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澳门城市大学心理分析研究院,中国澳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广州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FF)发布的2024年度全球性别平等指数,中国在接受调查的146个国家中排名106。全球性别平等指数以四个维度衡量各国的性别平等状况,分别是女性的经济活动参与度、政治活动参与度、受教育水平,以及健康和生存状况。基于上述统计数据,评估测算出各国的“性别平等指数”,这个指数越接近数字1,说明该国性别平等水平越高。中国在2024年度的评估中,“性别平等指数”为0.684。全球性别差距指数的评估最早开始于2006年,中国“性别平等指数”自2008年取得57名的历史最高排名,之后的16年都连续出现了排名下跌,由此可见,近16年以来,当代中国女性在性别平等方面遭遇的困难和挑战并未有明显的改善。
这种现象与许多当代中国女性的实际感受可能存在差异。观察社会现实,我们发现女性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进步: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到校园接受高等教育,女企业在经济领域也取得了抢眼的成就,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的决策与参与也比以往要更加深入。这些社会现象似乎让许多人以为中国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男女不平等的情况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与自我解放彻底进入新时期。但实际上,近年来,屡屡引发社会热议的事件,如“唐山烧烤店打人”“徐州丰县铁链女”“天价彩礼”;影视作品《都挺好》《我的姐姐》等女性形象的遭遇;长期以来很多地方的女性不能上桌吃饭、女性不能入族谱、甚至是过年只能去婆家不能回娘家等现象;近期某脱口秀节目引发的女性话题的热议……其实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了社会中存在“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物化女性的情况。人们对这些社会事件的讨论只停留在表层,没有触及当代中国社会文化深层,社会文化中仍然存在隐秘的、难以觉察的对女性的贬低和歧视。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观念,在西方兴起并影响到我国的女权或平权思想的冲击下,更多以间接的形式表现,并逐渐转入了文化潜意识、个体潜意识中,因而无法轻易被个人察觉。
著名人类学研究者巴霍芬和摩尔根,都认为父权制社会之前,曾存在一个以母权制为特征的社会发展阶段。恩格斯进一步阐释,在早期人类社会中,母权制是主要的社会结构,女性在家族中占据领导地位,财产和权力通过母系血统传承。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财产的产生,母权制逐渐成为有效积累和传承财产的障碍。这种障碍最终导致了母权制在野蛮时代的中后期衰落,取而代之的是父权制的兴起。恩格斯认为母权制的废除是女性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它象征着“女性在全球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失败”。这一转变也伴随着家庭结构的演变,男性主导的专偶制家庭取代了女性主导的对偶制家庭,其中专偶制主要约束女性,而男性则保留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度[1]。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随着农耕和畜牧业的兴起,男性逐渐在社会生产中取得主导地位。自周朝起,父权制开始确立[2],伴随着“男尊女卑”的观念,男性对女性的支配成为社会常态。周朝近八百年的历史中,礼乐制度逐渐完备,儒家文化在周礼的基础上得以传承和发展。孔子的教导,包括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等,为个人提供了信仰和价值体系,也为国家层面的阶层和谐与皇权稳固提供了理论基础。自西汉时期儒家学说被推崇为社会主要意识形态,历经宋明理学的深化,至明末清初,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文化的影响深远。直到新文化运动期间,以陈独秀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提出“民主与科学”的口号,发起了“推翻孔家店”的运动,儒家传统思想被挑战,其在中国思想界的统治地位也开始逐渐被削弱。
“男尊女卑”一词最早见于《易传·系辞》,该书引用了孔子的诸多论述,因此,其主要思想源泉被归于孔子。《易传·系辞》首章提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里所表达的“男尊女卑”意在强调自然和谐与阴阳平衡,而非主张性别不平等。文中的“贵贱”指的是人在不同生命阶段和社会中的角色差异,并不涉及能力和身份的高低,更非思想地位上的尊卑之分。然而,到了宋明时期,程朱理学将封建等级秩序视为天理的体现,强化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对女性提出了“三从四德”等严苛要求,甚至推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这些观念导致了女性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她们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属品,自我意识受到严重压抑和束缚。
在“五四运动”之后,马克思主义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导思想。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系统地阐述了女性主义理论,这部作品被视为女性主义理论的经典之作。恩格斯提出,最早的阶级压迫与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步出现,构成了最早的阶级对立。他认为,经济上受压迫的女性在婚姻中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而女性获得平等的首要条件是将家务劳动社会化[3]。
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工业的兴起使女性(尤其是无产阶级女性)重新融入社会生产,这将改变传统的家庭结构,并对性别关系产生革命性的影响[3]。
受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的启发,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地位显著提升。口号如“红色娘子军”“妇女能顶半边天”和“男女都一样”激发了女性参与生产和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然而,这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性别差异,导致女性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性别特征被淡化,从而引发了对女性性别特征缺失的担忧[4]。在毛泽东时代,反对“男尊女卑”和儒家宗族主义的斗争促使个人从家族和宗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融入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如“中华民族”“工人”“农民”或“单位”。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和女性的身份在群体中被弱化,导致中国女性的自我意识未能真正独立和发展[5]。
