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监狱,常德
人是可以改造的,人是需要改造的,做好改造工作要有一种情怀。
改造是一种具有高度理性化的智力与情感的活动,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不同于盲从盲动的自然行为特征。智力因素指向专业知识结构,保证了改造活动的科学化,而情感因素往往以改造情怀为支撑,以“公正”“仁爱”“至善”“教化”和“挽救”为基点,以人格的力量引领罪犯不断完善自我。[1]
改造情怀是人民警察对监狱事业产生的专业心境和情感依附,反映了警察对于罪犯改造的理解、热爱、忠诚和信念的程度,体现为主观上的挽救意愿和客观上的助人行为。
显然,改造情怀不是操作层面上的技术特征,更不是肉眼可见的“量化”指标,而是一种超验的“行动意识”,是渗透于警察改造罪犯活动过程中的意念,是对执法活动产生深刻影响的精神力量。
渡人自渡。作为监狱人民警察,要有在每一起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的法治情怀;要有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体现挽救感化的教育情怀;要有改造好一个罪犯稳定一个家庭的为民情怀。用自己的人格影响周围的人,让每一名罪犯离开监狱时,心怀对人民警察的敬佩、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对监狱事业的敬仰、对教育挽救的感恩和对新生活的希望。同时,在改造罪犯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中的学校教育方面,如肖凤翔、张明雪(2018)[2]提出,教育情怀是现代教师的核心素养。靳玉乐、王潇晨(2024)[3]在论教育家精神的培养中指出,传道者先明道,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对教育事业的坚守和担当,需要涵养深厚的教育情怀。侯长生(2024)[4]在论教师的教育情怀与使命感中强调,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要有广博的学识和精湛的教学技巧,还要有深厚的教育情怀和强烈的使命感。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担负着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的神圣使命,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管理者,亦有“特殊教师”的角色影响着罪犯。探索监狱人民警察的改造情怀,对于监狱事业的发展和警察职业素养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狱政管理,帮助罪犯增强自我约束力,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坐、立、行、蹲都有规范的动作标准,各类监管都有制度约束,让罪犯明确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该做的按要求做好,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增强他们的自制能力。
心存侥幸是大多数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通过强制约束,在直接管理中奖罚分明,运用行为强化原理建立条件刺激,内化令行禁止,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
计分考核既是对罪犯改造表现的量化评估,也是实施奖惩的重要法律依据。通过日常考核,让罪犯深刻感受到《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无处不在,引导罪犯自觉遵守行为准则。
教育改造,能让罪犯明白纪律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自觉才能自主,自律才有自由。这有助于充分发挥罪犯改造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懂得真正的改造不仅仅是适应监狱内的生活,更重要的是适应监狱外的生活;真正的新生不只是早日出去,更重要的是不再进来。运用心理学原理进行科学矫治,改变罪犯不合理的认知,训练其情绪管理策略和有效的行为应对方式,培养其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改造心态。
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为人处事的道理,从道德法律规范中明确社会关系的底线。通过课堂教学、日常讲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让罪犯知道该怎么做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懂得如何看待和应对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互动。
提高罪犯的知识文化水平,是预防再犯罪的重要方面。这包括各类科学常识的学习,使罪犯能够比较客观地认识所处的环境,减少主观臆测的成分,学会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制定目标和计划,增强问题解决能力。以文化人,通过组织集体活动陶冶罪犯情操,培养健康的人际互动,利人利己。
有一技之长,才能独立自主。在劳动改造和技术培训中,向罪犯讲授劳动的价值、技术进步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及人对技术的掌握是人类从必然走向自由的重要体现。让罪犯不仅学会本领,还能在生活中运用本领创造价值,实现自身的存在意义。
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本身,而且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劳动改造可让罪犯养成劳动习惯,训练劳动技能,珍惜劳动成果,在劳动过程中,通过遵守操作规程强化规则意识,充分发挥劳动的改造效能。
马克思曾指出,“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通过劳动改造,使罪犯祛除不劳而获、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消极思想,改正自己原有不适应的生活方式,提高罪犯的再社会化质量。
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一定数量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狱经费不足的问题,保障了监狱硬件达标建设,同时改善了罪犯的物质生活和改造条件。[5]罪犯在劳动中洗刷曾经的罪恶,也弥补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安全生产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罪犯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在生产中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这既保证了罪犯自身的生命健康,也促进了生产的正常运转,确保监狱的秩序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培养罪犯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与担当。
刑罚执行,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正义,让罪犯体验到法律的威严。
罪犯是曾经犯过错误且正在承担犯错责任的人,他们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健康权、通信权等法定权利。教育罪犯正确认识、理解自己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种类、权利行使的方式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的维护途径,通过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监管安全稳定和改造质量提升。
减刑、假释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举措,是在我国长期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是实现刑罚目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必要手段。在工作中,确保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切实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增强罪犯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6]
保外就医制度是为了保障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而设立的。作为一种制度关怀,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在具体实施中,既要保障罪犯的治疗权利,也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还要确保罪犯不因保外而逃避法律的制裁。[7]
生活卫生工作,在物资保障和健康管理中传递人性的关怀,让罪犯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服刑改造能且只能保障罪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即能吃饱、吃得卫生,虽然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口味喜好;提供干净、通风、透光的休息环境和安全监管,虽然不一定能让罪犯感受到家一般的舒适。
罪犯生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尽管医疗条件和水平有限。通过普及健康知识以及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保障罪犯身体健康。对于罪犯个体既往基础病史或突发不适,也有规范的医疗就诊流程以获得相应的救助。
帮助罪犯了解监狱生活的基本情况,正确认识监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差异性和强制性,以适应日常生活。引导罪犯尽快调整自己的期望值,积极适应一切有利于自身健康的生活方式,主动参与一切有利于自身改造的活动。当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与挫折时,鼓励罪犯寻求警察的帮助,改变以往不健康的方式和习惯。
浙江省女子监狱(2024)在先进事迹报告会中讲述:“面对一个个深陷泥潭的罪犯,民警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用心用情教育改造,唤醒罪犯心中的柔软,解开心结,实现心灵的救赎。‘我们伸出一双手,搀扶他们一把,挽救的是一个个的家庭’,通过民警对罪犯的亲情帮教、兴趣培养、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一点一滴重构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以法释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引领曾经误入歧途的灵魂走向光明。”
牢狱无囚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价值追求。
公元182年,县令童恢治理不其,“耕织种牧,皆有条章,一境清静,牢狱无囚”。
通过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等手段,让罪犯在每一天都受到教育和启发,端正其思想,矫正其恶习,引导其善待他人,遵纪守法,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之人。
监狱人民警察树立大安全理念,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提高改造质量。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生活秩序,凭借持之以恒的努力,换来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这是人民警察在监狱事业中的价值体现,也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工作的显著优势。
[1]刘炎欣,罗昱.教育情怀的哲学思考与内蕴阐释[J].教育探索,2019(1):5-8.
[2]肖凤翔,张明雪.教育情怀:现代教师的核心素养[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9(20):97.
[3]靳玉乐,王潇晨.论教育家精神的培养[J].教育研究,2024,45(8):24-33.
[4]侯长生.教师的教育情怀与使命感[J].陕西教育(高教),2024(10):1.
[5]王立军.论罪犯的劳动改造地位及意义[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9):159.
[6]李豫黔.减刑假释法律适用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J].犯罪与改造研究,2021(7):43-50.
[7]李雪松.完善保外就医制度的思考[J].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研究,2021,2(4):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