
[4] 刘磊.澳大利亚幼小衔接中多元合作的实施策略[J].学前教育研究,2015,246(6):26-30.
[5] 黄爽,祁继.OECD国家实施幼小衔接的经验与启示[J].人民教育,2019,819(23):73-76.
[6] 张德佳,索长清.新加坡幼小衔接的相关举措及启示[J].幼儿教育,2022,922(30):53-56.
[7] 朱玉茜.幼小衔接中的多元合作模式应用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20(74):167-168.
[8] 陈莉.幼小衔接联动机制的构建策略[J].教学月刊小学版(综合),2016,399,402(Z1):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