在毛泽东时代,性别平等被大力提倡,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这一理念逐渐转变为认可性别差异的重要性。这种观念的转变促使男性和女性开始接受并尊重彼此的性别特性,不再单纯地推崇女性模仿男性的行为,这对于维护女性的身心健康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儒家文化中的某些传统观念,如“贤妻良母”和“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定位,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当前社会对“贤妻良母”的期待是双重的:女性不仅要在职业领域取得成就,还要在家庭中扮演好照顾者的角色。女性的独立价值在平衡家庭与社会角色的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在职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中,女性应当占有一席之地,任何一方的缺失都可能削弱女性的形象。“贤妻良母”的观念对女性的职业发展产生了影响,并推动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的复兴。这一模式原本是基于夫妻双方协调和平等分担家庭责任的选择,而非不可避免的结果。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认同这种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开始接受“男主女从”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6]。这种“男女有别”的观念逐渐成为社会的“潜意识”。
在与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女性平权运动相比较时,中国女性自我意识和性别意识的发展显示出其独特性。
一方面,在西方国家,女权主义运动及其对女性地位的提升作用长期被边缘化,并未成为国家层面的焦点议题。但正是这种边缘化状态,反而激发了西方女权运动的活力,使其不断为女性争取更多资源和更强的声音。与此相对照,中国女性的权益提升并非源自社会层面的女权主义运动,而是通过政治性的社会运动实现的“妇女解放”,这一直是国家层面关注的焦点[5]。在中国,女性的个人命运与社会因素紧密相连,无论男女,个人命运都与集体命运交织在一起。因此,尽管中国女性的生存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这些改善更多是由国家层面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的,而非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斗争所驱动的。
另一方面,在西方国家,性别差异常常呈现为一种男性与女性对立的二元对立模式,这种模式深受本体论和理性思维的影响。相对而言,中国的性别差异则是在追求整体和谐的文化背景下,男女之间阴阳互补互动的产物。中国的性别观念融合了阴阳和谐与男性优越、女性次要的传统观念[7]。在西方,父权制等同于男权制,其主要压迫对象是女性,这种观念基于宗教教义,将女性视作男性的从属。而儒家所构建的性别关系并非西方的二元对立,而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在中国,父权制实际上是一种父系家族权力制度,它的影响不仅限于女性,而是涵盖家族的所有成员。因此,中国女性对男性的服从并非单纯针对父亲或丈夫,而是在男女共同受制于父系家族的框架下,依附于特定的男性。汪兵[8]
强调,“中国的‘男尊女卑’与‘长尊幼卑’是相互依存的”。女性在父系家族中的次要地位,反映了父权制的特征。这种双重从属导致女性几乎失去了个人权益意识的形成条件。儒家倡导的“男主外,女主内”原则决定了男女实现个人价值的不同路径,都将个人价值与家族的兴衰紧密相连。儒家对女性个人价值实现方式的规定,使女性成为家族的守护者,与女性群体的利益诉求相背离,导致女性越努力,越远离自我本质。在儒家伦理下,女性承受的压迫更为深重,以至于难以产生抗争意识。为了激发女性对家族事务的热情,避免男性对女性的完全压制,儒家通过家族内部的调节机制赋予女性一定的权力,以维护阴阳互补的互动格局。这种机制使得性别差异结构成为一个相互交织的循环系统,女性在家族共同利益的考量下,接受并内化性别规范,行使家族赋予的权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从卑下转为尊贵,成为家族的守护者。女性个人利益被家族利益所包围,为了获得有限的个人利益,女性在一定程度上自愿成为父系家族权力的维护者,付出了丧失自我认同的代价。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传统的儒家“男尊女卑”观念受到了挑战,中国女性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显著的提升。近年来的研究显示,中国女性的性别角色观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有研究表明,体制外劳动者表现出更现代的性别观念[9];互联网提供了更多关于性别平等的信息和讨论平台,有助于打破传统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促进家庭分工的平等化[10];持有现代性别角色观念的女性,更可能平衡家务和工作,在职业发展上有更好的表现[11];传统性别角色观念的减弱,降低了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12]。尽管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13-15],但中国社会正在向性别平等的方向迈进,现代价值观正在逐步推动性别角色观念的现代化进程。
尽管中国女性在自我意识和性别角色观念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并在教育、经济和政治等领域获得了更多资源和机会,但社会文化中仍然存在对女性的隐性贬低和歧视。例如,“剩女”“女博士”“女强人”等标签的流行,以及对女性外貌的评价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的无意识内化,都反映出女性在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这些现象表明,中国女性在性别角色观念的发展和个体心理发展方面,仍面临重大挑战。要实现性别角色观念的全面发展和个体化的深度心理成长,中国女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需要社会观念和政策的外在支持,更需要解放女性内心深处的束缚,从而在根本上获得自我整合和发展的力量。
分析心理学的创始人——瑞士心理学家卡尔·荣格,提出了男性内在女性化原型意象“阿尼玛”和女性内在男性化原型意象“阿尼姆斯”的概念[16]。荣格的理论认为,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其内心深处都存在着与生理性别相反的心理特质,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是雌雄同体的存在。分析心理学的目标之一是促进个体的自性化,即成为真正的自己,对女性而言,这一过程包括意识、发展和整合内在的阿尼姆斯。
荣格的分析心理学融合了东方哲学思想,特别是与《周易》中阴阳转化的观点相呼应,使其理论与中国文化相契合。受荣格关于阿尼姆斯的论述启发,当代中国女性可以深入探索自己的内在心灵结构,激发内在的阿尼姆斯,将内在的男性力量与外在的女性特质相结合,以促进性别角色观念的完善与发展。这有助于女性从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中解放出来,真正基于个人兴趣和能力选择生活方式。例如,女性可以自由选择穿着风格而不受到负面评价,可以展现温柔、耐心,也可以表现出果断和坚毅,不再受限于单一的性别特征。女性不受社会及传统观念的束缚,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婚姻、生育和职业道路,无论是全身心投入事业还是选择家庭生活。
同样,性别角色观念的发展和整合也有助于男性摆脱“有泪不轻弹”“娘娘腔”“顶梁柱”等刻板印象,使他们能够更自由地表达情感和选择生活方式,不再受制于传统的性别期望。荣格的理论为中国性别角色观念的现代化提供了深刻的心理学基础,促进了对性别平等和个体差异的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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